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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没肌肤相亲当对实质夫妻,可来日方长,他俩要过的是一辈子,不急于一时,到嘴的鸭子能飞了不成,他可以等她的心甘情愿。
真爱记恨!她偷偷吐舌。“欸,你把玉篦放下吧,我自己来,你粗手粗脚的,把我的头发都扯痛了。”
“熟能生巧。”他捉着发梳不肯放,左梳几下、右梳几下,兜不拢滑细青丝又手忙脚乱地捉扯。
“那也要我有足够的发量让你扯,省得你多来几回我的头就秃了。”光溜溜的一颗脑袋瓜子,旁人一见都得双手合掌,虔诚又恭顺地说声:阿弥陀佛,师太。
“你的头发像丝缎,又柔又滑,乌黑如瀑。”水一般从指间滑过,细细滑滑的,触感柔腻。
“好心点,别玩了,一会还得去敬茶呢,你要让我头一天见婆婆就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她横了他一眼,将他手中的发丝拉回,重新梳直抚顺,抹上自个儿调的茉莉香油。
“不然画眉吧,举案齐眉。”他兴致勃勃地想尝试,小指般细的眉笔拿在蒲扇大手中突兀得有些可笑。
“举案齐眉不是这么用的,你就饶过我吧。起码等我拜见过婆婆再说。”蒲恩静东闪西闪的,就怕他坏了她的妆容,新妇入门,最重要的是安分,不惹是非。
嫁了人,婆婆便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每一个媳妇心中的大佛,自古以来的婆媳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一个孝字压在上头,怎么做都不对的媳妇只能凡事顺着婆婆,不让人以不孝为由非议。
婆婆是最难对付的生物,她不求将人摆平,只求往后的日子不找她麻烦就好。
“我娘比我好相处,她不吃人。”他刻意板着脸,一脸肃然地加深蒲恩静内心的不安。
“你走开,不要靠近我,去啃你的白骨。”可恶,明知道新妇见人,她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他不安抚就算了,还说起风凉话,把她吓得手脚不该知往哪搁。
老娘宠儿是天经地义,万般的好全给了骨肉至亲,他自然觉得他娘好相处。
可媳妇是外人,是来抢儿子的,和婆婆是天生的仇人、死对头,能不天天叫到跟前立规矩就是良善的,更别指望能待之如亲闺女,嘘寒问暖送冬衣,当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宠着。
“真的,不唬你,我娘不吃人,她只喝小姑娘新鲜温热的血。”啧!耙推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滚——”她忍了忍,终于还是低声一咆。
兰泊宁大笑,声音醇厚有劲,似能穿透地面。
外头听到他笑声的丫头们低眉敛目,鱼贯地进入屋内,除了蒲恩静带来的陪嫁丫头冬菊、冬麦外,还多了两个面容姣好、神态娇媚的华衣女子,年约十六、七岁,一身大户人家丫头的气派,虽态度恭敬,却又有一丝高人一等的傲气。
和冬菊、冬麦一比较,高低立现,兰家婢女就是气质端正、举止文雅,身姿如弱柳扶风,煞是美丽好看,犹如薄胎白瓷。
冬菊、冬麦则宛如粗糙的陶碗,不只不美观,畏畏缩缩的神情也叫人直想叹气。
不过这屋子里除了兰泊宁外,就蒲恩静一个主子,她想晾着谁就晾着谁,虽然冬菊、冬麦和她相处的时日不长,但起码是她的自己人,她多护着点也是人之常情。
至于那两个眼中只有男主子的漂亮丫头嘛,她们不主动请安,她也当没瞧见,人家自愿隐形,她又何必多此一举把她们当回事,她没那么好脾气看奴婢的脸色。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这就是蒲恩静的脾性,她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别挑她的刺,顺毛摸便相安无事,一旦令她炸毛,再温顺的猫儿也有爪子。
“换好了吗?”蒲恩静踮起脚,理理夫婿的领子,轻轻拍去他云纹织锦衣袍上不存在的灰尘。
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他瞳眸幽光一闪,不做声,也没让伺候多年的丫头上前拜见,认认少夫人。
稍后,新婚夫妻相偕向正堂而去,走在后头的绮罗、缃素略微不安的互视一眼,大少爷一言不发的神情叫人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