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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在<情网密谋六部曲>的魔咒之星一书中写到程信安的家时,因为我已经有好几年没去马来西亚了,为了能写得“巨细靡遗”我背上背包、挑上飞机,飞去吉隆坡的一位友人家住“四天。是的,程信安在一片橡树林中的家,就是现实生活中我朋友的家!
这么不辞辛劳,除了有“爱玩”的成分之外,这也是我在写作上的努力,而这种小例子很多,却是-们无法发现或知道的。(另外一例是:在名媛历险一书中,我为了搞清楚皇室爵位的细节,三更半夜从雪梨打越洋电话去瑞士,问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有“贵族”头衔的皇裔朋友。)
噢,顺便声明一下:这些机票费啦、越洋电话费啦,都是我靠写作赚来的,跟我老爸无关!
这同时也说明了一项我在写作中的“缺陷”:因为长年住在国外的关系,我对台湾在流行什么、有什么习惯用语和俏皮话,根本是一窍不通,这在写作上格外吃力辛苦。在写到紫纱密使一书中最后一幕追杀情景时,我甚至还打越洋电话问<禾马文化>的林淑华姊姊几个蠢问题:石门水库在哪里?离台北还不远?把它“炸掉”有没有关系?后来淑华说把石门水库炸掉太离谱了,桃园地区的供水问题怎么办?所以我才没写“爆炸”这不能怪我,毕竟只有在台湾读小学时,去过石门水库一次。
所以-,如果我“拖稿”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有许多读迷们意想不到的原因,但是我会加倍努力学习,尽量改善缺陷,这是我的自我期许,也是对各位读迷们的写作责任。
至于那些问我要不要写“古装言情”的读迷们,我的回答是:我最喜欢穿的衣服是牛仔裤,-要我穿上水袖古装、脚踩三寸金莲,这样还像舒小灿吗?这也是我的另外一项原则:我不愿意因为市场上什么书最畅销、最多人爱看,就去写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背景和题材,我自认现在还没有这份能耐,也没有这个打算。
从牛仔裤谈到书中男女主角的衣服,也顺便回答一位读迷的问题。我并不是学服装设计的,而且我很猎遏、很懒得打扮,每次写到宴会服饰时,我只要打开我老妈或我宝贝弟弟的衣橱看一眼就好。
为什么我对侦探、间谍的事了如指掌呢?关于这个问题,嘿嘿嘿,这可不能乱说,隔墙有耳哪!我只能这样回答你们:我最喜欢看艾嘉莎-克里斯廷的侦探小说和00七电影,另外我认识几个替政府情治单位工作的朋友,但是总而言之,这类数据来源都是因我住在国外之便。
另外,我大约提一下我的私人喜好,太多读迷问了,真是伤脑筋,下回来信别又呆呆地重复问喔!
我是魔褐座,血型a,不胖也不瘦(不过还不矮,一七一公分,穿平底的时候喔),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一弟一妹(弟弟在台湾做生意,妹妹在美国念书),最热爱的休闲活动是打越洋电话跟我七十岁的“阿妈”讲闽南话,以前长发,现在则是小男生头,我最爱吃蜜饯跟油味(尤其怀念台北的“新东阳”(,最喜欢黑白两色一不是黑就是白,看心情而定。顺便提一下:没错,写到“黑爵士”和“白女爵”的各种怪癖,其实我是在写自己,只是一分为二而已一,我最怕猫(对不起“魔魔”),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宠物蛇”(太爱幻想的读迷们是不是有点失望?),最讨厌人家说我字写得很丑一-还没看到我的错别字哩),最恨的人是坏人,最欣赏的服装设计师是香奈儿,最爱看的男明星是“漫步在云端”的基诺利瓦伊,最爱听玛丹娜的慢歌,最喜欢的台湾明星,没有(因为很少接触,不过听说金城武不错,-们有谁认识他吗?介绍一下如何?)。
好了,就此打住,写信比写作还累哪。总而言之,-们不必对我太好奇,我很平凡;也不要猜疑,因为——
我就是舒小灿。
在此向各位拜个年,恭喜发财、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舒小灿于澳洲雪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