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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难道齐公子就这么笃定,其他未出名的刀功师傅一个个都比不上?”
讲到这里,莫修可神气了“告诉你,我就认识一个刀功绝对不输汪师傅的男人,而且只需五两就可以打造出一把漂亮锋利的小刀,至于那些什么玛瑙、翡翠”
莫修皱起眉“用几颗彩石装饰就好了,干脆点就什么都不需用,反正你要展现的不过就是刀面神秘的自然蓝光,多了那么多金光闪闪的东西,岂不喧宾夺主吗?”
一件稀世珍宝就这样被莫修贬得好像只剩几十两的价值,直教人冒火气,可他说得又不无道理,教齐公子很难为自己接话下去。
“咳,既然蓝月已经见过了,钱小姐不如瞧瞧我的金鹦哥。”一旁,胡公子出来打圆场。
金光闪闪的鸟笼让人拎入,里头站立着一只全身都是金黄羽毛的鹦鹉,向在场所有人展示它一身金彩夺目的羽毛。
“哇哇哇!它的羽毛是金色的,眼睛也是耶!”
钱府小姐的赞叹声,将双眼差点因刺眼金光而瞎掉的莫修唤醒了,败金娘子的那种崇拜目光令他感到浑身不舒服。
“此鸟可是南缅国王的宝贝,据说有人用了千万两黄金才让南缅王割爱,只是后来这名商人家道中落,不得已才用一万两黄金卖给我。”
“一万两黄金买只笨鸟!”
胡公子隐忍着怒气,用自己最好的修养面对不知道在鬼吼鬼叫什么劲的莫修“是鹦鹉,不是笨鸟。”
“管它是什么,一万两买只随处可抓的笨鸟,真是、真是”真是个半天,一口气差点提不起来,有钱人都像他们这样败家的吗?
胡公子口气冷淡“不知道莫公子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这不是普通的鹦鹉,光是它一身的金黄羽毛就已经是其他鹦鹉所无法相比,更何况它的价值”
“告诉你,这样的鸟根本不需要花半点银子,随便到深山处一找,几百只让你抓都怕你嫌太多,什么金色羽毛,只要花一两银到城中染色坊里,我包你金的银的、黑的白的,甚至五彩的,统统给你弄出来。”还可以随心情换鸟色,有多划算!
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竟被莫修批评成如此,胡公子张着嘴,气到说不出话来。
眼见两名伙伴莫名其妙被人打得满鼻子灰,李公子开始怀疑自己该不该拿出准备的珍宝。
奇怪的是,钱府当家小姐却丝毫没有开口制止莫修,反而用一副兴味的表情打量自己相公。
“那个”李公子才启口,锐利视线便扫射过来。
莫修露出阴森森白牙,森冷道:“这位公子又有什么东西要献上来?”
“我”怯生生的手将一个蓝色小盒子打开,李公子扯着僵硬的笑容道:“这这是我半个月前,在云南一年一度的珍品会上挑的血玉红簪,呃,只花了一千多两”
簪身晶莹透明,相当高贵,浅桃色的翠珠流苏挂在簪下,可说俏丽又不失庄重,轻轻摇晃,便会发出清脆悦耳之声。
钱府小姐爱不释手的握着它“真美的簪子,我好喜欢喔!明儿个我就要丫环梳个适合的发型插上它,铁定很美。”
俏丽的脸庞因获美簪而发亮起来,莫修站在一旁却是七窍生烟起来。
“那个莫公子。”李公子怯声道。
“干嘛!”
“你、你没话要说吗?”根据前两次经验,他已经等着被教训奢侈浪费钱,然后自己的红簪会被贬得连地上的牙签都不值
等了半天,莫修才努力地挤出两个字“没、有。”
女人家的东西他没涉足过,所以无法反驳,可是一股妒火却愈烧愈旺,不过一支昂贵奢侈又俗气丑陋的簪子,有必要特地梳个发型插戴吗?
就在李公子松口气的当口,一股狂风突然从他身边扫过,还差点让他摔了跤。
厅里瞬间少了一个人!
没多久,一名小仆匆忙进来。“小姐、小姐,姑爷直嚷着要出府!”
“他是姑爷,是钱府一半的主子,想做什么就随他去吧!”嘴角上扬的弧度一直未曾改变,听闻她相公自小拜师学艺,学得的就是这腿功,眨眼间可跑得不见人影,今日一见,果然不是传言。
不能小看自己夫婿的经商能力,毕竟莫月山庄在他手上也执掌了些年,总有些能耐,虽然某时候咳咳,在私人生活上确实有点过火,可用在做生意上,精打细算却能恰到好处。
其实她还挺满意自己找来的相公呢!但话说回来,从没见过他溜得这么快,到底是上哪去,还真教她好奇呀!
外头飘着绵绵细雨,都已用完晚膳,小修子怎么还没回来?
数不清是第几次望着那动也没动过的门发呆,两道秀气的弯眉随着叹气声再一次揽紧。
再怎么说,她相公也是个男人,虽在钱府只能当个软脚虾,一旦出去,也是有点拳脚功夫自保,不至于遭遇什么险象才是。
那,她到底是在操心些什么咧?
是担心他会不会晕倒在某地某处?还是怕他有可能一去不回?不,她立即否定后者,虽然莫修恨不得甩开她,但两人已经成亲,况且还有圣旨做后盾,她才不怕他溜咧!
那到底是吼~~真讨厌,他到底为什么还不回家嘛!
来来回回不停走动,也许是因为心急了,脑袋瓜感到些微不适,似疼、似痛,晕得令她站不住脚,只能停下来敲着脑袋瓜子,顺便歇口气。
终于,门外有了动静。
门板让人推开,一个她等待已久的身影摇摇晃晃跌了进来,一身衣服脏兮兮不说,还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
“小修子,你是跑哪去了?”瞧他气喘吁吁,活像跑了几千里似的。
没好气的瞄她一眼“城城西的龙祥镇”
“龙祥镇!”不能怪她大惊小敝,那可是城西近郊好几百里的小乡镇,光是坐马车来回就得花上半天工夫。“你没事跑那么远的地方去做什么?”
见他仍是上气不接下气,她也没闲着,拿了杯水送上前,这回莫修可管不了是精致瓷杯还是破陋杯子,抓来便仰头饮去。
“你去龙祥镇,为什么不同管事报备一声,乘坐马车去也比你跑出去租乘马车还快也舒服。”打量着莫修沾了尘土的一双鞋,她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拜托,你那几辆马车根本是想害我的命,弄得俗气不说,光见马厩里那些一匹比一匹还要昂贵的马,我哪敢乘坐上去?还不如到外头租辆简而小的马车,省钱又可以到达目的地。”
“既然你都租车坐了,为什么还搞成这副德行?”她指的是,他一身活像在泥土堆打滚过后的模样。
“还不是那个马车夫的错!”想到此,他更是火冒三丈“明明我出发前就讲好价钱是一去一返的,怎知回程一个大雨,那马车夫居然要加价,一点诚信都没有,岂有此理嘛!我当然不肯多给啦!”
“然后?”
“然后我把他训了一顿,顺便砍了一点价!你眼睛瞪那么大做什么?他能涨价,我为什么不脑瞥价?”
“结果不会是马车夫半路上把你赶下车,你便自己用双腿走了回来?”
“难不成真要我多付那笔车马费吧!”他才不肯。
所以,这就是他灰头土脸的原因,钱府小姐隐着笑意,说来说去,也只能怪他为什么要跟人砍价。
一个东西倏地朝她抛来,下意识她伸手接住,是一个用粗布牢牢包裹住的小东西。
狐疑的眼神瞄瞄他,这是给她的?有些意外,但她还是把粗布拆开。“这是什么东西让你这么古古怪怪”话没说完,拆开的布包里是一支木簪子?
桃木制成的木簪,簪身刻镂了兰花的样式,末端垂着一粒珠石,称不上美,却显得相当雅致。
当然,这样粗制简陋的小东西是绝对没办法和今日她收到的礼物相比。
她若有所思的盯着脸色逐渐恢复红润的莫修,慢慢地,她逐渐了悟他的用意,喉咙像被东西梗住,许久许久,她才能发出声音。“你特地出门一趟是为了替我买簪?”
莫修刻意咳了几声,掩饰住他的不好意思。
虽然没承认,钱府小姐却懂了,也难怪这男人会马不停蹄赶到龙祥镇,听说那里一年会举办一次清货市集,把店家所有尚未卖出的商品做一系列的低价售出,如果精挑细选,搞不好会挑到上等货,不过一年当中就仅有一天,只到申时,动作不快,什么也买不着。
她闻名去过一次,不过因为现场实在太拥挤也太可伯,便放弃再去,想不到这男人竟然会去那里买东西给自己
“怎样?不输给那个叫啥公子给的簪子吧!”不是没注意到她盯着发簪发怔的模样,他可容不得她嫌弃。
费了好大劲寻找,还在摊贩前又叫又跳,才取得理想价钱,敢说不喜欢?哼!他就瞪死她!
“为什么要送我?”
“没啥原因。”就是看她对其他男人送的东西开心,所以不顺眼而已。
“没有原因你会一声不吭,就这样扔下客人跑出去?”黑白分明的一双眼珠一瞬也不瞬的瞧着他,心里却被女人的骄傲感给淹没。
嘿嘿,老实讲,她的相公还挺可爱的嘛!明明就是见不得她收下别人的礼物,硬是要亲手买一个一样的给她,嘴上却不肯承认,她故意皱了一下眉,学他下午在厅里挑起毛病来。“这簪子看起来也很普通呀!虽然是小巧可爱,但是这功儿就有点简陋,比起李公子的”
“哪里简陋?”男人硬声起来“明明就是你眼光差,这支戴在你头上就是比其他鬼簪子好看太多,不相信你明天就戴这支簪在府里走上一圈,看看大伙是不是称赞你美?”
发觉自己过于激动,他缓下声来“至于那个什么人送的,随便找个地方收起来便是,也不用戴了,反正绝对不会有我送你的好看!”
终于露了馅,承认是在跟李公子的簪相比,钱府小姐咧嘴一笑。
那抹笑让莫修好不自在,好像自己有什么秘密被她发现一般。“赶了一下午的路,弄得我一身脏兮兮,我先去净个身。”洗澡遁身,闪。
让他害羞离去,钱府小姐抽出如意柜里的小暗格,里头躺着的正是李公子送来的红簪,和手上的一比,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但是
目不转睛盯着那支既轻又简陋的发簪,虽小意义却深重,比起今日三人送来的礼物还要来得珍贵不,是根本没办法相比的重要。
没有一丝留恋,她抓起那支血玉红簪,开了门。“小翠。”
“是,小姐有何吩咐咦?”手一抬,接过小姐扔给她的东西,一脸的不解。
“如果你喜欢,就拿去,不然就扔了它。”
“扔了!”
没给一脸诧异的小翠有所反应,门又快速阖上。
洗净身子的莫修一出来,就见到自己娘子在铜镜前拿着他送的发簪在头上比来比去,不时露出笑脸的娇态模样。
从镜中反射,她知道他在身后,旋身朝他走了几步,白皙的脸蛋上满是灿烂笑靥“你说,我这样戴起来是不是真的很好看?”
乌发如丝,在头顶上挽了个漂亮的发髻,整齐的插在髻里的桃木簪巧妙的衬托出了妻子的娇巧和雅致。
莫修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随着妻子靠近,他又闻到了熟悉的气味,今晚毒发的时辰似乎提早了些。
双腿控制不住走向倚在床边,朝他甜甜微笑的迷人女子。
“好看,好看得不像话我说,咳咳,夜深了,反正我在外头也吃了些东西,不如咱们早点休息吧!”
再无任何人发言,只有件件衣裳悉悉你剥离身体的声音。
结果,因“毒发”拒吃晚膳的男人,半夜偷偷溜出暖房找东西果腹。
填饱肚子,回房就见娘子被扰醒的慵懒之态,饱暖思淫欲的男人认命的叹口气,扑上床准备再接再厉。
唉!看来他体内的毒可真是重呀!
不过也许是近距离相处久了,他似乎不再那么排斥这门亲事,两人少了以往的跋扈争霸,能见到妻子全心全意对自己笑得如此开心,偶尔夜里来几次毒发好像也不赖嘛!
错!他真是大错特错!
他怎么会觉得和她生活在一起很不错呢!他此刻是恼火,不,是怒火焚身,就快要烧烧烧,烧到整个屋顶了!
点燃他怒火的起因,就是今儿个当他早早起来觅食,碰巧撞见丫环端着碗热汤,一问之下,得知这碗他妻子每日起床后必喝的汤葯竟是
避胎葯!
真是岂有此理!
自个儿婚姻让她掌控就算了,为什么连他未来的孩子,这女人也要擅自作主!
居然偷偷喝下打胎葯,真是气死他也!
其实他不该气的,光想到养个娃儿得花多少银两,他就该高兴那女人替他省下麻烦的举动,而且他本来就没想过要有小恶女的骨肉
可是他就是浑身不对劲!不对劲到完全不去在意孩子的抚养费,他在意的只有他莫修有这么差吗?差到连成亲的妻子都不想怀他的骨肉?
明明他才二十五,正值年轻力壮,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好歹以往出门在外,也有不少小姑娘脸红地偷瞄他,不是他自夸,自己也曾经是几家老爷青睐的乘龙快婿,可偏偏那女人不想怀他的孩子。
气、死、他、了!
咬牙切齿的莫修,骨碌的眼珠子兜了几圈,怒气摆一边,嘴角贼贼上扬,每回都让败金女得意,这回他绝不让她得逞,嫌弃他的小孩是吧!哼!
葯铺内
“能不能再便宜一点?”
老板的脸色相当难看“公子,这已经是最低的数目了。”
“那,这个葯材玉竺呀!可不可少用一点?还有什么川芎、沉香、黄茂呀!每帖少放个几钱吧!另外”
“这位公子,你到底要不要尊夫人‘生子’成功,还是你压根不在意效果有所折扣?”
“”“这葯就是这样,一份葯材都不得少!每帖三碗水煎成一碗,早晚服用皆可,三个月内就会见效,不然老朽这铺名给你倒过来写,还有,总数是十两十,一个子也不准少!”真是的,这年头肚皮不争气,跑来求秘方也要讨价还价,有没有搞错!
店铺老板心头猛叹,无奈瞪着连掏腰包取银子,都得一脸天人交战拖个好半天的男人。
莫修一言难尽,这不能怪他呀!
是店铺老板不懂他的心,昂贵的葯钱他就是花得很心疼,只是这点心痛跟他的计画一比
他一咬牙,狠狠把银票送到葯铺老板面前,孩儿呀!爹为了你,可是足足花了私藏的一百两,打通钱府上上下下仆役,还使尽镑种哄骗手段,连钱府祖宗和他莫家祖宗也搬出来,令所有人不敢担当无后之罪的罪名,好跟你爹配合,搅乱你那恶娘的计画。
所以,你得争气点,快点出现在你娘的肚皮里。
哼!不想怀他的孩子是吧?他就非要那姓钱的小恶女怀他的子嗣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