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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亚虽然称得上敏捷,但跟强壮扯不上什么关系的体质,被人家看穿幻术,那还不就是只有逃跑和挨揍的份,所以,西尔维亚最怕的人,是这两位和蔼的少年使者。
说到最有趣的少年,却不是以上的任何一位,雪獒族的丹尼尔,还有雪域狼族的丹尼斯,才是当之无愧的有趣少年。这两个家伙,具有类似的技能,一个凶猛,一个狠辣,又谁都看对方不对脾气,所以,他们的武技练习,经常从对练,升级成龇牙咧嘴的对掐,而且,战斗的还不只是他们两个,连他们的守护兽雪獒和雪域魔狼,都会时不时地掐上一架,所以,这哥俩的战斗,通常是所有少年中最热闹的,狼嚎犬吠,鸡飞狗跳,这两句话简直就是为他们两个而存在的一样。
有意思的是,这两个经常打得头破血流的家伙,却在数十场大战之后,变成了最好的朋友,而他们的守护兽,竟然也忘记了自己曾经在对方尖牙利爪之下严重脱发的狼狈状况,变成了形影不离的死党,他们的武技,也从原先的激烈对抗,到后来的取长补短,得到了长足进步。
诺尔古经常会想,如果,这几年不是有这一对欢喜冤家,少年们的生活,一定会缺少很多的乐趣,色彩也决不会如此的斑斓与鲜亮。
这两个人的感情虽好,但与另外两人的同族之情相比,却明显要少了许多温馨的亲族之情,极地熊族的哈里森,与棕熊族的斯坦利,绝对是友爱互助的典范。
从少年们聚集到一起的第一天开始,这两个家伙,就对彼此表示出了异乎寻常的深切感情,吃饭一起吃,睡觉一起睡,学习一起学,武技锻炼也是形影不离,就连上厕所都一起去,这让诺尔古对这两兄弟长大以后的性趋向深为担忧,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诺尔古逐渐发现,他们的心理状况十分良好,思想也绝对的健康,不正常的性趋向,根本不可能与他们两个发生任何关联,他们之间的友爱,完全是出于性情相近的相互吸引,就连他们对于武技和兵器的理解与认识也如出一辙!。
这两个部族的战士都喜欢用棒作为对战兵器,棒与棍之间的划分,对于外行来讲,非常的模糊,一般来说,棒的形体比较短小,很少有超过四尺的长度,也有少数超过这个长度的特例,但一般是绝对不允许超五尺的,超过五尺,则会被归纳到“棍”或者“槊”的行列。
当然,这只是中国古代对各种兵器的明确划分,神佑还不具备如此清晰的兵器种类归纳,至于狼牙棒在中国古代时也有,大多为关外的金兵辽将所用,宋朝时,汉人对金兵辽将的勇武,充满了不可理喻的钦佩和崇拜,还把他们的形象绘画成门神,取意为“金虏在户”,本来是图个吉利,没想到,后来的实事证明,这个图到的吉利,竟然是亡国的开始!。
根据中国古代的兵器划分,棕熊族和极地熊族用的兵器,就是棒的类属,这种兵器的长度,仅到持有者身高的一半,形状就是一个长满狼牙尖刺的大棒槌,而超过五尺的“长柄狼牙棒”则应归属到十八般兵器中“槊”的行列。
槊的种类较少,有中国人熟知的“金顶枣阳槊”,“铜头铁身娃娃槊”.....,而应用最广的,还是“狼牙槊”,一些小说中所谓的五尺狼牙棒,其实就是狼牙槊,文人不懂兵器胡说八道,倒也无可厚非,但诺尔古却并非不懂,也正是为如此,他设计的武器,都极尽强大杀伤力的顶峰,这两个部族,所用的那种像棒槌一样的东西,当然让诺尔古看不顺眼。
诺尔古觉得,他们的神力和勇武,不应该只局限在短兵器上,而“槊”,这种实用,并有强大杀伤力的冲阵重兵器,绝对是一个不二选择。
鉴于这样的认识,诺尔古为他们两个,凝化出六件兵器,其中的三件,有两支短柄狼牙棒,一支长柄狼牙槊,并把原先那种尖刺,改成较大的四角尖刺,这样的设计,不但可以增强打击力,同时,还可以避免与重兵器撞击时,而导致的尖刺脱落,重新设计的兵器,也被改名为“獠牙棒”和“獠牙槊”,送给棕熊族的斯坦利用来练习。
另三件武器的设计,诺尔古则用了中国古代的兵器为原型,两只短的“独脚铜人”,一支长柄“铜头铁身娃娃槊”,这两种兵器的外形,其实是一样的,只是长短不一样,样子看起来非常可爱,胖乎乎的金属娃娃,线条柔和,丰满圆润,双脚连成一体,在尾端形成把手,但是这东西的杀伤力,可一点都不可爱,宋辽征战时,不知道有多少大宋的爱国志士,饮恨在这胖乎乎的金属娃娃之下,这三只兵器,则送给了极地熊族的哈里森。
革新后的兵器,让他们原本比较单一的格斗技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己精通的棒法,猛犸族的锤法,雪獒族的棍法,被这两个亲如兄弟的熊族少年,演绎的风声水起,精彩绝伦,长时间的侵泡在格斗场,让他们逐渐成长的身躯更加健壮,武技的大幅度跃升,让他们绿色的眼睛,愈发的凌厉凶狠,但这两兄弟,却不是少年中最用功的人。
极地矮人安格斯与狂战士族的雷欧,才是最好学的少年,在与诺尔古的不断接触中,安格斯终于发现,这个曾经让自己极度讨厌的人类,是多么的博学,一针见血的透彻分析,诚恳坦率的态度,让安格斯在惊异和钦佩中,逐渐把厌烦转变成了敬重,不断虚心向这个比自己小的人类请教,还有刻苦勤奋的练习,也同样赢得了诺尔古的尊敬。
而少年狂战士雷欧也与安格斯一样,似乎拥有着挥霍不尽的精力,诺尔古每次走进练武场,都会看见这两个人的身影,挥汗如雨,仍然不知疲倦,他们的进步即便不如奥斯汀,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诺尔古时常在他们面前感到惭愧,与他们相比,自己还是太懒惰了!。
极地巨人族长亚博拉汉的孙子约书亚,具有着成年人一样的沉稳,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但温厚豁达性格之中,暗蕴着刚烈勇猛的锐气,心胸气度,更是远远超过同龄的孩子,在生活和学习中,善于联想,触类旁通,这让他对武技和异能的理解,能够做到兼容并蓄,并最终用自己的方式,赋予这些技能新的含义,这种情况,除了天分,没有任何其他的解释,诺尔古绝对相信,约书亚会在科兹莫、弗瑞德、伊格纳缇伍兹,这三个马上就要举行成年礼的家伙之后,成为极地少年天才武者的领军人物,而日后的成就,也决不会下于他这三位前辈。
雪豹族的豹小妹默西迪丝,一向比较孤僻,在少年们其乐融融已经半年后,才逐渐开始融入到集体生活,虽然与少年中的几位女士,相处得非常愉快,但她还是会为自己保留出为数不少的个人时间,用来出神的思考。
这种情况,出现在一个十四岁的少女身上,不免有些让人不能理解,这种有如智者的深思,到底预示着什么,没人会得到答案,诺尔古也同样不能,所以,他还是会经常看到,那个雪豹族少女,在黄昏的余晖中,独自沉思的身影。
豹小妹默西迪丝的美丽,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到,诺尔古甚至认为,即便是盲人,也一样可以在沉默中,读懂默西迪丝的美丽与深刻的内涵,这让诺尔古不由得发出疑问,极地狐族和雪精灵,真的是神佑最美的种族吗?。
让人遗憾的是,已经到了青春期的诺尔古,除了在指点默西迪丝时,才有可能有所接触外,其他的时间,跟他是没有任何缘分的,众多的少年之中,除了女士之外,唯一能得到青睐的的男士,就是翼人族少年“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的孤僻,并不下于豹小妹默西迪丝,十二岁时,帕特里克的异能开始觉醒,并且掌握了飞翔的技能,诺尔古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两年前,帕特里克第一次飞行的情景。
站在灯塔上的帕特里克像雄鹰一样,迎着阳光高声鸣叫,然后展翅而起,但结果,却让大家泄气无比。
舞动翅膀跳出灯塔的帕特里克,像被人在高出扔下来的小鸡,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轰然坠地,诺尔古看着经久不散的尘烟,意识到,帕特里克百分之百会在这次空难中回到神灵的怀抱,但结果却让大家喜出望外。
尘烟散尽后,灰头土脸的帕特里克已经口鼻流血,少年们蜂拥而上,要把他抱回到床上,但结果再次让大家吃惊无比,帕特里克再次走向灯塔,在连续三次失败后,极地少年们已经是热泪盈眶了,用最恳切的声音,哀求这倔犟孤傲的少年,但是没有用!。
帕特里克依然用那种属于蓝天健儿的骄傲,拖着他已经要支离破碎的身躯,继续走向灯塔,这时,豹小妹默西迪丝为他送上了一块洁白的手帕,像隆冬极地的冰雪,在夕阳下显得晶莹高贵,但这份高贵纯洁,在此时,却不在寒冷,只有温暖,才是这一刻它要表达的真正含义,少年们闪开了挡在灯塔前的身躯,真心的尊敬,出现在少年们早已泪眼模糊的眼中。
这一次,帕特里克成功了,尖厉嘹亮的啸声,划过了夕阳下的天空,矫健的身影迎着阳光,消失在少年们的视线中,直到晚饭时,帕特里克才穿窗而入,一直飞到豹小妹默西迪丝的面前。
洁白的手帕,已经满是污痕,但在这片不堪入目的污浊中,却盛开着一朵冰峰绝顶才会出现的雪莲花,这一幕,是极地少年们在一天之中的第二次感动!。
这就是我的朋友,真正的极地男儿,翱翔在蓝天白云之下,带着无比的骄傲,俯视着庸碌的人群,孤高,但却真诚无比,即便岁月如流,垂垂老矣,也必定不会忘记如此少年,这个曾与自己相互提携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