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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蚌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
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鲍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
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
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
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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