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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有初掀开被子下床,几张卷子飘落。
梳妆镜里映出一张浮肿的脸,眼皮发涩,鼻翼发紧。
闻柏桢做家教时留下的资料和试卷她全部收藏在床下的一个盒子里。
昨天回来后,她再次翻出来看。闻柏桢的中文和英文都写得很漂亮,流畅自然,每个字,每条线,在她心底永不褪色。
他在讲解中会随手画出来一条条下划线。有时候她会指着那条线装模作样:“咦,这个我不懂。”待他趋近,她的手指滑过,画出一条虚拟的红线,往他的心口上戳去——他一定是会敏捷地用手挡开的。打得好疼,可她还会抛个媚眼,管他接不接。
时至今日,钟有初总算能心平气和地回忆恣意张狂的过去。
她曾对利永贞说过,对闻柏桢的感情是一时意气。
并不是那样!若不是爱,不会在他提出一起离开的要求时,放他自由。若不是爱,不会在百家信画地为牢,只因那曾是离他最近的地方——直到雷再晖阴差阳错赶她离开。
可是他从来没有把她的爱当一回事,从来没有,即使如此,她总觉自己没有爱错这位正直高傲的君子。闻柏桢是司徒诚的儿子不假,但他何其无辜。
好,十年后补上一刀,她的信念终于崩塌。
她不知道睡与醒之间的界限。天地间的声光影电,组成一部长长的黑白默剧,醒来的那一刻,被射入眼帘的阳光毁掉所有底片。
轻轻地走出卧室,她才下了三四级楼梯,便听见缪盛夏不耐烦的声音,从空荡的客厅里飘上来:“……她?心怀天下,哪里贫穷落后就去哪里,天女散花地散钱。”
钟家的客厅并不大,正对着电视的沙发摆成凵型。钟汝意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叶嫦娥陪着缪盛夏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雷再晖单独坐在一边,对他们的谈话并不热衷,而是出神地把玩着一只小小茶杯。
“大倌,娶这样的老婆才好啊。”说话的是叶嫦娥,“老公聚财,老婆散财,银钱流通,家庭和睦,况且还是做慈善。”
缪盛夏似乎非常抗拒这个话题,跷起腿,摸着左手的戒指:“不提也罢。”
叶嫦娥又对那眼睛像波斯猫的贵客道谢:“雷先生,多谢你送有初回家,这两天可担心死我们了。”
“不客气。”雷再晖亦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
难得钟汝意也拿起茶壶:“云泽不仅有稀土,富硒茶叶也很出名,雷先生,请试试。”
雷再晖正双手去接,一抬眼看到了楼梯上呆立着的钟有初。
钟有初记得自己在商务酒店替他整理时见过的外套大多是深蓝与黑色,而今天他穿的是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棕褐色双排扣羊绒长大衣。
天气仍然很冷,但屋内的温度始终比室外稍微高一些,大衣扣子已经解开了,露出里面的同色系三件式西装。
衣服虽然庄重正式,但颜色并不严肃疏离,尤其是十分衬他其中的一只瞳孔。
这鸳鸯眼的男人,就坐在钟家的沙发上,温柔地抬起头来,十分自然地同钟家女儿说话:“醒了?过来坐。”
钟家女儿双膝一软,差点儿摔倒,幸亏抓住了栏杆。雷再晖和缪盛夏齐齐起身,可钟有初已经重新站稳,拍了拍裙角。一条咖啡色的过膝毛呢裙,风琴褶的裙摆;一件米色的针织长开衫,腰带松松地在左侧打了一个结;一双叶嫦娥手打的毛线暖鞋,鞋口比脚踝大了整整一圈。
再家常不过的打扮,光线亦由弱变强,映着这旧式电影中走出来的邻家女孩,款款走下水磨石的楼梯。
“有初,快过来。”叶嫦娥亦喊她,声音难得温柔,不似平时那样管束得紧,一见她醒得迟了就要啰唆。缪盛夏也难得客气:“过来吃点东西,有你喜欢的绿豆糕。”
钟有初踌躇了一下,依次喊过了缪先生、爸爸、小姨和雷先生。
叶嫦娥心里一跳,说不出的欢喜。她记得姐姐教导过有初——打招呼的时候,最亲近最不拘礼的人,是要放在最后的。
这邻家女孩儿看了一圈儿,没有多余座位,于是在雷再晖身边坐下。
注意到她视线所及,是他重新包扎过的手掌,雷再晖活动了一下手指:“好多了。睡得好吗?”
钟有初嗯了一声,如坐针毡。
叶嫦娥笑道:“这孩子,坐直升机和坐飞机不一样吧,颠得慌。”
钟有初又嗯了一声,继续如坐针毡。为什么一觉醒来,这四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会坐在一起呢?她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累很累的梦,现在仍在梦中吗?
缪盛夏仔细端详着她:“你昨天回来,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睡了一觉还是差不多。”
“就是眼睛有点儿肿,我煮点薏米水给你。”叶嫦娥立刻替有初开脱兼推销,“我们家有初可是靓绝云泽一枝花,从小就漂亮,又听话。”
“漂亮是漂亮,听话可算不上。”缪盛夏支颌轻笑,“有一年冬天,她穿件带帽子的红外套被老师罚站,大家都以为是个洋娃娃站在雪地里。”
钟有初不知他为何突然提起此事:“所以你从隔壁班跑过来,飞起一脚,将我踹倒。”
缪盛夏没料想她原来也记得,倒是有些意外兼喜悦:“好记仇的性格!”
钟有初忍不住揶揄:“吃了一鼻子一嘴的雪,真正难忘。”
叶嫦娥便笑了,连钟汝意都抽了抽嘴角。暂时融洽的气氛中,雷再晖的右手轻轻覆上钟有初合放于膝上的双手,但是后者看了脸色捉摸不定的父亲一眼,迅速抽开,转过膝盖。
他以为她是在长辈面前羞怯,更觉怜惜,探身拿起整碟绿豆糕,递给她:“吃吧!”
“谢谢。”她捧着瓷碟,雷再晖也拈了一块来吃。
他素来不喜豆沙类甜食的口感,但钟有初喜欢,令他也想试一下。
只吃了小半块儿,他便皱起眉头,再看钟有初,她已经惬意地蜷起一条腿来。
叶嫦娥心灵手巧,暖鞋上有豹头图案,雷再晖觉得很有意思,不免多看了两眼。叶嫦娥以为他是留意那手工,不知道他是喜欢那脚踝,急忙要投桃报李:“雷先生喜欢?我给你也打一双。”
雷再晖表示心领了,叶嫦娥以为他是怕麻烦:“很快的,两集电视就打完了,不费时间,也不麻烦。我经常打鞋子送人,雷先生你不要客气——有初,雷先生穿多大码的鞋子?”
钟有初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绿豆糕,听小姨问自己,脱口回答:“四十二码半。”
一说完她立刻呆掉。她看到过一次雷再晖的鞋码,便再没有忘记。
何止如此,她连他的衣裤尺寸也都不由自主地记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胆大皮厚。
饶是满心不甘,缪盛夏也不得不面对这种种端倪,全部指向一个事实——钟有初记得当年他欺负她又如何?她竟然知道雷再晖的鞋码。
雷再晖深深地看了两颊越来越红的钟有初一眼,突然抓住了她的左手,很紧。钟有初大惊,抽了两下,没有抽动——因为他这次并不打算松开。她也不敢看钟汝意的脸色,低声急道:“这么用力,伤口不疼吗?”
雷再晖用行动来回答——摩挲她的指尖,分开她的指缝,两只手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十指交缠。她心如小鹿,左奔右突,可就是逃不脱,绿豆糕也失去滋味,甜甜糯糯都跑到两人相对的掌心里去了。
温暖从纱布中透出来,这种亲密给了她莫大的勇气,令她敢于直面父亲愈来愈阴沉的脸色,甚至还朝雷再晖靠近了一点。
这一幕落在叶嫦娥眼内,满心欣喜之余又不免酸楚——千辛万苦,姐姐的托付,她很快就可以完成了。
但另外两个人不高兴了。
这是缪家的云泽,一旦看不顺眼,缪盛夏随时可以大打出手,百无禁忌。
可他从未觉得戒指箍得这样紧过。
这是钟家的客厅,一旦看不顺眼,钟汝意可以将这个男人扫地出门,永不准再踏入半步。
可他从未觉得这样爱恨交织过。
他们一开始对雷再晖并无恶意甚至颇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的身份,还因为他将钟有初完整无缺地送了回来。
但原来他早已经把她身上最重要的情感拿走了。
雷再晖握着钟有初的手,不舍得放开,于是柔声道:“有初,帮我一个忙。”
她眼神蒙眬,语调如梦:“嗯?”
他大衣口袋里有一样东西,要钟有初帮忙拿出来。那是一张发黄泛旧的明信片,她先看到背面没写完的字句,才翻到正面的风景:“这……这是我家!”
“这是家父留给我的明信片,”雷再晖对钟汝意道,“昨天刚拿到,没想到今天就能走进这个家,坐在这里,和有初的家人见面。”
这也许就是它的寓意所在。钟汝意从女儿手中拿起明信片,淡淡扫了一眼,扔回茶几。
风景摄于黄昏,画面中央是一栋小小的三层洋房,不是十分奢华的那种独栋别墅,典雅的中式院子,浪漫的欧式阳台,很多建筑元素夹杂在一起,却奇异地和谐着。
彩霞满天,映得墙上的各种藤花都很欢喜。
其实,这张明信片并没有什么出奇。云泽曾经发行过一套十张的旅游明信片,具有当地特色的风景都被囊括在内:人文、地理、自然、建筑——黄梅戏台、湖上晚霞、稀土体育馆、钟晴的家。
叶嫦娥霍然站起,跑上楼去,过一会儿,下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两幅画框。
“这是有初中学美术课的作业,”她先将其中一幅,递给雷再晖,“最喜欢的动物。”
钟有初的绘画技巧平平,但胜在构思巧妙。甚少有女孩子会将豹作为绘画主题,而且不是睡卧或者奔跑中的猎豹——画中是一头刚刚醒过来的花豹,色彩斑斓,自嶙峋怪石上跳下,眼皮半垂,眼神倦怠,却已经亮出了锋利的前爪。
“我们都夸她画得好,于是她又画了这个。”叶嫦娥把第二幅水彩画和明信片摆在一起,“雷先生,先有这幅画,才有这栋房子;有了这栋房子,才有明信片。”
这幅画无论用色还是笔触都比花豹更加精致,更令人惊奇的是,画中的晚霞、院子、阳台、藤花和现实中的钟家几乎一模一样!
这是雷再晖从未认识过的钟有初:“……有初,原来你是神笔马良。”
钟有初记得这两幅画一直收在书房,不知小姨为什么突然拿了出来,但她心中并没有欢喜,而是惶然:“我不是……”
钟汝意突然冷笑了一声,客厅的气温霎时降至冰点。
“对,有初的母亲觉得她能对‘家’有这样一个细腻的概念,是一件好事,所以支持它变成现实。这个家,一砖一瓦,一梁一栋,都是我们亲自去挑选的。”钟汝意阴沉地盯着钟有初,字字句句从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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