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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区的休闲区在小区中心,凶案的现场在小区的角落,走过去还要几分钟时间,这一队人走着散开了,宋文和傅临江落在了最后。到了下午阳光灿烂,这小区绿化的不错,四周围绿树的枝桠上冒着新芽,花也争芳吐露地开了不少,就是因为入住率不高,人丁稀少。
两个人一路说着,来到了小花园,这边有几个石桌和椅子,是给小区居民休息用的,这时候下午一点多,正是午休时间,也没什么人在。
众人的食物还没到,陆司语已经开了餐,面前几个餐盒一字排开,从左到右从荤到素摆得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的,色香味俱全,他的手里拿着一副讲究的黑色筷子,低头旁若无人地小口吃着丰盛的午饭。
宋文见状心想,这人果然是当得起他富二代的身份,真是会宠着自己啊,一点也不受屈。
五月的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小花园里鸟语花香,环境挺好。大家互相讨论着上午的案情,没有尴尬太久,过了两分钟,宋文定的饭到了。
等快餐一拿过来,陆司语才发现自己低估了普通刑警和自己的经济差异,每个人只有一份盖浇饭,还是菜少饭多,衬得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几份菜往前推了推,“我带的菜有多,你们不介意地话就一起吃。”
朱晓他们几个早就眼馋半天了,就等这句话,马上举起筷子就上。特别是老贾,早饭全吐了,这时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丝毫没跟陆司语客气。
众人夹了菜吃到嘴里,马上纷纷赞不绝口。
“好吃,这厨艺不错。”
“唉,这排骨炖的酥烂入味。”
“这虾真是新鲜。“
宋文看这一群狼吞虎咽的下属,嘴上说着,“行了吧,你们几个给人家剩点。”行动上却一点没落下,夹了一块排骨,就放到自己的盒饭上。那排骨是糖醋的,用的是自然生长的生态黑猪肉,裹了一层浆汁,入口就带了一点点酸甜,咬下去是满口的鲜香,那味道不是快餐里勾兑出来的鲜味,而是新鲜的食材加上各种高档的调料,再配上完美的手艺。
宋文一向觉得最好吃的食物是第一次刚出锅的,等隔夜再热了就会失去了味道,可嘴里这块排骨,只恨不得让人多吃几口米饭。这菜的确好吃,绝对是大厨的水准,从舌尖到味蕾,都是一种享受。再尝尝其他的几个菜,一道比一道惊艳。
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
今天出警的是三黑和四花两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傅临江、老贾牵着两只狗,带着那位法医助手把附近的几个垃圾场翻找了一边。到了下午五点多,几个被翻找出来的蓝色袋子就凑到了一起。
徐瑶翻动着,把袋子里找出来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整理存放,准备回了警局之后进行进一步的化验。由于五一假期,很多垃圾场也清理不及时,导致他们这一下午收获颇丰。
袋子里不光有部分残存尸体,一把刀具,还有几件洗过后剪碎的血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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