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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
糟糕!唐琬蝶焦急的看表。要不是坐错巴士就不会迟到了。她冲进关氏电脑大楼玻璃旋转门,差点撞倒一位西装革履的灰发中年人,又把一名金发女人的名贵皮包撞得从肩上掉在光亮的大理石地上。她一连迭声喊著“sorry!”“excuseme!”因为看见有部电梯正好打开,而门外站着一大群人。顾不得礼貌了,她硬挤过人群,不理会耳边的“whatthehell”
“hey!”终于她安全“上垒”了。虽然电梯里好几双不悦的眼睛,甚至是厌憎的眼睛瞪着她。
她谁也不看,只盯着上升的电梯灯号,心里暗喊:快呀!快呀!得到关氏电脑的面试通知时,她兴奋得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但这份幸运很可能要因为她的迟到而搞砸了。到了十二楼,电梯裹的人全走光了,剩下她一个。她的心跳突然才响得好像打雷似的。十三楼。到了。她深呼吸,屏息地挺一下肩,脑子里想着待会如何解释。等等,十三楼怎么没停呢?哦,不,是十四楼,美国人忌讳十三这个数字。就跟台湾的电梯也没有“四”或“十三”一样。但十四楼也没停呀。幸好她及时按下“十五”停了,门开了。她跑出电梯,然后煞住脚步。正面是个弧圆形接待柜台,坐在后面的小姐正忙著接电话。
琬蝶暂时收起仓皇,努力提起镇静的脚。但太平门在哪个方向?运气还不错,她右转顺著走廊走到底,右侧另一条走道尽头就是太平门。而且她一路上没碰到任何人。一出了那扇沉重的太平门,她提起脚就飞奔下楼。到了下一层楼,她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推开铜墙也似的另一扇太平门。
这一进去,琬蝶可傻了眼了。她发现她置身在一个花华的客厅里。她穿著平底鞋的脚埋在三寸厚的白色地毯里,巨大的义大利软皮沙发上躺著十几个大椅垫,椅垫的缎面上是精细的中国刺绣,那些色彩典雅的垫子偎著黑色沙发,像一个个慵懒的小女人。墙上的画也是中西合璧。林布兰特,莫内,一幅“坐看云起时”潇劲大字旁,挥著“中国墨宝”李白的“将进酒”悬在一方酒红横框中,一笔篆字写得行云流水,挥毫间,自每处飞扬与收墨,吐尽了诗裹的豪迈、柔肠和无奈。琬蝶看得痴了,没有听见有人进来。
“你是谁?”质问的声音低沉中夹有威权。
她吓一跳,转向声音的主人。这一看,她又呆住了。
好俊美的男人!他很高,和她一七八公分的哥哥差不多吧。高而瘦,但瘦得十分结实,他的胸肌在黑色圆领衫下起伏,鼓突的三头肌在他双臂被太阳晒得黝黑的皮肤上投下小小的暗影。他的黑色棉裤宽松地穿在一双极修长的腿上,她几乎可以想像底下他腿部同样结实的肌腱。他看来像刚淋过浴,过长而浓密的黑发微湿地贴着颈侧。教她目瞪口呆的是他的脸。若太美的事物是种罪恶,那么他便生了张罪恶的脸孔。而且那是张东方脸孔。
在他发出质问和她来得及反应之间,一名彪形大汉从另一个房间门出来,一眼看见琬蝶,脸色大变,眨眼间已到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纤细的手臂。“你是什么鬼?你从哪进来的?你怎么进来的?”黑人大汉一连串对她咆哮的同时,他出来的同一扇门很快地走出另一个魁梧男人。一身黑衣的俊美男子威严、冷静地抬起一手,阻止第二个男人的行动。琬蝶这会儿吓得脸都白了。第二个男人闪电般掏出来又插回腰后的是一把枪。
“放开她。”东方男人向黑人下令。
黑人看了她一会,才放开箝制她的大手。她看看她的手臂,他抓过的地方留下了明显的指印。她相信他再用力些,轻而易举就可以把她手臂折断。“你是中国人吗?”东方男人问她,声音和他的脸一样,漠无表情。
“是。”琬蝶用国语回答。她在发抖。她吓坏了。但她昂著下巴“你是日本人吗?”
“你怎么进来的?”他不答她的问题,但也改用国语,重复黑人之前穷凶恶极的问话。
“从太平门。”她告诉他。“我走错了。我不知道这里我是要去十三楼。”
东方男人皱起一双俊秀的眉。
“把她交给我。我会处理这件事,少爷。”黑人说。
东方男人扫给他凌厉的一眼。“你连门都处理不好。先把这件事办了,免得我要再交给你更多人。”
“是。”黑人转身,由太平门出去了。
东方男人目光回到她身上。“你叫什么名字?”他仍用中文问她。
“echo。”
“你的姓名。”
“唐琬蝶。对不起,我不是”
“你到十三楼做什么?谁叫你来的?”
“我来应徵工作。收发。是临时雇员。我有关氏电脑公司的通知函。”她开皮包的手指也是颤抖的。找到那张通知函,她拿著信封朝他走去。“待在那!”第二个保镖喝道。
她马上站住。他走过来,拿了信封过去交给他的主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她误闯了某个帮派东方首领的巢穴?可是这楝大楼明明是关氏电脑公司所有。难道她匆忙间,胡里胡涂连地址都看错了?
“可恶。”东方男人用英文低声诅咒,把看完的面试通知函甩手交给立在身旁的金发男人。
“去,开除打字发函的人。”
“是。”金发男人应了声,却没有动,看着琬蝶。“她”
“我要和她谈谈。”
金发男人走了之后,东方男人对著她看了好久,然后看看她臂上已转成淤紫的手指印。他冷漠的眼睛,冷峻的脸,别人看了也许会不自禁地生畏,稍早琬蝶就有这种感觉。但,或许是他那张对男人而言太秀美的面貌吧,它削弱了他的刚厉之气。现在面对著他,只有他和她,害怕的感觉反而褪去许多,剩下的大部分是好奇。他是谁?他要对她如何?
“坐,唐小姐。”他的手朝沙发一挥。
沙发柔软舒适若席梦思。琬蝶仅把臀挨著边缘,坐得腰杆挺直。她知道经过自搭错车起的一连串延误和错误,她的工作反正肯定是报销了。如今她若能平安全身而退,离开这个悬秘的地方,这些显然势力庞大的人,她就要暗庆三生有幸了。他在她面前坐下,叠起双腿,双臂成大字形搭在沙发背上,一双盯著她的黑眼睛深不可测。“你还是学生吧,唐小姐?”
琬蝶看看自己的白色针织上衣,蓝褶裙。这是她最像样的外出服,平常她都穿t恤或衬衫和牛仔裤。“我在耶鲁。”她回道。她没有炫耀的意思,虽然耶鲁系的中国学生寥寥可数。她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说谎。
他扬了扬眉,她还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她不知道,总之,她绝没料到他会说“这么说,还是学妹了。”他的冷漠减了几分。
“从新哈芬市到纽约来上班,路程相当远,你毕业了吗?”
“没有,还不算毕业,我正在写论文。”
他点点头,明了了她何以有较多时间老远来纽约打工。“公司通知你来面试是个行政上的错误。我向你道歉。”
他向她道歉?琬蝶一阵迷惑。
“你是中国人,又还只是名学生。公司就算用你当临时雇员也是违法的。”
“我是有人介绍的。我是说,推荐。虽然他最初告诉我不能保证一定成。”他又挑起眉肖。“这人在关氏电脑?”
琬蝶的“是”到了舌尖,突然想起他刚才命令开除寄发通知函的人,她迟钝地恍悟。“你是关氏的老板。”
“不完全是。”
“你不能开除那个人。”琬蝶站了起来。她满心歉疚。“我是说,关先生,请你不要开除通知我的人。”
“为什么?”他坐姿、表情不变,往上斜看着她。
“因为不管这人是谁,是男是女,这个人只是做别人交代或请他或她帮忙的事。或许正如你所说,用我是违法的,可是你可以给这个人一个警告,一些小小的处分。开除,你不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吗?”
“你应该去报到的地方是十二楼的行政办公室。”
“那不表示”瑰蝶顿住。十二楼。她的通知函上打的是十三楼。因此她会误闯进她不该到的地方。“关氏”老板在“关氏”办公大楼里的私人住处。因此他看了通知函那么生气。而此刻琬蝶为他处置的方式和理由,莫名地生起无名火。“你生气是因为我闯进了你的私人殿堂。这裹如果这么神圣不可侵,你该在太平门外挂个闲人勿进,内有杀手的牌子!”
她正说著,金发男人回来了,听到她最后的一句话,他瞪她的表情好像她是个胆大包天的疯子。
他的老板倒是一反之前的冷峻,露出趣味的眼神。
“门口没那个牌子,因为我屋裹没有杀手。”金发男人很快把瞪著她的目光调向他老板,满脸的惊讶。
“凯文,这位是唐小姐。麻烦你给我们倒两杯”他暂停,向琬蝶询问“你喝咖啡还是茶?我有碧螺春,台湾来的。新种春荼。”
琬蝶不懂茶,倒是教他的前后判若两人弄得一头雾水。尤其他变和气且几乎友善,是在她对他干冒大不敬之后。
“咖啡就好,谢谢。”她的火气如来时一般莫名所以的消失。
“喝茶吧。”他却代她改变主意,向凯文用英文说道:“把我的荼具和茶罐准备好,我们喝茶。”叫凯文的金发男人明显的和她一样摸不著头脑,不知道他走开的短短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依令走开了。“我生气,”像中间不曾被打断般,关老板继续说道:“是的,是因为你闯了进来。那不是你的错,可是假如你进来的时候我正好不在,或我在裹面,没有看见你,先看见你的是,嗯,像你说的,我的杀手,你现在不会站在这,为那个打字失误的人仗义执言了,唐小姐。”
“你的人会对我如何?就地枪决?这裹还是个法治的国家吧。”
他没理会她的讽刺。“你会被带到警察局。只要偷窃一项罪名,唐小姐,你的学业及一切都毁了。”
“我皮包里的通知函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和无辜。”才说完,她已自他的表情悟到自己多么天真。“你的人会在给我戴上任何莫须有罪名之前,先把它拿走,销毁。”
“他们负有保护我的责任。”他站起来,结束这段谈话。“请到后面用荼吧,唐小姐,算是向刚才让你受惊吓表示点歉意。”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些有钱有势的人简直岂有此理。
“不敢当。”她冷冷回他。“是我擅闯了贵宝殿,该道歉的是我。不过我一开始就说过对不起了。可惜我无法知道打我这封通知函的人是谁,我欠这个人更深的歉意。话说回来,不再在关氏上班,或者是这人的福气也说不定。你放心,我绝不会告诉任何人我来过这,拜见过关大帝。我很珍惜我这微不足道的卑微小命,幸会。”她转身就走,他没叫住她,也没出声说一句话。到了门边,琬蝶气犹未平,扭头丢下另一句话。“很遗憾你也是中国人。”
影片放完了,室内余下放映机空转的沙沙声,他沉在高背椅里,仍笔直盯著前方的白色布幕。事实上,他闭著眼睛都能比放映机更清晰地重复胶片内容。他已经看了千百遍,看不厌也看不倦。越看他越沉溺在痛苦的挣扎中。
唐琬蝶的生活很单纯。她花很多时间在图书馆,做研究,看书,搜集资料。她是个相当优秀的学生。也很活跃。她曾在校庆晚会舞台剧中扮演马克白的情人,当晚现场臂众席中有记者,第二天报上就登了一篇盛赞她演技的短评。有电影导演找过她,她谢绝了对方的邀请,专心念她的书。她曾是辩论社主辩人,在英文诗歌朗诵比赛裹连连拔头筹。她的一篇“爱伦坡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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