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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常常觉得自己跟其他人之间有著一段很难跨越的距离。
一般的小学女生,喜欢手拉著手一起去上厕所、逛福利社、还一起回家。例如她的同学玫玲和佳如。下课后,她们三两个友伴通常会找张桌子围在一起,在白纸上写满文字,召唤笔仙询问关于过去和未来的一些事。
而一般的小学男生,则喜欢在下课时冲到教室外打球,互相追打,玩著有点野蛮的游戏。等到打铃回到教室来时,全身便充满了汗臭味,在夏天的时候尤其气味熏人。
晓雾刚好是卡在中间的那一类人。女生们不当她是同伴,她们把她当作偶像。
她们只跟她玩一种游戏,叫作“梁山伯与祝英台]。
晓雾理所当然是梁兄,因此在女生之间尽管很受欢迎,个中的感受却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她没有手帕交。一来她没穿裙子,二来她的白袜子没有蕾丝花边,还有她短短的头发让她看起来像是个王子而不是公主。
所以上学期的班级话剧比赛里,她饰演的正是罗蜜欧,而那位茱丽叶轻易地在舞台上爱上她。
而在男生这边呢,尽管晓雾因为在小学生当中那算是高超的球技,让她顺利跟男生们打成一片,而在流汗过后,他们的汗也是一样的臭。
但是对男生来说,尽管她不穿裙子,袜子上没有恶心的花边,头发上没有花花绿绿的蝴蝶结,一身健康的小麦肤色让她看起来很像他们这一国的人。可当他们一堆人簇拥著要去厕所比大小时,却总是想起,这是个晓雾无法参与的游戏。她终究跟他们不同国。
因此她两面都受欢迎。
也因此她在两方面都感到一股莫名的失落。
这天她忘了写作业,被老师留下来补写功课。
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赵家老二赵羲雅站在他们教室窗外,看着她趴在小方桌上,小小的背脊向前微倾,前额的刘海贴在汗湿的额上,握著笔的手一笔一划地在作业本上刻字。
不禁令他想起六、七年前,当时她还没上学,老是拿著一只铅笔在他作业簿上乱涂鸦。等到被发现了,又无辜地张大著眼睛,发音含糊不清地道:“嘻呀,来教鹅画画,画丫丫。]
然后他就气不起来了。
他教她画画,画一只小鸭,再接著教她写字。
她所学会的第一个字是他教的。
那个时候,她就像他的一个小妹妹兼跟班,一双腿肥肥短短的,老是追在他身后,不管他到哪里都要跟著他,令他烦不胜烦,十分困扰,直到他终于放弃抵抗她,也习惯了有她跟前跟后,以为他们就此就要这么纠缠下去。
义雅笑了笑。那真是个天真的想法。
她当然不可能跟在他身后一辈子。
甚至没有很久。
他当过小丫头一阵子玩具,然后她就像一般孩子玩腻了就丢掉幼年时的玩具一样,把他给丢了。
那时他有一种被抛弃的失落感,好在渐渐的他长大了,失落的感觉便不再那么强烈。
年龄的增长足以让他了解到,尽管童年时代的友情纯真可贵,却也往往最容易遗忘。那种珍贵其实很微不足道,而且生命很短。
“叩叩。”
他敲了敲窗户上的玻璃,让她知道他在外边。
听到声响,晓雾搁下笔,抬起头往外看。
像是有点意外看到他,她的眼瞳睁大。“什么事?”
他抬起手腕指指手表。
“你晚回家,林妈妈请我过来看一下。”刚好他要出门帮母亲买东西,骑车也方便,再说风林国小也不远,来看看一点儿也不麻烦。
晓雾抿了抿嘴。
讨厌!妈妈干嘛要他过来?讨厌、讨厌,讨厌!
“作业写好了没?”他在外头问。“写好了就收一收,我跟你们老师打过招呼了,我载你回家。”
讨厌,那他知道她是被留下来罚写了?讨厌!
她扭过头。“不要。”
“为什么不要?”
“就是不要。”
别扭得毫无道理。羲雅心想他永远不能明白,为什么昔日总在他身边打转的小丫头今日会跟他闹的这么僵。这实在没有道理。因为他一直没有变。而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变了。
“那我在这里等你写好。”再一起回去。
“不要,你走开。”
他已经走进教室里,站在她的小方桌前面,低下头看她的作业进度。
“快写完了呀。”
晓雾不晓得她是怎么搞的,等她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时,她已经当着羲雅的面,将作业簿狠狠地合上。
“你不要看。”
羲雅错愕了半晌,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只说:“快写,时间不早了。”说完头便转到旁边去,不再看她。
瞪著他固执的姿态,晓雾莫名地动了气,她的手指紧紧地握住笔杆,在本子上用力地刻著字,莫名的怒气让她专心一意地迅速将作业完成,随后她飞快收拾铅笔盒和书包,推开椅子便冲出教室。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
等她将作业簿交到班导的办公室后,羲雅也牵了车在校门口等她。但这回他没再叫她,也没跟她说话,只是落后她一段距离,远远地踩著她走过的脚步。
看来昨天的伤没对她造成什么影响。她走起路来还是像风一样快。
他忍不住又想起许久以前,她也曾经信任地抱著他的腰,坐在他脚踏车的后座上,在风里呼嚷著:“嘻呀,教鹅骑车车。”
但是那时她腿太短,根本连地面都构不著,教她骑车等于教她自杀。
所以他一直没有教她。然而等到她能够学脚踏车时,她也已经不喜欢在他身边打转了。
只一瞬间,他们都已经从过去,走到了现在。
中间那段过程,短得令人诧异。
黄昏的阳光不再炽热,却让人看着眼花。
这种感情距离的快速拉大,让羲雅不禁有一点儿害怕成人后的世界。
有时他会想,是不是愈快长大,失去的东西就会愈多?
于是他愈走愈慢,直到晓雾在他前方成为一个小小的黑点。
沿途中,他买了一瓶酱油和一包砂糖,等他牵著车绕过巷子口时,却发现眼前的女孩僵直著身体站在路口,像一尊活化石。
从她的头顶看过去,他马上看到了原因。
一对年轻的少年少女站在他家门前,吻别。
大哥和晨曦?
怎么会?
再看看晓雾一睑错愕的模样。
他忍不住叹气,走到她身边,在她肩上拍了一下。
“动动腿,别站在这边碍路,没看过人接吻啊,快回家去。”他讨厌当这种角色,却不得不这么做。
晓雾从呆滞中清醒过来。
仍然有些无神的眼瞪著羲雅:心里有一种秘密被窥破而产生的慌张。
一颗豆大的眼泪沿著脸颊滑落下来,她甩开他的手。“要你管,臭驴蛋!”边说边抹著睑跑回家去。
讨厌、讨厌、讨厌
羲雅看着她跑走。
这么年轻的女孩,现在要谈爱情还太早,他只希望晓雾对他大哥的迷恋只是暂时性的崇拜,那么一切便会简单许多。
。。
那晚晓雾的心情很低落。
知道晨曦跟赵大哥很要好是一回事,亲眼看见他们在接吻又是另一回事。
晨曦正从楼梯下来,被晓雾一头撞上。
扶住妹妹的头,看见她两眼泪汪汪,关心地问:“小五,怎么了?”
晓雾抬起头来,一口气梗在喉咙里。
晨曦这么美丽的晨曦。
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总是给身边的人带来暖意。
她明眸皓齿,一头长发就像是公主的长发。
当她看着美丽的晨曦,总是想:晨曦姊这么美、又温柔,如果她是男生,也会爱上她的
那么赵大哥会喜欢晨曦姊也是很正常的事。
这是公王遇上王子的故事啊。
他们合该是要在一起的。
可为什么她的心会这么地难受呢?
她摇摇头,从晨曦身边奔跑过去,一路回到房里后便扑进床里,小脑袋一片混乱,无法思考。
如果能回到小时候该多好啊。那时她什么烦恼也没有,什么心事也没有。为什么她要长大呢?
而当她开始想要早点长大后,却又发现她离真正的长大还有好长好长一段距离,远得好像永远也走不到那时候似的。
唉,十二岁,真是个尴尬的年纪。
对爱情稍稍有了一点期待,却又懵懵懂懂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随手捉起床头上的出气娃娃,她楞了楞。
这出气娃娃是前阵子买的,花了她半个月的零用钱呢。
当时会买下这娃娃,纯粹是因为这娃娃有一张酷似隔壁赵羲雅的脸。
半恶作剧性质的,她发泄地一拳击中娃娃的脸。
吁了一口气。“赵羲雅是大笨蛋。]
都是他害的,这一切都是他害的。
想了想,又连打了娃娃好几拳。
。。
早上全家人坐在餐桌旁吃早餐。朝阳突然提起一句:“听说隔壁赵二昨天晚上发生不明意外,额头上跌破了一个洞。”
“匡当。”晓雾的汤匙掉在地上。她赶紧将汤匙捡起来。
旭日很感兴趣地问:“你怎么知道?”她们住同一问房,没道理朝阳知道的,她会不知道。
朝阳笑说:“昨天半夜我起来喝水时,听见他们家突然传出好大的一声巨响,你没听见吗?”
旭日道:“我又不像你半夜要起来喝水。”
林妈妈问:“不知道要不要紧?”
林爸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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