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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笔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傍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
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
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鲍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