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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
“秋山,你喜欢吃烤饭还是大饼?要不我蒸个馒头?”牛青苗偏好米食,不过面食她也ok。
“饭也可以用烤的?”吴秋山很少吃白米,毕竟太贵了,他通常是把白面搓成团,放在锅边烤一烤就权充一餐。
他的吃食很单调,还没娶老婆之前,几片饼子卷肉就能打发一餐,他不擅厨房的事,也少开伙,忙的时候一天只吃一顿也无妨,顶多偶尔煮个肉汤,但也就只是把肉剁成块放入锅子里煮,肉熟了、汤滚了,再放入一些盐巴调味。
没办法,一个大男人哪有什么手艺,根本没人教过他,他被兄嫂赶出来时不过十五岁,想要养活自己已是难事一件,哪有空闲琢磨怎么做才好吃。
等到媳妇进了门,他才尝到久违的美味,更胜于以往的好滋味,一听到媳妇喊他吃饭,他便乐呵呵的凑上前。
“把饭煮熟了再捏成一个个小米团子,放在火上烤到酥黄,你要是喜欢,再包个酸黄瓜、烤兔肉、粉条、切丝的鸡蛋饼,吃一口,铁定教你回味无穷。”
其实她算是外食族,平常很少下厨,厨艺不算太好,但是在山上教书的时候,学校附近可没有餐馆,中午是和学生一起吃营养午餐,晚上则是由手艺好的老师负责煮,她只负责吃。
但还是会遇到学校放假或是没有人煮饭的时候,她又不想为了吃顿饭长途跋涉,只好想法子喂饱自己,所以她多多少少还是有几道拿手菜,好吃就不用说了,做起来简便又不失营养。
其实一般的家常菜她也会,但烧得不好,不过比起吴秋山的硬饼子,那根本不是同一个等次,好到没话说。
“那就烤个大米团子,我前两天打回来的兔子还剩下一只兔腿,咱们分着吃。”吴秋山笑道。
成亲至今的十来天里,因为家里有个身子骨差的媳妇,他不敢走得太远,只进过两次山,逮了三只野鸡、两只兔子和一只非常肥的山老鼠,他留下一只鸡、一只兔子自家用,其他卖了几百文。
扣去买浴桶四百文,他在媳妇的要求下又买了一些油盐、酱、醋等调料,还切了两斤猪油花肉、两根大骨头,再买了碗和盘子,以及一些不得不买的日常用品,就把刚赚到手的银子花到只剩下七枚铜板,其实他还少买了好几样,更别说他原本还想扯几尺布给媳妇做衣服的。
可是真的家里太穷了,什么都缺,以往他一个人饱全家都饱,没想过要添加什么,连棉被也只有他盖的那一条,都有些发硬了。
“那我炒个蒜片兔肉,你先把院子的草拔一拔,我一会儿就好了。”牛青苗说完,想着还得再炼一些油备用。
“好,那我去拔草了。”
吴秋山凭着打猎训练出来的好身手,很快的就把院子里的杂草除了一大半,他还跑到山脚下跟荣叔借了把锄头,顺手把硬实的土松一松,拢成一溜一溜的菜田,媳妇说要种点菜好供自家吃。
都弄得差不多了,他用山泉水洗净双手,这才回到屋里,媳妇刚好也准备好早膳了。
“咦!不是说烤饭,怎么又是煎饼?还有,这上面绿绿的是什么,不会是发霉了吧!”可这味道闻起来实在是香,他都快要流口水了。
“我在屋子后头发现了一片苦菜,先焯过水了,不苦,再切成丁搅在面团里,和盐一起揉和,煎得两面金黄,吃起来脆香脆香的,你吃吃看。”而且分量足,管饱。
吃饼子哪有不喝汤的,容易噎着,所以牛青苗又煮了一锅野菜蛋花羹,鸡蛋是荣叔的老婆阿满婶拿来的。
吴秋山拿起一块饼,咬了一大口,入口的咸香滋味和酥脆口感让他大为惊奇。“好吃!有饼皮的面香和苦菜丁的清甜,很爽口。”
看他吃得满足,她不禁笑了。好吃就好,她还真怕她那一点厨艺上不了台面。“你念念不忘的烤饭我搁在篮子里,到了山上饿的时候就可以吃,它是烤物,不怕冷掉或发馊,你放上一天也能入口。”她把手编篮子上覆盖的一层布掀开,让他瞧见烤得焦黄的米团子,一个个比男人的拳头大,足足有十个。
“咦!怎么有两个小的?”还刻意用棕叶包着。
“我也要吃呀!你总不想饿着我吧。”牛青苗把布盖好,将篮子提放到一旁,撕着半片饼子小口吃着。
吴秋山一听,忽然胃口全失,恳求的瞅着她道:“媳妇,山里不是你这身板能去的,你不是要种菜吗?地给你松好了,你在家里撒撒菜籽成不?”
“你不让我跟,那我自个儿去。”不论他同意与否,她是铁了心要去一趟的。
在山里行走对她来说从来不是难事,好歹她也在山上的小学当了七年的老师,只是屋子后头那座大山她还不太熟悉,必须有个人带路,等她摸清楚了,她会跟回家一般来去自如,当了十几年的体育健儿,体育老师可不是喊着好听的,她可是有两把刷子。
“媳妇儿,你不要当这山上都是好玩的,有不少毒蛇野兽,一碰上了会要人命的。”有她跟着他哪能放心去打猎,还不提心吊胆着她会不会一脚踩进蛇窝,或是遇到躲也躲不过的凶猛兽群,她这是在刨他的心呀!明明长得瘦瘦小小,个头还不到他肩膀,怎么胆子就比天还大,连深山野林也敢往里窜。
“都说了我不会往险处走,你为什么不相信,我看起来有那么想找死吗?”牛青苗把语气放得很柔,软糯软糯的。
“媳妇儿”吴秋山着实为难。
“让不让我跟,一句话。”她微噘着嘴嗔道。
“你”他在心里暗叹一声,能拒绝吗?
看着身边的媳妇儿一脸潮红的喘着大气,额头上斗大的汗水直往下滑落,吴秋山越来越后悔,最后干脆弯下腰,将明显体力不支的她往背上一背。
“我我可以自己走,你放我放我下来。”牛青苗喘了喘,用袖子擦汗,再一次感受到力不从心,明明她有很多事想做,可是到头来一件事也做不成。
她果然太逞强了,这副身子不够强壮啊,看来得加强体能训练,好好锻炼肺活量和脚力。
“不要动,快到了,再走几里你就会看到小兽成群的出没。”她还没半头山猪重,背起来轻得很。
看他气不喘、汗不流的行走如常,她也就不矫情的趴靠在他背上。“我以为我行的,没想到秋山,是我不好,我给你添麻烦了。”
“没的事,别放在心上,我们是夫妻,你肯陪着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何况你前阵子病得不轻,还没补回来的身子哪及得上我们这些惯走山路的人。”吴秋山其实就怕累着她或伤着她,要不她能陪在他身边他其实很开心。
他的句句安慰听在牛青苗耳里更难为情了,分明是她的小性子上来,偏他还一味地呵护。“嗯!我再练练,就算不能跟你一样强,也不能落后太多,我可是猎户的妻子呢!”
“唉,媳妇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是说哎哟这该怎么说呢?我娶你不是让你干活的,我想让你过好日子”他越急就越说不清楚。
她明白他的意思,心里更加暖呼呼的,她将他的脖子搂紧。“我也想帮帮你,不忍心让你一个人辛苦。”
此话一出,本来就傻乎乎的吴秋山又开始歪嘴傻笑了,要不是正背着他的小妻子,怕是要一蹦半天高了。“不辛苦、不辛苦,只要媳妇儿开心,我做什么都愿意。”就算背她走过十座山也心甘情愿。
看着他的侧脸,牛青苗没好气却又甜蜜的在心里嗔道,真是个傻气的男人。“你初初瞧见我时不觉得失望吗?”
吴秋山把被熊瞎子抓伤的那一边面容朝妻子一翻。“没有、没有,我欢喜得很,能娶到媳妇是我最大的福气,我这样才叫丑,没有一个好姑娘肯嫁我为妻,都吓跑了。”
以他的条件有什么资格去嫌弃人家,不管对方长得如何都是他千求万求求来的,他只有欢快,毫无怨尤。
他一直以为自己到老都娶不到老婆,攒银子是攒心酸的,只能拿来做日后的棺材本,没想到牛家会把女儿嫁给他,还只要十两聘金,他一听乐疯了,担心人家知道他的情形会反悔,连夜请了媒人,一大清早送了聘礼,又唯恐夜长梦多,把婚期订得紧,甚至恨不得聘礼送去的隔日就能将人娶回家。
而且老天爷对他挺不赖的,没给他麻子脸媳妇,或是缺胳臂、跛脚的,比他想象中还要好,他已经很满足了,媳妇儿就是瘦了点,养胖点就能暖被窝。
“不丑,也就一条浅疤嘛!哪个男人身上没几道疤,咱们又不是读书人,要那肤浅的门面干什么。”牛青苗笑道。
男人看的不是脸,而是品性,人的心性看眼睛就知道,牛青苗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不讨厌,他是她会喜欢的类型,木讷、老实、忠厚,还有一点点太过于诚恳的傻气。
她问过自己会排斥他的碰触吗?毕竟在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便清楚的感受到他趴在她身上一进一出的耸动,可是当她仔细想过之后,她发觉那时她的感觉是讶异而不是讨厌,好似作了场春梦。
闻言,吴秋山耳根都红了,呵呵直笑。“媳妇儿,你真的认为我不丑吗?”
“谁说你丑来着,这叫男子气概,你看那些雄纠纠、气昂昂的将军,谁没被蛮人砍几刀。”男人有出息有担当就好,若是像不学无术的纨裤子弟,长再好看她也不要。
“还是媳妇儿好,说得我满心乐呵呵的。”拿他一个山野猎夫跟气宇轩昂的将军比,他还能不乐吗?
“你就傻吧!”牛青苗打趣道。
“傻人有傻福,媳妇儿聪明就好。”吴秋山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媳妇儿识字又聪明,能和她成亲,是他白捡来的福气,他真的很喜欢他的媳妇儿,喜欢到走路都会浮脚,而且他觉得她病好了更好看了,有点长肉的双颊摸起来很水滑。
听他一径的称赞她,她的心墙一层一层的剥落,语气不自觉多了几分温柔娇气“不是说快到了,怎么还没到?”
“就在前面的林子了,这儿只是深山的入口处,较少有凶猛动物出没,你在这周围转转就成,别走远了。”他将妻子放了下来,但还是无法放心留她一个人,欲走还留的守在左右。
“去去去,别腻歪了,咱们家还缺两套新棉褥,洗漱间也要隔出来,还有,厨房太小了,我一走动就会撞到灶台的角边,另外,我们还要买张大桌,老在炕床上用饭哪象样!快去挣银子,我等着扯几尺细棉衣做衣服,顺便把你的秋衫做出来,没有银子咱们的炕床睡不暖和”
被她又推又撵的,吴秋山只好一步三回头的叮咛道:“我就在附近,一有事大声一喊我就能听见了。”
“好,我知道了。”牛青苗早被一旁一棵樟木树上的木耳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敷衍的一挥手。
山里早晚的雾气重,长了不少菇类,尤其枯木底下、树根缝里的阴暗处,最适合菌类的生长,学过野外求生又长年居住在山里的她,很快便找到十几种菇类,但其中几样是有毒的以及不能辨别的菇种,所以她只挑较为熟悉的花姑、草菇、青头菌来采。
意外地,她还采到几棵品相甚佳的松茸,不过在现代比黄金还贵的松茸,在山民的眼里跟草菇没多大的分别,都是菇类的一种,只是香气足了些、茸心粗,好切片下锅。
而后牛青苗发现了山蕉,跟香蕉的香软不同,微酸,没带刀子的她直接用手掰断,两手满是白色黏稠的蕉液,她掰了老半天才掰下两串蕉,人已经气喘吁吁的跌坐在地。
和大自然搏斗是不简单,她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结果还是输上一截,真是太丢脸了。
稍做休息后,牛青苗又再挖了一些野菜,这才决定到此告一段落。
她将重物搁在竹筐最下方,草菇、花菇等用芋叶包着,放在中间那一层,最上面是鲜嫩的野菜,如蕨菜、小蒜、香椿、野韭菜
说实在的,她的收入颇丰,两个时辰不到就满满的一筐,但她不敢走远,只在附近转转,对从未来过的林子多少要抱持三分戒心,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意外总是在人无预警的时候发生。
“咦!这是”樱桃?!
牛青苗实在太累了,随便拣了几棵杨梅树交织而成的阴影处休息,她不经意的抬起头,就见枝桠间隐隐闪动着结果不多的红色果实,她本以为是莓果,但当她瞇起眼仔细一瞧,发现居然还有少见的红樱桃,正诱人的栖息树叶中等人采撷。
她拾起一颗掉在脚边的樱桃,用随身携带的饮用水冲洗,随后放入口中一咬啊!是甜的!她以为少了修枝,果子就算不酸也不会太甜,可是这樱桃却是鲜甜多汁。
不过很快的牛青苗的惊喜便被疑惑所取代,为什么樱桃会长在这里?
由树身的粗壮程度来看,少说有上百年以上的树龄,虽然果实稀疏不多,一棵树上约百来颗,但它是甜的,那表示只要适加的修剪后,明年便可结实累累。
但是人移活,树挪死,百年老树已在此扎土生根,要移动它可不容易,万一不小心养死了可就得不偿失。
牛青苗没想过移动比她腰粗了数倍的樱桃树,她专注在树下的小树苗,在历经近百年的茁壮,若没被鸟儿叨食了,总会掉几颗种子在地上,经由泥土的滋养长出小苗。
果然,她的理论是正确的,樱桃树的四周有不少高低不一的小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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