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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我爱上了文字,甚至早于我的初恋。
打小我都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三、五岁了,别人家的孩子见到亲戚总是一个又一个甜滋滋的喊人,也因此得到了不少那个时代丰厚的奖赏——彩纸包裹着的硬糖。唯独我是像被什么咽住似的,每每走人户都是怯生生地躲到父母后面。我爱静,父母上坡干活时,把我一个放在家中,说是“看屋”(守家),随手一把炒豆,我便会坐在堂屋的门坎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会算着时间慢慢地吃炒豆,也会捉只蚱蜢逗蚂蚁。现在,每当我看到同学几岁孩子上窜下跳时,我怀疑自己那里真的有点儿弱智。
也许是因为自小就这样,嘴笨的毛病长期延续下来,现如今,当同学朋友相处滔滔不绝之时,我大多选择了审视,仿佛是要将自己置身于一个荒芜境地——如刘德华的一首歌中所述:在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亦如昨天,虽然我也想尽最大努力融入到朋友们重逢的分外愉悦中,但总是觉得歌厅里闪烁的灯光映照的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是无穷无尽的陌生。酒是照例喝着,眩晕;歌声照例缭绕,遥远;朋友扶着肩膀说的每一句,悉数拷贝。我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忽地打了个冷颤,被回忆包裹和强加的记忆还能维系多久,虽然同学的友情是最纯真的,也毫无利益之争,但我不得不怀疑它的厚重程度。于是在离开的时候,大家都相互念记着再次相聚的日子,我无语。
回家已是凌晨,冲个热水澡,开始记录一些感受,突然间我发觉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认真地写点什么了,多少想说想写,甚至将题目和提纲都罗列了一番,但还是罢了。再想想过去挑灯夜战,欲罢不已的时日,像远行的驼队,近乎消失在了大漠深处,唯有风沙,唯有断鸿烟渚,知我频回头。于是,再次地翻起陈年的日记本,细细品味过去的每一丝感动,每一次伤怀,每一回颀喜,每一抹知性
最早的日记大概是在初一,像完成老师作业般的文章里满是稚气,有对父母的刻画,有对班集体活动的记载,生活的平实跃然纸上;高中时便多了些思考,对于学校里一有上边检查就大搞特搞清洁卫生的现象进行过批判,名曰“治标与治本”也写过像魏巍我的老师一样的我的启蒙老师,还有对某某女孩的感觉。读得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过去的睿智、勤思、善写,以致于不得不发出“廉颇老矣”的感叹。
日记本里分明记载着初恋女友的感言:真希望呵,我是来自天国的女孩,是喝了厉司河水的天使,可以忘却这人间的,爱与怨我们相识相知相恋皆源于文字,那时我是校团刊的副主编,总是在刊物上发表一些类似诗歌的东西。有一天,一个女孩借我平时胡乱涂鸦本子去看,便不时找我修改所谓的作品,一来二去谈到了许多过去读书和在乡下生活的片段,两个来自乡村的人儿便开始了相互间的交流,而且交往甚密。同寝室的哥儿们都说是女孩想同我耍朋友,我不相信,男女之间的恋爱真如这般简单,这般不经意?后来的实事证明,初恋真的不设防,如同流行感冒,风过之时,说不定已深深地被传染——这种感染到后来就成了毕业时泣不成声的离别,今生也许再也没有重逢的可能。
那时,我的日记本夜夜渗透感言,日日铸写喜怒哀乐。在成都读书的两年里,最大的收获便是好几本厚厚的欢笑与眼泪(我不想再去述说那段岁月)。后来,走了,寄了一本给她,能让她在生活的新里程是记得有过一个痴痴的男孩;后来,也给现在的妻讲过昔日的故事,那就该称为“坦白从宽”吧!
现在,工作安定了许多,每天也是写作,但都是八股公文在作祟,自己想写的东西少了,能写的自然就更少了。还好,遇见个有点爱好写的人儿,她积累了许多我有些崇拜人的bo,每天能够在闲暇时整上一段文字的人,特别是对诗的造诣,文字在纤瘦中透出些许脱俗,意境缥缈唯美且忧伤,具备渗透纸背的力量。这唤醒我书写的意念,也给了我一个书写的冲动,感谢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