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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只要一有空,戎戎都在读那套数十万字的白月传奇。
她从来不看武侠小说的,现在却越读越着迷,深深被精采绝伦的内容给吸引。当她花了四天把书看完时,她也成了标准的“凌承剑迷。”
如果读者们知道小说的作者是如此俊帅又英挺的人物,不知道会不会对书更加着迷?
又如果他们知道作者本身也身怀绝技,拥有一身媲美李小龙的好武艺,会不会更加倾倒?
活了二十三年,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渺小,第一次那么渴望想了解一个人,她觉得孔承杰好深奥。
思淳说,孔承杰是他们东海最优秀的学长,也是历届以最高分毕业却没有选择出国深造的异类。
毕业后,他婉拒教授们希望他留下当助教的美意,主修经济的他,更对各大企业集团的招手视若无睹,毕业就回石盘镇接管凌门武道馆。
后来他和几名大学同学投资开了蕃茄屋,除了提供东海人一个聚会的地点外,也希望将健康饮食的概念引进中部地区,蕃茄有防癌的效果,营养又好吃,他们就以蕃茄为店命名。
他的头脑冷静而清晰,当他闲暇创作的第一套书问世,大家都以为他写的是侦探推理小说,要不然写食谱也不令人意外。
没想到众人跌破眼镜,他一脚踏进武侠的世界,写得风生水起、丝丝人扣,再度带动华人的武侠风。
现在他虽贵为畅销作家,坐拥武林盟主的宝座,却仍坚持凌门第一,凡事以凌门为重,只愿在处理凌门事务之余略略配合出版社的文字宣传,比如签名或者上网回答读者问题,不过坚持不曝光。
他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年约四十岁的风趣微胖男子,未婚,有数名漂亮的红粉知己,台湾出生,但终年居日本京都
“日本?”戎戎捧着书,一再研究扉页的作者介绍。“为什么是日本?他很喜欢日本吗?”
日头西下,微风轻送,小朋友都放学了,空荡荡的大庭园正是阅读的宝地,绝不会有人来打搅。
“师兄!”
棒壁凌门广场有人,戎戎不以为意,继续窝在草皮上的大象溜滑梯旁看她的书。
“什么事?”
磁性的声音含着一抹稳重,戎戎急切地抬头。
真是他!
这几天都和众女老师在办公室里一起隔着七里香对英挺的他流口水,她连半点靠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真是老天爷可怜她,给她这么一个好机会她千万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厚爱。
此时凌门广场上有名着功夫装的小朋友在向孔承杰请益,两人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交谈数分钟,然后师弟抱拳,豁然开朗。
“我明白了,谢谢师兄指点。”
等小朋友跑掉,戎戎马上夹着书本跳起来,越过七里香追过去,孔承杰脚步快,她还追进人家凌门回廊。
“孔、孔孔兄!”她笨拙地脱口而出。
老天!她怎么这样喊他?莫非是这几天拜读了他的大作,害她也变得古色古香起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孔承杰黑眸露出些许诧异。
“我追着你进来的,你没听到?”学武之人身手果然矫健,他步履之快,她要用跑的才追得上。
“没有。”他看着她嫣红的双颊。“你跑得这么快,有什么事吗?”
刚刚在想别的事,所以他没留神。
吴妈说早上圆月打过电话来找他,不知道有什么事?拨她的手机又拨不通,不会发生了什么事吧?
“我想请你签个名。”她把书送到他面前,以一个读者虔诚的心。
他瞅了她一眼,提笔签名。“思淳告诉你的?”
“别责备她。”她急忙袒护新朋友。“思淳也是一片好意,这么精彩好看的书应该要让大家都看到才对,不过如果你能再加强爱情的部分就好了,我觉得书里好像看不到什么爱情,有点美中不足”
错综复杂的江湖恩怨,绝妙创新的武功招式,可惜就是没看到男女主角轰轰烈烈的爱情。
曾经多次审视自己的作品,也觉稍赚不足,但他终不知道少了些什么,今日被她一语点醒,他才恍然大悟。
她说得没错,他的书里确实不见誓死缠绵的爱情,两名主角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之间的关系一直若有似无的逃避,以盖世武功秘籍为首要,儿女私情则摆到一边。有人说一个作者的第一本书,大多是自己的自传影射,纵然他再理智,也难逃此种魔咒。
没有血缘的妹妹圆月已经是莫冠驰的妻子了,他还想怎么样呢?
“怎么?你你生气啦?”
哦,她怎么那么笨?有谁喜欢听批评的话,况且他这么红,赞美他的话早就多如雪片,她也应该锦上添花才对啊,何必实话实说,把气氛弄得这么僵。
“我没有生气。”孔承皆凄笑一记。
他并不是生气,而是讶异,讶异自己在书里表达真正的心意,一份深藏多年的感情,没有那么容易就潇洒忘记。
“真的?”小心翼翼观察他的神色,似乎真的没有不悦,她放心了。
“书里还有什么缺点,你都可以告诉我。”被她一语点破之后,他反倒觉得轻松,不再逃避他对圆月余情未了的事实。
或许他还要好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将圆月当成妹妹,对这份感情释然,既然如此,就让时间来改变他吧。总会有那么一天。
“那好,等我发现时再告诉你。”戎戎把一张夹在书中的照片递给他,露出微笑“喏,你看这个,你对她可有救命之恩,她说希望在她满月那天能看到你,亲自以笑容向你道谢。”
照片里是正芳小宝宝的写真裸照,她昨天才收到的。
端详着照片,天使般的面孔也令孔承杰露出了笑容。“替我告诉她,那天我空下来了,一定到。”
徐缓的风吹上她的面颊,她突然觉得雀跃。
他们有了约定耶,虽然这约会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她却已经好期待了。
周六下午,孔承杰从任教的静悠国中回到凌门,看到一幅忙碌的搬家场景。
他站在敞开的门边,看到戎戎从纸箱里拿出衣物整理,她的长发扎成一条辫子,头上绑着红色头巾,简单的七分袖衬衫和牛仔裤,浑身充满了青春活力。
他叩了下门板,引她抬起头。
“你回来啦。”她开心的与他打招呼,想到以后可以有很多机会见到他,她就很兴奋。
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有这些反应,时时想见到他会想关心他的一举一动,视线常跟着他的身影转,久而久之,她真快忘了自己是在离家出走,试问,哪有人离家出走还这么开心的?
“你在搬家?”他陈述着事实,但很疑惑。
她要搬进凌门,而且就住在他房间的对面,这是怎么一回事?
“对啊!”戎戎笑了笑,但有点担心,他眼里的疑惑是不悦吗?“以后我就是你的室友了,请多多指教。”
何园长提供的宿舍太小了,何况还有家在云林的吴敏铃和她同住,拥有“巨象”之称的吴老师,可想而知这么一来她可用的空间有多小了。
受到孔承杰的小说影响,勾起了她提笔作画的欲望,可林林总总的画具为数不少,油彩的味道也不知道吴老师受不受得了,所以前天她在凌门前碰到吴妈时,就请吴妈帮她问问有没有人家要出租房间,没想到隔天吴妈就给了她回音,凌夫人请她搬到凌门住,而且一个月只收她三千元房租。
足足十五坪的和室,还有一间小浴室,却只收三千元,真是太划算了,她毫不犹豫就决定搬进来。
“哦,承杰,我正好要找你。”凌夫人来探望戎戎搬家的情形,见到他微笑的眼眯得更弯了。
“师母。”他口气温和,但眼神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凌夫人,询问的意思很明显。
“戎戎从今天开始搬进来住,你要好好照顾她哦。”凌夫人不正面回答,好整以暇地笑着“戎戎还有点日用品和画具要买,你陪她下山买吧,要是太晚就在镇上吃点东西,别太快回来呀。”
不负责任的中年美妇说完话优雅地离开了,美丽的嘴角噙着意味深长的笑。
懊做的她都已经做了,所谓日久生情,她就不相信这样一对年轻男女在朝夕相处之下不会萌生爱苗。
想当年她和师兄就是这样订情的呀,但愿承杰也要早日开窍才好。
小镇的商店不多,卖日用品的就集中在一两家,卖画具的更只有一家,因此孔承杰陪着戎戎,很快就买完了她要的东西。
“你说师母每月只收你三千元租金,还包含一日早晚两餐?”
听她叙述完搬家的过程,他大概了解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分明是别有用心,区区三千元凌家是不会放在眼里,师母这么做,显然是“为他着想”的成分较多。
“对呀。”戎戎由衷地泛起孺慕之情。“凌夫人真是个好人,而且她好漂亮,我还以为女人到了她这个年纪都已经不打扮自己了,没想到她的身段还能维持得这么好。”
她父母早亡,爷爷又教养甚严,有时候她也好想有妈妈的怀抱可以让她尽情撒娇,思念亡母的时候,多半只能把温柔的大姐当成母亲的替身。
“师母拥有一身好武艺,自然不会像寻常妇人到了中年便发福”
她惊呼一声“凌夫人懂武艺?”
神态那样可亲、笑起来那样柔美的妇人,她更有一身武艺吗?好不可思议哦。
他们站在美术社前讲话,一群经过的国中生看见他们,全主动停了下来。
“孔老师!”众人异口同声地对孔承杰喊。
一名高壮的男生笑嘻嘻地跳出来,精神饱满的道:“你不是水仙幼稚园的钟老师吗?你好!我是小志的哥哥,小志承蒙您照顾了。”说完,他深深敬一个礼。
这样的大礼让戎戎有点受宠若惊。“你、你你是小志的哥哥啊。”
小志有点自闭,还很瘦小,完全看不出有这样高壮的兄长,兄弟两个差好多。
“小志自从跟老师你学画之后,现在开朗多了。”大志笑咪咪地说:“现在小志会主动跟我们交谈,假日还会要我们带他出去写生,这都是钟老师的功劳。”
戎戎脸一红“没没有啦。”
一开始发现小志有些自闭,她才兴起教他画画的念头,想让他从画里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想法。
没想到小志很有天分,许多笔法一教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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