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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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东西的时候总爱加上“随笔”两个字,并且对这两个字有着深深的厚爱,归根到底是喜欢那个“随”字:随和、随意、随缘。
随笔,没有居高临下的霸气,没有正襟危坐的俨然,没有煞有介事的虚假,没有耳提面命的烦闷。像朋友之间的抵膝而淡,不求全面,不求“客观”不求严谨,甚至不求立论的“公允”、命题的“科学”;只求遣一已之意趣,痛快淋漓地嬉笑怒骂。它不奢望在为重大决策之依据,也不企望成为学术积累的文献。它表达一种情怀,一种趣味,一种心境,一种追求。文章本由心而生。也许,表达所产生的快乐是人们写作的真正动力,至少我来说这样。
有急不躁,不温不火,漫不经心,亲切自然,这大概就是随笔的品性。它可能非常的温情,非常的纤细,非常的文质彬彬,非常的布努乔亚,因而就可能异常的隽永,异常的精致,异常的耐人寻味。尽管我还做不好是,也写不好。“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吧,也算一种追求。毕竟,附庸而后风雅。随笔不是为了晋升职称而炮制的论文,也不是为了课题交差而拼凑的成果。它是有感而发、不吐不快的大实话。这力图用感性的文字表达理性的思考,用诗意的语言描绘多彩的生活。
其实,早在100多年前,英国批评空哈兹得特就曾指出:“以亲切的风格写作,不是容易的事。许多的人误以为亲切的风格即是通俗的风格,写文章不矫揉造作即是随随便便地信笔所至。相反的,我所谓的亲切的风格,最需要纯洁的表现。不但要排斥一切无意义的铺张,而且也要芟除一切庸俗的术语,松懈的、无关的、信笔拈来的词句。不是首先想到一个字便写下来,而是要选用大家常用的最好的一个字;不是任意地把字组合起来,而是要使用语言中之真正的惯用的语法。”随笔是亲切的,却并不随便轻盈、轻巧之中,它透着一种内在的严肃与庄重。
文字存在于我们日常的、细微的、不经意的行为之中,而随笔的独特之处就在于能够对那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现象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以孔窥豹,洞幽察微。也正因为如此,随笔才有助于培养写作者的兴趣。
其实,随笔不仅是一种写作风格,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自然流露。正如诗云:“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导标新二月花”“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任何一个能将日常的经验升华成为具有永恒生命力的光辉灿烂的的东西的人,就能够自由自在地表达自我。这也是人类永恒的渴望。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思想在学习和相互交流中生成,在思考中得到提升,在写作中得以梳理。文字的奇迹也可能变为生活的奇迹――我们的认识、阐释、命名和书写能够将人性的尊严以及优美的光辉赋予我们的生活。
今天在这里写下这篇短文,那是真的喜欢这里的氛围,喜欢随笔,让我们在这里能够自由地、充分的交流――-以美好的心情和语言,以美好的理想与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