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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诧然看着面前那双眼睛,漆黑的瞳眸里闪着熊熊烈火,高温向她飙射,像恨不得在瞬间将她燃成灰烬。
金金的思绪一时凝固了。她不太了解,程万里,这个男人,与她相伴了二十六年的男人,一分钟前还对她诉说着浓情蜜意的男人,为什么突然间恨她若弒亲死雠?
他们是未婚夫妻啊!从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就住对门,念同一间学校、同一个班级;一男一女,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他们十五岁的时候就约定了长大要结婚、厮守终生,虽然双方家长都当笑话看,但他们很认真。
后来他父母车祸身亡,她还拜托自己爸妈接他到金家住。金家二老自然不肯,程家又不是没有亲戚,一般遇到这种事都是依靠血缘最近的亲人,哪有跟邻居一起住的道理?但程万里说不想离开她,她也舍不得与他分别,便任性地以死要胁,终于求得父母点头,为他在金家觅得一处栖身地。
他们本来计划十八岁高中毕业就结婚,可后来他又说想上大学,她父母马上表明不负担他的学费。他们说他成年了,应该自力更生。
可是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工作,那有多累?她舍不得他太辛苦,就出去工作赚钱供养他,让他继续深造。
她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笑她傻,什么年头了,哪还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尤其他还是个英俊小子,如果他没钱没势,或许还会甘守在乡下,娶个普通女子,组一个小家庭过一生。可一旦让他拥有优秀的条件,各色美女任他挑,他绝不会再回头看她一眼。
但她不信那些诋毁的话,他看她的眼神是如此深情、对她的态度像海一般的温柔,好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似的。
她信任他,满心期待着两人四年后的美丽婚礼。
然后,在他大学毕业典礼那天,他送给她一个银戒指向她求婚。
她开心得几乎昏过去。她知道他是个可以依靠终生的良人,那些说他不专情的人都错了。
他们终于订了婚,虽然参加仪式的只有两个人,他和她。
他说先不要告诉其他人,他要去台北打拚出一番事业后,再回来风风光光地迎娶她。他要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她淌着泪将自己仅剩的积蓄给他,千言万语诉不尽离别相思之苦,她告诉他,她不在乎他富或穷,只要两人在一起,就算是天天稀饭咸菜,日子也是其乐无穷。
他说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他这一生一世都不会辜负她
可是,为什么现在他的双手会搁在她的脖子上,十指用力得像要掐断她的颈项。
她的胸膛痛得要炸裂开来了。她无法呼吸、无法出声,只能用绝望的眼神问他:“为什么?”
他一直温润、柔和得像春风般把她包裹住的声音,在这一刻变得尖锐似刀。
“你不该来的,这辈子你们金家人把我欺负得还不够吗?我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被叔叔收养的,你知道我叔叔是干什么的吗?他是大医院的副院长啊!如果我做了他家的小孩,我现在会有多幸福!但你家的人却传出流言,说我跟你有不清不白的关系,叔叔因此不要我,我只能屈辱地住进你家当二等公民,我不能读最好的私立学校,课余时还得去打工,每天都累得像条狗一样。那时我就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成为人上人。现在,我就要娶董事长的妹妹了,很快我会成为全台百大富翁之一,你又要来破坏我的前途,你该死--”
程万里要娶董事长的妹妹,那她呢?她是他的未婚妻啊!为什么他要结婚,新娘却不是她?
他说金家人破坏他被收养的事,但那时明明是他告诉她,他不想离开故乡,请她想办法的啊!
而且她家人什么时候欺负他了?无法供他上私立学校是因为她家没钱,难道贫穷已经变成一种无可宽恕的罪过了?
可就算没钱,她还是想尽办法供他读完大学。在他初上台北的前几年,工作不顺利,她还每个月寄钱给他当生活费。
天冷了,她怕他冻着,给他织毛衣;担心他一个人在外吃得不好,就定期给他寄上各种蔬菜水果、三天一通电话、一星期一封情书,年复一年,没有变过。他怎么有良心说她不好?
他不喜欢她上台北找他,说是要专注于事业。她也听话地照做,一个人守在乡下,等着他久久一次的连络。
可是女人的青春有限,她二十六岁了啊,再等下去,她的身体很快会老化,不能为他生孩子。
而跟他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却是她今生最大的梦想。
于是她第一次违背他,悄悄上台北找他。她并没有想着能马上结婚,她只是想问问,他对两个人的未来有没有打算?
因为他住在公司宿舍,那里不太方便招待客人,所以每回她按捺不住思念上台北找他,都会另寻住处,尽量不打搅到他的工作。
这回也是,她翻报纸发现台北一家饭店正在举办周年庆,预约整个月住宿者,可享七折优待。
于是,她订了这家饭店,却没料到会在饭店大厅碰见他。
他一身西装笔廷,黝黑的头发剪成俐落的层次,柔和地覆盖住他饱满的额头,整个人英俊得让人心口抽紧。
金金好兴奋,认为这正是上天对他俩缘分的见证。她迫不及待地奔向他。
可是程万里的速度比她更快,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拉住她的手,将她整个人拥进怀里。
她的耳朵紧贴着他的胸膛,可以听见他激烈的心跳声,比战鼓更加急促。
“嘘,别说话,让我好好地感受你。”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她感动得眼眶都湿了,原来他对她的思念一点都不比她的少。她的爱人啊!她情愿追寻着他生生世世,哪怕地老天荒也不能改变她的心意。
她安静地跟随他走向女生厕所,等待里头的使用者都走光后,他拉她进了厕所,锁上大门。“我想要单独跟你相处。”他说得好温柔。
然后她完全没想到,他的蜜语之后却是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
他用力地摇晃她,好像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
“你该死!你们金家的人都该死,把我当狗一样地轻视就算了,还要破坏我美好的前程,我不会让你如愿的,你去死吧--”
金金的眼前全是黑雾,她已经看不清他的面孔,但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恶意却像针一样,不断刺进她每一个细胞。
她的脑子里充满了他的诅咒,凌迟着她的身体和灵魂。
她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的死亡,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和希望都弃她而去了。
结果她在这场漫长的爱之旅途中只得到了一样东西--背叛。
原来爱情真的不可信,她错了,大错特错。倘若人生可以重来,她必不再谈爱,永远也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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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铭,你有没有听到女生厕所那边好像有什么怪声?”柳扬的脚步停在饭店大厅,转身望向他的助手。他有一副颀长的身躯,大约一百八十公分,动作总是懒洋洋的,却又带着一股爽俐的韵律。
史清铭简单一摇头。“没有。”
柳扬的手指优雅地点上史清铭的鼻子。“清铭,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这个人什么都好,除了一点。想知道是哪一点吗?”
史清铭没有躲,也没有回答柳扬的问题,任由柳扬按着他的鼻子,像在对付一只坏掉的门铃那样粗鲁。
反正也是躲不掉的。柳扬的动作看似缓慢,实则迅速,他说:“这叫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当然,史清铭从不知道,这跟他喜欢欺负人有什么关系?
“清铭,不是我说你,你这个人太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了。”柳扬把史清铭的鼻子按得通红了,才放开他。“要知道,人类之所以会进步就是因为拥有探索知识的念头,想要让生活过得更好、想要了解一些东西,于是,古今中外无数的科学家耗尽心血、努力研究,终于开发出璀璨的文明。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你居然毫不具备,你这是在拖慢世界文明的进展,你将成为人类的千古罪人,你知道吗”他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大篇演说。
史清铭揉揉发麻的鼻子。他知道柳扬很不想参加妹妹的订婚典礼,而他的任务却是逼他出席,所以柳扬把满腹的不悦发泄在他身上。
“清铭,你这样是不行的,你应该对这个世界多点好奇心,要更努力去参与天道的运行,你会体验到更多的真理,让你的人生开满艳丽的花朵。”柳扬折磨一个人的耳朵是永无止尽的。“有一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失败为成功之母。这就是告诉我们,人生要勇于尝鲜,善变无罪。当你经历过越多的失败,累积了无数的挫折后,到你死亡的那一刻,你就能回归成功之母的怀抱,这才是一个圆满的人生。你懂吗?”
不,史清铭从来不知道“失败为成功之母”可以这样解释。当然,他也不想理解柳扬的通篇歪理。
“请你直接说出你的要求。”他保持着冷淡的态度。
史清铭是柳氏集团董事长柳扬的助理,不过他领的薪水却是总经理级的。
因为放眼天下,有能力做柳氏总经理的没有上万、也有上千,可是忍受得了柳扬的长篇大论而不发疯或睡著者,仅只史清铭一个,别无他人。
这不是说柳扬品行卑劣、能力低下,他这个人其实很厉害,十五岁接掌一间快要倒闭的榨猪油工厂,然后利用十年的时间将其改组为速食面王国,再以十年岁月跨足罐头、冷冻食品、速食调理包等项目。
二十年过去,柳氏俨然成为全台第一的食品公司,只要是柳氏出品,即是品质与美味的保证。
柳扬天生一张娃娃脸,白皙的肌肤一点皱纹也没有。
他深棕色的眼眸有如水晶般清澈,鼻梁挺直、鼻头圆润,两片性感的嘴唇永远都保持着上扬的弧度,笑得既天真又无邪,好像不知道这世间有悲伤这回事。
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天使。
但这只维持到听见他开口说话为止。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如此爱说话、会牵拖,因为向他问出这个疑惑的人们都已淹死在他的口水中、英灵远矣。
看在这一点分上,柳氏给史清铭再多的薪资也是值得的。
柳扬张开嘴,吐了半个“啊”字,突然大步往女生厕所方向冲去。
史清铭愣了一下,拔腿追赶。“订婚典礼快要开始了,你不能在这时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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