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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儒家那边又是如何呢?他们构想的君王是个无比高尚的圣君,要用爱心感化臣民,对于他们的过错,即使是大错也要轻惩,以圣人的仁慈去劝诫宽恕他们,使他们心怀感激;于是,臣民就会效仿圣人,争相做好事、行善举。
从理想框架来看,法家相较于儒家更具有实践性。
慎到提出的‘人治’,核心在于对君主个体的要求,但这位君主又是国家的轴心,一旦君主治国无方,国家岂能不陷入危机?
慎到时代的齐威王早年疏于朝政,导致内政腐败,官场黑暗,外敌侵凌。后来齐威王痛定思痛,从自我做起,严查国内贪腐官吏,重申法制。
老爹,您还记得齐威王与两位大夫的故事吗?”
“自然记得,说的是有两个大夫,许多官员都说即墨大夫不好,反而盛赞阿大夫。
齐威王暗中调查后发现,即墨大夫为人正直,不善于交际,但他管理下的百姓并无怨言。
相反,阿大夫擅长社交,可他管辖的地方却是民怨沸腾。
于是齐威王重赏即墨大夫,而将阿大夫处以烹刑。
从此,齐国上下振奋,政治逐渐清明。”
“没错,事情表面上看起来确实很好,齐国因此强大起来。
然而这也埋下了隐患,齐威王虽然是明君,但在处理阿大夫时并未进行公开审判,没有给予阿大夫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这就是问题所在。
为何即使明知某人罪孽深重,仍要经过公开审判程序,列明罪状后再行处置,就是为了在法律面前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让每个人都能够有据可查。
阿大夫治理的地方,或许存在其他难言之隐呢?
倘若国君长期不理朝政,当地万一发生灾荒,或者自然条件本就不如即墨城优越,这些客观因素同样可能导致民众不满。
所以,是否冤杀尚不得而知,至少应有审判的过程。
而在齐威王那里却没有,一切都依赖于君主个人的主观判断,这是非常危险的。尽管齐威王可能做出了正确的决策,但不能保证后世的君王也能如此英明果断。
到了齐泯王时期,由于齐泯王威权震天,不少大臣都不敢轻易进谏,即便国君犯错,也不敢指出。
因此,法家体系的第一个破绽就在于势制。
虽然法家势制强调依法治国,但其根本还在于要求有一位明君坐镇。”
对此,嬴政表示深深的赞同。
“接下来要说的是申不害,也就是现今的申子,他也深受道家老子权谋思想的影响。申不害认同势派与法派的观点,强调君主的权位稳固,这样才能确保政令畅通无阻。
他在韩国推行的一系列变法措施,与商鞅的做法颇有相似之处,诸如开垦土地、废除井田制,提倡有功必赏,大胆任用有才干的人才,积累国家财富,收缴各贵族私兵,重视兵器制造。韩国之所以被誉为‘劲韩’,是因为申不害变法使其富国强兵,令列国不敢轻易侵犯。
然而他认为仅有上述还不够,关键在于君王自身需具备智谋。春秋战国时期,臣弑君之事屡见不鲜。
因此,申不害提醒君王不应盲目信任任何一位大臣,用人而不完全信赖。君王应当做到内心不动声色,让臣子揣摩不到君王的真实意图,如此一来,臣子无法看到君王的底牌,从而减少了很多阿谀奉承和图谋不轨的行为。
申不害提出了运用‘术’的方式去监督审查贪官污吏,迫使他们忠诚尽责。
权术运用,申不害并非首创,自古以来,人们为了自保,都会运用一些手段,这种手段也可以理解为谋略。然而,在官场政治斗争中盛行的驭臣之术,必然伴随着欺君之策的滋生。
臣子害怕君王,便会绞尽脑汁欺骗君王,同时又要防止其他同僚嫉妒自己而加害于己。这样一来,朝廷政治局面变得极其不稳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反而削弱了朝廷的稳定性。
因此,申不害的权术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了政治清明,官员们恪尽职守,但这种效果并不持久。一些“机智”之臣开始寻找漏洞,利用权术陷害同僚。
申不害将这套驾驭臣下的权术传授给了韩氏王族,使得韩王室对此推崇备至。韩昭侯与申不害之后的韩国,因老贵族复辟而抛弃了申不害所强调的依法治国理念,却对申不害的“术”沉迷不已。
韩氏之所以再无振兴之力,就在于“术”的思维已深深植入韩国官场,真正有抱负之人难以在此环境中施展拳脚。
“辰儿,照你这么说,即使韩非拥有旷世奇才,集法家大成于一身,到了韩国也难有作为。”
“确实如此,如今韩国上下腐败透顶,恐怕不出一年,我大秦就要将其扫平,他个人能力再强也无法改变大局。”
“说得好,韩氏不足为虑,哈哈!”
嬴政极为欣赏赵辰这份豪气,颇有其父之风。
“接下来便是我们大秦的商鞅了,此人你应该相当了解,我就不再赘述了。”
“寡人自然清楚,那么辰儿,你认为商君为何会选择以死明志呢?”
“父亲这是要考校我吗?我认为凭商鞅当时的地位,他完全可以铲除所有反对他的贵族势力,甚至包括太子!春秋战国时期,权臣篡位、架空君主之事屡见不鲜,比如田氏代齐、晋国四卿瓜分晋室、秦国秦献公亦是借重臣之力上位。
然而,在这个时代,商鞅变法赋予奴隶平民获得爵位的机会,深得民心。若他想要篡位,可谓易如反掌。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宁愿牺牲自己,向所有人传达一个理念——‘法治’,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法律!
君王保有权势固然没错,但在赢得人心方面,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通过合法的证据收集、审判程序以及依法定罪来处理事务,决不可仅凭君王一时喜怒,就随意处罚臣子。
臣子犯错,应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惩罚;臣子建功立业,也应依据法律规定的奖赏措施进行表彰,不得因君王一时情绪波动而任意赏罚。唯有如此,才能让所有人都信服法律。
商鞅正是以身殉法,为大秦播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种子,也才有了今日强盛的大秦。”
嬴政没想到赵辰对商鞅评价如此之高,但这也确实是实情,大秦能有今日之强大,商君功勋卓着。
“父亲试想,儒家思想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呢?
在儒家体制下,君王对于功臣或许会因一时高兴而重赏,但如果后来有人同样立下同等功劳,却因君王心情不佳而受赏较少。在处罚时,也是由君王的心情决定,这样就会导致臣子们的不满:为何他所得比我多?或者我为何受到这样的惩处?
这便是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所在。
当然,法家并非完美无缺,只能说它更适合春秋战国这个特定时代,相较于儒墨道三家的治国理念,法家在当时更具优势。
因为在现阶段,君主实际上享有的权力极大,即便是实际并无多少实权,名义上仍需打着君主旗号,以期令天下人心悦诚服。
法家所制定的法律,是由君王和大臣共同确定的,所以无论哪家学派的思想,对君主都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儒家以道德约束君王,主张不行仁政则会失国;
墨家以天命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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