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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杯。那些沙漠里的人使他吃惊。他们显得那么剽悍,暴烈,高兴,善于摆布野性的牲口和高头大马,叫人恨得牙痒。店里突然一片肃静,只有那个喝醉的人还忘乎所以地在瞎唱。一个墨西哥人走了进来,身体壮实得像牛,脸相像印第安人。头上戴着一顶大得出奇的帽子,腰际两边各插一枝手枪。他用生硬的英语向所有在喝酒的婊子养的美国佬道了晚安。谁都不敢搭腔。比尔问身边的人来者是谁,人们害怕地悄声说那是奇瓦瓦来的贝利萨里奥维利亚格兰。突然一声枪响。比尔在一排比他高大的人身后朝那不速之客开了枪。维利亚格兰手里的酒杯先掉到地上;接着整个人也倒了下去。那人当场气绝,不需要再补第二枪。比尔看也不看那个威风凛凛的死者,继续谈话:"是吗?我可是纽约来的比尔哈里根。"那个醉鬼还在自得其乐地唱歌。
精彩的结局已经可以预料。比尔同大家握手,接受别人的奉承、欢呼和敬他的威士忌酒。有人提醒他手枪上还没有记号,应该刻一道线表明维利亚格兰死在他枪下。"小子"比来收下那人递给他的小刀,说道:"墨西哥人不值得记数。"这似乎还不够。当天夜里,比尔把他的毯子铺在尸体旁边,故作惊人地睡到第二天天亮。
为杀人而杀人
凭这一枪,"英雄小子"比来(当时只有十四岁)应运而生,逃犯比尔。哈里根就此消失。那个出没于下水道、专打问棍的小伙子一跃而成边境好汉。他成了骑手;学会了像怀俄明或者得克萨斯的牛仔那样笔挺地坐在马鞍上,而不像俄勒冈或者加利福尼亚的牛仔那样身体往后倾。他根本没有达到传说中的形象,只是逐渐接近而已。纽约小流氓的痕迹在牛仔身上依然存在;原先对黑人的憎恨现在转移到了墨西哥人身上,但是他临死前说的话却是用西班牙语说的诅咒话。他学会了赶牲口人的流浪生活的本领,也学会了更困难的指挥人的本领;两者帮助他成了一个偷盗牲口的好手。有时候,吉他和墨西哥的妓院对他也颇有吸引力。
他晚上难以入睡,聚众纵酒狂欢,往往一连四天四夜。只要扣扳机的手指还有准头,他就是这一带边境最受敬畏(并且也许是最孤独、最微不足道)的人。他的朋友加雷特,也就是日后杀他的郡长,有一次对他说:"我经常练射击,枪杀野牛。""我射击练得比你更经常,我枪杀的是人。"他平静地回道,细节已无从查考了。但是我们知道,他欠下二十一条人命——"墨西哥人还不计在内"。在危险万分的七年中间,他全凭勇气才混了过来。
1880年7月25日晚上,"小子"比来骑着他的花马飞快地穿过萨姆纳堡唯一的大街。天气闷热,家家户户还没有点灯;加雷特郡长坐在回廊上一张帆布椅子上,拔出左轮手枪,一颗子弹射进比来肚子。花马继续飞奔;骑手倒在泥土街道上。加雷特又开了一枪。居民们知道受伤的是"小于"比来,把窗户关得严严的。比来不停地诅咒,很长时间没有咽气。第二天太阳升得相当高了,人们小心翼翼走近去,拿掉他的武器;那人已经死了。他们注意到他那种死人通常都有的、可笑而无用的神情。
人们替他刮了脸,给他穿上买来的现成衣服,把他放在一家最大的商店的橱窗里,供吃惊的人们观看取笑。
方圆几里路内,人们骑马或驾双轮马车前来观看。第三天,尸体开始败坏,不得不给他脸上化妆。第四天,人们兴高采烈把他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