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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都被任小捕强得多,伸手就捉住了公主殿下的手腕:“先别跑…”
不过宋阳没想到,任小捕的身子竟会这么轻。
轻到少少的、一点点的、连松鼠都能挣脱的力量,就足以把她再拉回来,拉回到宋阳怀里。
因为没跑掉,所以不跑了?还是因为不想跑,所以不跑了?
总之这一次,重新回到那个怀抱中的任小捕不跑了,手臂是软的,缠住了宋阳的脖子;身体是软的,依住了宋阳的胸膛,嘴唇也是软的……
两人相遇时,正十五岁,筱拂初长成,情窦初开。
任筱拂遇到一座宁静小镇、一间阴森尸客、一件血腥大案、一个临时替舅舅上工小仵作……
在尸块中翻来翻去、在分析时侃侃而谈、在对付杀手中仔细布置冷酷无情、同时还不忘给她起了个‘任小捕’绰号的临时小仵作;
为了不让蛮人骚扰小镇,打算独自去追击凶手的临时小仵作;
因为不舍得那条还不曾见过蓝天就逝去的小生命,所以替死人接生、却惹来重伤的临时小仵作;
会针灸也会下毒、随身带了无数古怪药物、药囊里还养了只毒蝎来防贼的临时小仵作;
胆子比自己稍稍大一点,脑筋比自己稍稍好一点,懂的比自己稍稍多一点的临时小仵作……另外他长得也不错呵。
那时任筱拂觉得他挺有趣,很有趣。
因为有趣,所以平时就会多想起他几次,可想的次数多了,就真的有些想念了。
或许不是宋阳多了不起,而是身边的少年都太没本事?反正这三年里,任小捕没能找到比宋阳更有趣的人。
三年的时间不长不短,足够忘记一个人,也足够让一份小小情愫生根发芽,悄然茁壮。
再见面时,小仵作高大了不少,壮硕了不少,不过‘神气’未变,还是那份笑呵呵的轻松模样。
在他登上高台、一鸣惊人时,任小捕是最不意外的那个人,因她知道他的神奇;但任小捕也是那个最最意外的人,因他的神奇远远超出了她的以为:
这就仿佛,三年前她看到一只矫健的小雁,她知道只要这头小雁长大,就一定能飞得高远;可是三年之后,亲眼见到它振翅高飞时,任小捕才猛地发觉,哪是什么雁儿,它明明是一头雄鹰啊。
羽毛锋锐,啼鸣响亮,侵略十足!
三年轻轻想念,没有苦涩没有煎熬也没有难耐的寂寞;
三年不曾相见,再相逢时他的脱变、他的惊艳,突然就证明了所有的想念都是值得的,而那份蛰伏于少女心底的甜美愿望,竟也猛地绽放了、变得灿烂起来。
还有那个‘难题’,折磨着任小捕、让她心中千万不愿、却全无任何办法的难题,落在宋阳手上一下子变得那么简单了。
便如她欢喜时候的哽咽:我就知道你有办法、我就知道是你。
突兀问题听闻‘和亲’她不闹不反抗,是为了怕父王为难、怕红波府为难。可现在…应该没人会为难吧?
任小捕从来都不是自控力强的人,她喜欢宋阳,她想和宋阳在一起。
再说……这可是你把我拉回来的!
心滚烫,思念滚烫,欢喜滚烫,身体滚烫,滚烫滚烫的任小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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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早……下一章的用不用这句啊…用不用,用不用?哈哈,要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