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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南方胡宁区的白杨庄园,时间是1928年3月底。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的医科学生。我们不妨把他当成许许多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个,除了善于演讲,在拉莫斯梅希亚英语学校不止一次得奖,以及心地极其善良之外,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特点。他虽有口才,却不喜欢辩论,宁愿对话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欢赌博的刺激,但输的时候多,因为赢钱使他不快。他聪颖开通,只是生性懒散;年纪已有三十三岁,还没有找到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专业,因此没有毕业。他父亲和同时代的绅士们一样,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宾塞的学说教导他,但是他母亲在去蒙得维的亚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经,在身上画十字。多年来他从未违反过这个诺言。他不缺勇气;一天上午有几个同学想强迫他参加罢课,他挥拳相向,不完全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由于漠不关心。他生性随和,有不少见解或习惯却不能令人赞同,比如说,他不关心国家,却担心别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还是用羽毛装饰的野人;他景仰法国,但蔑视法国人;他瞧不起美国人,但赞成布宜诺斯艾利斯盖起摩天大厦;他认为平原的高乔人骑术比山区的高乔人高明。当他的表哥丹尼尔邀他去白杨庄园过暑假时,他马上同意,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生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别人扫兴,因为他找不出适当的理由可以拒绝。
庄园的正宅很大,有点失修;总管住的偏屋离得很近。总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亲、一个特别粗鲁的儿子、一个不像是亲生的女儿。三个人都瘦长,结实,骨架很大,头发有点红,面相像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开口。总管的老婆死了好几年。
埃斯比诺萨在乡村逐渐学到一些以前不懂也不曾想到的东西。比如说吧,快到家时,马不能骑得太快;不办事的话,出门不骑马。日子一长,听了叫声就能辨出是什么鸟。
几天后,丹尼尔要去首都敲定一笔牲口买卖。交易最多花一星期。埃斯比诺萨对他表哥的风流韵事和讲究衣着打扮早已有些厌倦,宁肯留在庄园看看教科书。天气闷热,晚上都没有凉意。拂晓时雷声把他惊醒。风抽打着木麻黄。谢天谢地,埃斯比诺萨听到了雨点声。冷空气突然来到。当天下午,萨拉多河泛滥了。
第二天,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在走廊上望着水淹的田野,心想把潘帕草原比作海洋的说法至少在今天早上一点不假,尽管赫德逊写道由于我们不是坐在马背上或者站着,而是从船甲板上眺望,所以海洋看来并不大。雨一直不停;古特雷一家在这个得手碍脚的城里人的帮助下救出大部分牛群,不过还是淹死了好几头。庄园与外界交通的四条道路统统被水淹没。第三天,总管住的房子屋顶漏水,有坍塌的危险;埃斯比诺萨让他们搬到正宅后面挨着工具棚的一个房间。迁移后,他们比以前接近;一起在大餐厅吃饭。交谈很困难;古特雷一家人对乡村的事情知道得很多,但是不会解释。一晚,埃斯比诺萨问他们,当地人是不是记得军区司令部设在胡宁时印第安人袭击骚扰的情况。他们说记得,但问起查尔斯一世被处死的事时,他们也说记得。埃斯比诺萨想起他父亲常说,乡村里长寿的人几乎都是坏记性,或者日期概念模糊。高乔人往往记不清自己是哪一年生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整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小庄园杂志、一本兽医手册、一部塔巴雷精装本、一本阿根廷的短角牛、几本色情或侦探故事书和一部新出版的小说堂塞贡多松勃拉。古特雷一家都不识字,埃斯比诺萨为了打发晚饭后的时光,找些事做,便念两章松勃拉给他们听。总管赶过牲口,遗憾的是他对别人赶牲口的经历不感兴趣。他说这件工作很轻松,他出门时只带一匹驮马,就能装上路途所需的一切,如果不赶牲口,他一辈子也不会去戈麦斯湖、布拉加多以及查卡布科的努涅斯牧场。厨房里有一把吉他;在发洪水之前,雇工们常常围坐着,有人给吉他调调音,但从不弹。这就叫吉他演奏。
埃斯比诺萨好多天没刮脸,留起了胡子,他常常对着镜子瞅自己变了样子的面容,想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同伙伴们讲萨拉多河泛滥的事肯定会使他们腻烦,不禁笑了。奇怪的是,他怀念一些以前从未去过、以后也不会去的地方:卡勃雷拉街有一个邮筒的拐角,胡胡伊街一家门口的石砌狮子,离第十一街几条马路、他不很清楚具体地点的有瓷砖地的一家商店。至于他的兄弟和父亲,他们多半已从丹尼尔那里听说由于河水上涨,他像困在孤岛上那样与世隔绝了。
庄园的房屋一直被洪水围着,他到处看看,找到一部英文的圣经。在最后的几面白页上,古斯里家族——那才是他们的真姓——记载了他们的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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