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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庭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紧接着是楚向琬的轻呼:“哎呀,是兔子!是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可惜,我不会射箭,不然今天晚上就有口福了!”
竟然是只兔子?
一只兔子就惹得主仆二人如此开心?
农村里的野兔子都是灰毛兔,这种东西春夏最多,而且最好的就是吃农人种植的豆子,所以也是农人最不喜欢的动物。
所以楚向琬一看到它,想到的就是红烧兔子肉……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影子像飞一般从不远处飞来,只听得“扑通”一声,大肥兔打了个旋转瞬间倒在了地上。
楚向琬仿佛见了鬼似的看着不远处的萧云庭问:“表哥,是你打出的暗器吗?”
“咕骨”一声,萧云庭的胸膛里发出一声闷笑:什么暗器啊,就一颗小石头而已……
“还不去捡?不是说想吃红烧兔子肉吗?”
看着一脸严肃的萧云庭,楚向琬张了张嘴:因为她想吃红烧兔子肉,所以这未来镇北王就给她打兔子?
如果她说想吃老虎肉,他会不会就去打老虎?
呵呵呵呵……未来王爷大人也不是这么可怕啊!
楚向琬心中偷笑:将来等他当上了镇北王的时候,她告诉别人,镇北王曾经给她打过野兔红烧,她们会不会吓得掉落眼珠子发?
未来的镇北王大权在掌,全东璃的人没有人敢不听他的话、当面议论他一句坏话,楚向琬决定讨好讨好再讨好。
等静初捡过野兔,楚向琬笑得一脸灿烂:“表哥,这兔子的皮毛虽然不名贵,可全叔做皮子做得极好,等这兔子皮做好后,我给你做一顶风雪手套。那个手套冬天骑马的时候戴着,可是极暖和的。”
这笑容很看着很舒服,萧云庭的眉间多了一些平和:“那就多谢了。”
“不多谢!可惜这村里会打猎的人不多,要是能打些狼皮什么做成褡子,那个很挡风呢。”
楚向琬的亲娘是南方人,她却是在京城出生、长大,心里眼里只记得京城的气候,她倒忘记了这在江南。
萧云庭听得她似自言自语,却看了一眼大青山,心下决定有空去山上一趟,最好能猎几只老虎下山,虎皮做衣服更是暖和。
心情好,楚向琬对萧云庭也没有这么害怕了。
把野兔放好,她招呼着静初:“去找找看有没有野蒜,那个炒鸡蛋很香很香。”
静初笑呵呵的去了,这山上野菜很多,真的什么都有,除非是没找到。
果然不久就传来静初的惊呼:“天啊,姑娘,你快来看看这一丛野蒜啊,这也长得太好了吧?”
楚向琬一听提着裙子就跑,哪知脚下石子一滑,人就朝着坎下扑去:“姑娘,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