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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小说网 www.yyxsw.org,最快更新浪满列传最新章节!

    幸福的家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各自有不幸的原因。俄国的托尔斯泰这么说。

    这句话,打我十六岁不巧地从书上瞄到以后,便参禅一般参了好些年始终参不透。但现在,根据我活了二十多年、在社会底层浮沉的经验,幸与不幸的原因其实都差不多,只有一个,只是同质异属,演绎的方向正好相反,而且互不相通。

    这个道理,恐怕我那一辈子在尘堆里打滚讨生活、谙于生活现实的父母早已了然于胸,只是零教育体系程度与空乏的文本知识水准教他们不会说,无法像托尔斯泰那样,以优雅、充满文学性的语辞说出他们一生的乖舛。

    不过,这也无所谓。

    文学原就是给吃饱闲着乐、不愁柴米酒盐而有余裕风雅的人研究的。对于我那连阿拉伯数字都不会写的父母来说,托尔斯泰这句名言,充其量只是吃饱闲着。

    亵渎了一点吧?

    大概。

    但反过来说,将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生活就只求一口温饱的人日日必须面对而且难捱的现实装化成抽像的艺术,不也是一种亵渎?

    现实的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亵读。我这辈子最早学会学乖的课题,或者说教训,也是这个亵渎。

    从我存在以前,我们这个破落的家,和它赖以幸存的这个“聚落”就是对整个进步富足的社会的亵渎,也许还加上一点讽刺。它原就是存在的。所以,不必把它看得太严重。

    我们过的是一个亵渎的人生。我的、浪平的,我那大字不识一个的父母的;而且,还持续着。

    如果说,这当中有什么不一样还是有的我们的层次低一点,形而下地讨生活。

    形而上的诗词曲赋文学人生里歌咏喟叹的爱痴嗔怨,转化到我们聚落的现实人间是白米一包多少斤,猪肉一斤多少钱,南部刮台风淹水灾青菜又要涨价了。

    这就是差别。我那连自己名字笔划都搞不清的父母和托尔斯泰之间的差别;浪平和我与这个世间之间最初的差别,还有,形上文学与形下生活之间的差别。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个差别。

    如果说人是可塑的,那么,一个人的性格养成与自我评价态度往往是后天背景环境一点一滴加料染成,所有的正负情绪也都是这样学习而来而不得不去感受。正的情绪如果是对自己的认同,那么现实又是现实,自然会将那些多菌的人生里最负面的,一点一滴渗人人的骨子里头,依附在上头。

    我们不是一落地就长这么大的;我们的哭,我们的笑,我们那掺杂着意识的自卑与退缩与妒慕憎怨,当然也不是一落地就懂得。所有的了然全都是“后来。”像小说和话本人生喜欢说的,后来如何如何。

    然而,一开始,我真的是不太明白。

    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昭告全天下,凭海为证指天发誓,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我要如何如何,比如说留学当个总统什么的。

    十四岁的梦想还很单纯,没有意识形态的包袱,还不懂性别和政治议题的复杂,指天夸耀的其实只是每个青春期幼儿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出疹似地对青春怀抱的莫名的一般轰烈。

    只是一种仪式。

    现在我够大了,或者说够老、够世故了,突然才发现,我的人生真的是一无所有。不仅没房子、没存款,就连工作也没着落,身上只剩下最后的二百二十七块。

    曾经那般大言不惭的我,自以为是的我,别说太平洋,就连台湾海峡都不曾跨出过,尚且要烦恼着过了今晚后该如何。

    一开始不明白“后来”我明白了文学的诗词歌赋,现实的柴米油盐;小说的风花雪月,写实的灵欲情色。

    后来我明白了。但总迟了一步。我的人生简直一团糟。

    “浪平!张浪平”我握紧拳头,用力地捶了那生锈的铁门好几下,竭尽所有的力气嘶吼起来。

    班杰明说我是名符其实的“3-less”homeless、cashless、jobless。

    他用他那一贯平板没有起伏的声调带几分可怜地吐出这几个字。美国南方那种平平如念经的口音的英语,感情似乎都经过压缩,怎么听都带几分戏剧性的冷眼旁观。

    他说我和浪平一样,都是虚无的人,我们身上有着同类的味道。那个美国佬,才不过和他同桌吃过几顿饭,就自以为是地分析起来。

    “张浪平!”我又用力敲了铁门几下。都快十一点半了?似侥羌一锊恢烙炙涝谀母雠说拇采稀?br>

    不过,班杰明说的起码有一半没错,我不仅是无业游民,而且无家可归兼带身无分文。我甚至怀疑“家”的定义。

    为什么人可以把这样一个抽像的字眼形容得那么温暖缠绵?为什么人可以把这样一个抽像的空间概念描绘得那么甜蜜可恋?

    为什么!?

    所谓的家,不是就只是个文学名词、地理词汇吗?

    “浪平”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吼叫了出来。

    但在这五楼顶,铁皮屋加盖的违章建筑外,就算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会听到。

    铁皮屋独立得很存在,也存在得很独立,不跟任何人交参为邻。

    这很符合浪平的脾性。

    浪平不太喜欢人类,也不太喜欢跟人往来,尤其讨厌“邻居”这个黏人的名词。

    “什么嘛!”我的吼叫变成了一种低喃,累得没有力气再呼喊,慢慢地沿着门缘颓坐在地上。

    什么嘛!浪平这家伙!突然就那样什么也不说明,更不解释什么嘛!

    看样子浪平是真的不在。

    我早该知道的。

    我不也常常像这样让他扑个空、倚着门等到深更半夜,难怪班杰明说我跟浪平有着同类的气息。我们呼吸着同样飘荡的尘埃。

    不晓得浪平什么时候会回来,或者根本不会回来;不晓得我有没有力气继续等待。不晓得。我真的累了。

    要等吗?我最擅长也最痛恨的一件事。

    从以前我就明白,不管什么样的等待,都只是折磨人的情感,可是我却那么擅长。我这一生,一直在等待等夏天、等毕业、等长大、等梦想的实现,等爱情的降临。等、等、等,我总是那样等又等,从不曾逃脱那样令人窒息、囚禁的命运。

    我站起来,背着铁皮屋一步一步走下楼,走出了公寓。

    外头在下雨,那种毛毛细细的雨,随着风歪斜地飘打在人身上。之前来的时候,就已经在下雨了,到现在还在下,似乎没有停的意思。

    我最讨厌这种雨,一丝丝地下,下得慢吞吞的,下得那么黏人、那么藕断丝连不止是讨厌这种雨,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雨。东北季风每年刮来的那寒冽刺骨的冬雨,至今还像记号般的烙刺在我骨髓里头;每年季风一吹,冬雨一下,那阴湿寒刺的水气就如刺般钻进我每个颤开的细胞,侵袭到我身体深处里头,时间哗哗地一下子就在颤抖中倒流。

    我的记忆从来没有干燥过。阴暗潮湿发霉的灰黑色角落,染塑着我的第二性格。

    巷子口有个公共电话亭,经过时,我停了一下,慢慢走了进去。隔去了外头的寒气,小小的空间里凝滞着一股温暖潮湿的气味。我靠着玻璃墙,陷溺在那带着霉味的温暖里。

    我想,我需要一颗太阳。

    这世间,每个人都需要怀有一个如梦的信仰,相信某种奇迹,存活在人世,才会觉得生命充满希望。比如观世音、妈祖、耶稣基督;比如耶诞老公公,比如人背后的守护天使,或者,财神。

    我想我那落地时选错了时辰的父亲,就是少了这点如梦的信仰,才会做了一辈子的工,却始终搞不出什么名堂。他不拜神、不礼佛,也从来不跟什么进香团,惟一起劲的是每晚看完歌仔戏后,点根烟穿着汗衫布袋短裤和本履,蹲在门口外和三两个和他同样姿态打扮的邻伴国事天下事地清谈。但一群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聚在一起又能谈些什么?他们懂什么环保、什么核战,这个理论、那个学说吗?我只是怀疑,并没有对他们有否论议的资格产生评价。事实上,我倒不排斥那种时而慷慨激昂甚至带点火爆的气氛,我对这世界最初的认识,我脑袋储存的最早的知识,就是从他们那无数争得面河邡赤而着实毫无意义的清谈而来的。

    就连流言阐语也是,或者说,文学性一点,街谈巷议、辈短流长。这似乎是女人的擅长,属于小道消息流,茶余饭后嗑牙的资料。它们教我对人性的认识。

    从我认识人开始,两性之间最初就存在这样的差异,也养成我对人先入为主的偏见。我从不将别人的客套话当真,我也知道那些表面的称赞背后会是怎样的闲言阐语。小道消息是刺激的。但如果不巧是被谈论的对象,闲言闲语就不那么有趣。

    我们这个家,在机率上往往就有那么多的不巧。

    “嗳,看到没?下面那个阿旺今天下午带了个女人回来。”连续剧才刚演完,门口外就传来隔壁大肥枝那永远不疾不徐,显得很从容的声音。大肥枝十四岁就结婚生了小孩,四十岁不到就长得一副白胖膨胀的面包样,讲话时嘴角会习惯性的往上撇,形成一抹嘲讽,或者说优越。他们是住在上坡的人里惟一在外头买了房子的,而且没有贷款,一次付清。

    我皱下眉头,捂住耳朵,出声背诵狄克生短语,夹带默记崔颢的黄鹤楼。明天早自习要考默写,然后第一堂英语课要考短语。atfirst起先。a、t、f、i、r、s、t,起先。好难背。还有黄鹤楼了日墓乡关何处是,烟被江上使人愁“听说是隔壁渔村的。”浩荡的长江江面上的烟波尚未使我起忧愁,妈粗嘎的声波先就闯进我耳朵。“先生落海淹死了。真可怜,才三十多。”

    “台风天还出海,不淹死才怪。”爬起了另一个粗嘎的嗓音。是住在前头第一家的黑美贵。黑美贵和大肥枝一样的尺寸,不过一个白皮一个黑皮。两个人有亲戚关系,黑美贵的丈夫是大肥枝的妈妈的弟弟。

    我都是这样算的。永远也搞不清民法亲属篇里人与人之间被一级一级编列好的亲疏与远近成分关系。那些个称谓是应付考试才背的。而且,不光只是这个,礼义廉耻四维八德洒扫应对进退等那些个听起来很堂皇的名词,也是考试时才搞得清笔划顺序,才撩得起一点印象。不是我记性不好,实在生活经验以外的东西,从不曾落实在日常生活里的,要它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态度,着实强人所难。那些个名词其实就跟村头电线杆上绑的那块木牌上“在这里倒垃圾是狗”的标语差不多,天天看天天听,但从来不曾贴住心头。

    “总归是运气不好啦!”妈粗嘎的声音又响起。她对风言阐语是有兴致的,这原就是生活里理所当然的刺激与乐趣,但她不擅长在别人的不顺遂里得到一种置身事外的消遣,强要附会,寻求认同,总显得猥琐。

    “这下阿旺赚到了。要不然都快五十了,又瘦又于,看他去哪里找个女人愿意跟他住。”黑美贵边说边发出“吱啧”的清口腔的噪音,大概嘴里还留着晚餐时鸡尾巴的肉屑。黑美贵喜欢啃鸡尾巴,大肥枝的嗜好高级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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