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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煦听到这话,心被深深地扎痛了,自己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就在他苦等图巴桑死讯的时候,他把所有可能的结果都考虑到了,这其中也包括秦思思私自放走图巴桑。
那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当时他还觉得荒唐,李煦自己也很吃惊,自己为何会有这种奇怪的念头呢,秦思思和他的交往仅仅只是出于少女纯洁无害的好奇?该死,她还是小孩子嘛。失败,沮丧,难堪,一年多的生死与共竟敌不过她与图巴桑的数天相处?
秦思思会放走自己的敌人,这简直是荒谬绝伦嘛!
是的,她确实有些任性,也因为自己的**爱而变得轻狂放肆,忘记了礼仪和尊卑,但她首先是一个有理智的人,其次她懂得掂量事情的轻重,她有什么理由做出这等傻事呢。可笑的应该是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自信起来了。真是滑稽又可笑。
可是一切还是朝着最坏的一面滑去了,自己就是那个滑稽可笑的小丑,真是愚蠢无极限啊。
李煦极力隐藏着自己内心的失落与煎熬,现在该怎么面对秦思思呢?向她发脾气,吼她,或者干脆是打她一记耳光……
不,不,现在她的心里一定也充满了痛苦和自责,应该去安慰她,稳定她的情绪,让她回头是岸。
对,对,事情已经发生了,还是表现的大度些吧。夫妻做不成,还能……
李煦很想抽自己两记耳光,这都想的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焦灼不安的心,正当他要开口安慰秦思思时,秦思思却满脸是泪地跪下了:
“我对不住您,您打死我吧。”
您!这是多么陌生的称呼,这个字上次使用还是在天德军。
“你……”
李煦感触到自己的心在流血,浑身骤然变得冰冷,“你这么做是为了他?”
他的话含混又露骨,至于是哪层意思完全取决于秦思思的回答,这当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他看不得秦思思受煎熬的样子,立刻心就软了。不能就这样刺刀见了红,他要给秦思思一次机会,也要给自己一次机会。
“你是因为要报恩才放走他的,唉,傻丫头,你真是是非不分,是他掳走你在先呀。算了,我不怪你,谁让我的秦思思是个心地善良的傻姑娘呢。”
秦思思也在那一刻放弃了自己,她赶忙改口道:“是我一时糊涂,我是被鬼迷了心窍。”
这话听起来虽然异常生硬和言不由衷,但李煦还是决定接受它,他笑着扶起了秦思思,掏出她送给自己的手绢,仔细地替她拭去脸上的泪水。
“本想熬过这个冬天再走。”他强作笑颜道,“看来我们要提前走了,脱羽部的大军很快就会杀过来。他是不会放过我的。”
已经下了第一场雪,现在帐外天寒地冻,白眉人或许还能忍受着,但对李煦和秦思思来说,酷寒的威胁并不亚于即将到来的脱羽部大军,唯一的区别是,扛过酷寒可能获得新生,与脱羽部大军对抗,只能是死路一条。
收拾了十天的干粮,牵了两匹长毛矮马,趁着天黑两人悄悄地出了营寨。天地朦胧,路有千条,该向哪边行呢。李煦分辨了一下方向,指着正南方道:“就往前走,总能回到大唐。”
几天前的那场小雪并没有融化,干粉状的雪花被寒风催赶着,落入了山坡背风的一面,此刻它们已经结成了坚脆的雪盖,人马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地发响,在这夜深宁静的荒原里听到这声音,总让人心神不定。眼前是一片小树林,穿过树林就进入一片无人领地,那里在夏天的时候是一片泥沼,现在应该是一块冰封的荒原。
突然,李煦警觉地拉住了秦思思的马缰:
“有人!”
随即两个人如同冰雕一般,凝固在了那里。
一支上千人的大军正缓慢地通过小树林,他们行动谨慎,尽量不弄出太多响声,但仅仅上千匹马踩踏在厚密松针上的声响就已十分可观。
“往回走。”
李煦低声吼道,他刚催马转过头来,一支羽箭就擦着他的脸飞疾飞而过,紧接着又有三支箭射在他的身边,呈一个倒三角形将他围在核心。这是最简单有力的警告,李煦心里十分清楚,此时只要自己稍有异动,难逃变成刺猬的命运。
秦思思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虽然学会了骑马,但技艺还算不上娴熟,此刻她没能像李煦一样拨转马头,因此,她能看到森林里的一切,包括射箭人的面孔。
“什么都不要做,站着别动。”李煦低声警告道,其实根本不用他示警,秦思思已经吓得动弹不了了。
上千人的大军从树林里走出来,大部分仍马不停蹄地按照原定计划向白眉部营地推进,图巴桑和他的父亲伽弥尔巴则催马来到了李煦面前。
“秦思思姑娘,我回来了。”
见到秦思思,图巴桑双眸发亮,兴奋之情写在脸庞。秦思思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她紧咬着牙,强撑着没有哭出声来。
果然女人的心是水做的。
李煦端坐在马背上,面如冰雕,虽然早已知道这个结果,但当最后一层窗户纸被捅破时,内心的痛苦仍是那么猛烈。
“你就是秦思思姑娘,果然是上邦人物。”
伽弥尔巴满意地说道,话是通过身边的一个通译翻译的,他虽然也能说一口汉话,但比图巴桑就差的太远了。
“你就是那个叛徒的同窗?”
谁是叛徒?谁又是谁的同窗?在伽弥尔巴用马鞭指着李煦时,通译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我父亲问你,是不是胡班的同党。你想好了再答。”图巴桑重新翻译了一遍,语调异常平和,最后一句话更是包含深意。说完这句话,他望了眼秦思思,眼光中满是怜爱。
“我就是胡班的同党。”
李煦朗声答道,嘴角露出轻蔑地的一笑。大丈夫敢作敢认,这个世界已无可留恋之处,自己用不着再顾及什么。
“咕咚,”有人将一颗人头丢在了李煦的马前,胡班还在咧着嘴朝李煦微笑。
秦思思尖声大叫起来,但无疑是她见过最恐怖的事了。图巴桑甚为紧张,催马到了秦思思面前,这一突兀的行动让脱羽部的武士倍感压力,至少有五十支箭瞄向了李煦——只要他稍有异动,顿时就将他射成刺猬。
李煦一动没动,虽然他的短刀此刻还在腰间的皮鞘里,但在这个距离,他还是有把握杀死图巴桑的。两人间的私情已经大白于天下,杀死情敌应该是所有被气昏了头的男人不二的选择,既然已经被羞愤折磨的万念俱灰,那拼个鱼死网破也未必不是一种好的结局。
伽弥尔巴没有下令放箭,这绝不是他心怀仁慈或麻痹大意,而是他坚信李煦根本没有胆量去杀他的儿子,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他没有这个胆量。三十年前被推举为可汗时,他就坚信一个道理:身硬撑的天地阔。这个世界唯手中有铁、胸中有血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这三十年,他东征西讨,身经百战,不敢说每战必胜,但他从不屈服,终于将一个任人欺凌的弱小部落,变成了令人生畏的一方霸主。
这是他一生无上的光荣,也是他内心骄傲的资本。大唐那是南方一个遥远的国度,那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人口众多,他们能生产精美的器物,也能生产锋利的刀剑,那里的男人理智、忍让,行为举止如妇女般温文尔雅。
伽弥尔巴是从草原流传的歌谣中知道这个地方的,年轻时他曾视那为天堂,但现在他对大唐的一切充满了鄙夷。那里的商人为了金钱可以丢弃尊严和良心;那里的男人无能猥琐,即使自己的金钱和女人受到侵犯,也不敢亮出自己的刀剑;那里的官员勾心斗角,贪腐无能,敲骨吸髓得来的钱财,只用于满足口腹皮肉之乐。
人嘛,在金钱、女人和荣誉面前就应该像野兽一样,去夺取,去占有,因为那是人的本性,忍让、克制的里子就是怯懦和无能。
“请把秦思思姑娘让给我,我会一生一世珍惜她的。”图巴桑拉着秦思思的手跪在李煦面前说道,语气真挚热烈。秦思思则低头哭泣。
“混账!”伽弥尔巴暴怒起来,“你是胜利者,你不该跪着一个失败者的面前,现在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他的女人,甚或他本人!”
一群武士冲到李煦面前,锋利的长刀对准了李煦,森森的弓箭也随时准备发射。
“父亲,请您遵守诺言,放他走。”图巴桑向伽弥尔巴恳求道。
伽弥尔巴没有做声,只是挥了下手,围困李煦的武士如水般退了下来。这个年近五旬的老人走到李煦面前,锐利的目光盯着他的脸,刺穿他的内心。他很快发现,这个年轻人很有些特别,他的目光如深海一般,莫测高深。
“为了我的儿子,我可以放你走。”伽弥尔巴用胜利者惯有的口吻说道,“请不要恨你的女人,是因为她,我才决定放过你的。”
武士们为李煦让开了一条路,一条通往南方的新生之路。图巴桑把一袋干肉交给李煦,这些肉足够吃上半个月的。然后他又把胡班使用过的横刀递了过去,这个危险的举动让他身边的武士一阵紧张,距离这么近,万一这唐人兽性大发,如何得了?
伽弥尔巴大声呵斥了一句,众武士这才收起弓箭退到了一边。
李煦伸手抓过了横刀,这刀是配发给军中将领使用的,精钢打造,质地优良。脱羽部人使用的武器多半来自回鹘,少部分购买至大唐边军,都是一些劣等货色。这把刀在这无疑算是一件宝物了。
“你父亲刚才嚷了句什么?”李煦俯视图巴桑问道。
“他,他说,兔子即使手中有武器,也不会变成灰熊。”图巴桑红着脸道。
李煦哈哈笑了一声,转身看了眼秦思思:“你保重,我不会再回来了。”他双腿一夹,座下马嘶溜一身望南而去:
“把她交给你了,用心去爱她吧。”
在荒原上连续走了十天后,李煦遭遇了本年的第二场雪,三天三夜,疾风夹着暴雪横扫广袤无垠的戈壁草原。到处是死亡的气息,每天都在与死亡竞争。带的干粮即将吃完,那匹能极耐饥寒的长毛马不慎摔断了一条腿,它倒卧在冰盖上已经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李煦不忍让它承受太多的痛苦,一天早上,他向上天默祷自己的罪过后,趁它不备,用刀结果了它的性命。李煦割下一条马腿作为干粮,然后继续踏雪前进。
又走了五天五夜,终于在一天正午,李煦昏倒了,在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无奈地猜想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无法站立起来,他心里放弃的那一刻,整个人立即变得麻木了,这就是死亡吗,原来是这样一种意境。
人在混沌中孤独地来到这个世上,又在孤独中混沌地离开,在一生一死之间,人暂时忘记了孤独,自认为清醒地活着,现在自己的灵魂走出了躯壳,站在曾经的躯壳旁边用另一种眼光打量着过去的一生。
全是一场梦,模糊不堪的一场梦,无始无终,浑浑噩噩。
睡去吧,在混沌中睡去,再也别醒来。
但李煦还是醒来了,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垫着厚密金丝草的软**上,近在咫尺的地炉里炭火正旺,眼前出现一张圆乎乎的少女的脸,看不清她的眸子,但她一定像清泉一样纯净。她端一个用木头雕成的碗在吃饭,碗粗陋不堪,里面却是浓香美味的肉汤。
“阿妮……”
少女惊喜地叫了一声,兴奋地丢下碗跑了出去。李煦不觉地苦笑了一声,类似的情景几年前在长安西宁侯府似乎已经历过,难道这又是一次转世轮回?这一回自己又将是何等身份,拥有怎样的境遇呢?
门帘被掀开,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几个壮实的牧民走到**边,厚重的皮袍上雪花正在融化。一只粗糙的大手按在了李煦的额头上,并没有出现可怕的高烧,他又剥开李煦的眼帘,最后检查了他的舌头,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
“……”
他说了一段李煦完全听不懂的话,众人随即发出了一阵轻松的笑声,那个圆脸少女显得格外兴奋,她围着李煦看了又看,晶亮的眸中闪烁着活泼的光芒,果然像山泉一样清纯。她的母亲,一个右手残了两根的手指的慈祥妇女,捧来一碗热腾腾的羊汤,羊汤里特地加了盐。
李煦在雪窝里躺了一个下午加半个晚上后,才被乌苏固巡逻的民兵救回来的,有人在他的行李里发现了马肉,因此判断他是个唐人,因为室韦人、契丹人和回鹘人都视马为亲人,人们宁可饿死也不会吃马肉。
乌苏固偏居漠北,与大唐从未有过正面冲突,但族人对唐人却没有多少好感。唐朝商人常用极高的价格把劣质商品卖给他们,且拒绝物物交换,他们只要金银、大珠或轻软的裘皮,这让乌苏固不得不再受一次契丹人的盘剥,因为他们手里少有金银和大珠,裘皮也很少。契丹人的贪婪倍于唐人,这让他们万分苦恼。
但乌苏固人不愿意见死不救,即使是敌人他们也会先把人救活,再以他们认为光明正大的方式了结他们的恩仇。这个唐人固然不受欢迎,但并不是敌人,他有难,理当救助。
“你安心养好伤,再上路吧。我可怜的孩子。”老族长按着李煦的额头说,眼睛里充满了怜爱。他是族中不多的几个能说一口流利汉话的人,他年轻的时候,大唐的铁骑曾到过他的家乡,他们向契丹人开战,动员他参军,他很想穿上大唐的明光甲,但他的父母告诉他,唐人只是草原的客人,契丹人才是草原的主人,不能因为客人得罪了主人。他没能如愿穿上明光甲,但一口流利的汉话却助他当上了族长,因为与唐朝商人的交易全靠来完成。
把李煦带回部落的青年叫穆露固,他是一个孤儿,也是部落中数一数二的勇士,他把李煦交给了自己的义母小弥意大娘照顾,小弥意大娘的丈夫是前任军事首领,膝下只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穆珑。
李煦的手脚被严重冻伤,虽然不至于残废,但至少三个月不能下**走动。照料他的任务就着落在穆珑姑娘身上。穆珑算是穆露固的干妹妹,但李煦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她喜欢穆露固,发自内心的崇拜他,但出于少女的娇羞,穆珑却不敢向穆露固表达爱意。
穆露固呢,他是一个英雄,双臂有千斤巨力,只带一柄短刀就敢到森林里找黑熊搏斗。对儿女情长他却反应迟钝,竟丝毫不觉穆珑对自己的爱意。
真是爱在心口难出口,这可急坏了穆珑,自己都十六岁了,按照乌苏固人的习俗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同龄的小姐妹们一个个为人妻为人母,独独自己还形单影只。更可恨的是自己讨厌的人就像苍蝇一样围着自己转,用马鞭赶都赶不走。
“一朵花让人看的眼里流血,偏偏他是个瞎子。”
每每想到这穆珑就气不打一处来。李煦看出她的焦虑,就试着给她出主意,这段时间穆珑除了当他的保姆,照顾他的生活,也充当了他的语言教师。因为手脚冻伤,李煦卧**不能行动,又没有书籍可看,跟穆珑学习乌苏固语成了他最大的乐趣,几个月坚持下来,简单的对话已不成问题。
“时不我待,干脆直接跟他说了吧。”
“我不说,那多难为情。”穆珑羞红了脸。
“我听说蒙柱家的女儿昨天送给他一个大花环,天寒地冻的,寻找到鲜花可不容易啊,得到很远的地方吧,足可见人家诚心啊。我担心穆露固会被她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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