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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在你落难的时候,他不会抛弃你,还当你是朋友;对官场来说,就是当你失去了手中的权力后,他还可以陪你聊聊天,喝喝茶,下下棋,打打牌。这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没有某种功利的成份。
与唐辉的相识缘于一场充满血腥的偶遇。当然流血的是我,唐辉是不会流血的,他从来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那时,唐辉已经是大学里的名人了,跟我一样,他在大学里也是学中文的,但比我高二级。唐辉属于那种外表平庸却才华横溢的人。学校里的校刊上常有唐辉的名字出现。说实话,对于唐辉在校刊上发的那些文章,我觉得挺臭,看似犀利的文笔隐藏着苍白和矫情的真实面目,有点像现在红得发紫的余某某的散文。读着他的文章,我就想,这个唐辉一定是一路顺风走过来的,是父母眼里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与我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
然而那场血腥把我和他联系在了一起。与唐辉相熟后,读了他没有发表的文章,才明白唐辉真的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这不仅仅是指他的文采,还指他的思维,他知道在公共媒体上什么样的文章吃香,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迎合各种人群的心理,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让自己迅速走红又不给自己惹麻烦,他是一个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宠物,从他出生起,已注定了他今后在官场中如鱼得水。
那场血腥发生在一辆公共汽车里。我看见了一只瘦骨如柴的手像气流一样流进了一位女士的手提包里,无声无息,快如闪电。我说:“前面的小姐,可得注意抓痒的。”那只瘦骨如柴的手忽地消失了,然后多就看见了三张凶神恶煞的脸。一场殴斗就这么发生了。
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人帮我一把,没有人过来劝架,我在孤身奋战。我的鼻子和嘴角都在流血,满嘴里都是腥甜的味道,鼻子和嘴唇麻木得掉了似的,想喊又喊不出来。那一时刻我那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又出现在眼前,我走在一条羊肠小道上,周围除了水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无助和绝望充填在心上。那三个扒手早跑得没影了。
后来,车上来了一位警察,不问缘由,就要没收我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要带我走。这时,一个人走了过来,这个人就是唐辉,当然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指着那位女士说:“小姐,你可得说句公道话,他可是为了保护你的钱包才跟人干起来的。”
那女人立时满脸羞红,扯着尖细的嗓子,用吴侬软语唱歌一样表示着她的委屈:“啥人偷我的钱包了?没有!”我看见那女人雪白的脖子上已暴起几条蚯蚓一样的青筋。唐辉对警察说:“我可以作证,这位先生确实是因为见义勇为才被打的,大家说是不是啊!”他这一说,车上有几个就附合起来。警察上下打量着我,好象是为了确定我确实不是坏人,这才放了我。唐辉冷笑着对那位女士说:“小姐,不会让你付医药费的!”
下了车,唐辉还嘟嚷着世上怎么会有这号人,并坚持要把我送到校医院护理一下。我说:“不就这点血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全当义务献血一次得了。”他又建议到他在外租的房子休息几天,省得回到学校受到盘问。我觉得这个建议挺在理,就应允了他。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作了自我介绍,我这才知道他叫唐辉,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唐辉。我说:“你可知道,中文系的小女生们崇拜低落崇拜得一塌糊涂,就差五体投地了。”唐辉说:“是吗?”脸上却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但我没告诉他,其实他的文章挺臭。
有一回,在他租的房子里,我从书架上抽了本鲁迅的书来翻看,他突然走过来问我怎么看鲁迅,我说:“鲁迅是个文化痞子,他的杂文都是些狗屁,只是为了骗稿费,而他的小说挺好,特别是故事新编里的那几个,充满了想像力,铸剑尤好。”
听我这么一说,唐辉突然神经质般地叫出来:”上帝呀,我终于找到知音了!”然后紧紧地拥抱着我,说是我和他可以处下去了。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和他确实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一个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男妓与一位都不知道自己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政府官员,能成为知已,在这个由谎言、虚伪、冷漠构建的社会里,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彼此面前,我们都表现出了一个真实的自己,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