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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惟欢推门走了进去,一眼就认出站在会议桌旁的男人,是众女哈得要命的少东。
老实讲,他也没长得多帅,就是一身钱堆起来的名牌会唬人,五官还算可以,那束小马尾油油亮亮,听说就叫作“艺术家气质”
避他的!虽然她希望未来的另一半是个文质彬彬的白领俊男,但决计不是冯总这种人,她老觉得他目光不太正,个性有点虚浮,不是很可靠的样子。
不过,会这么以为的,好像只有她一个。
另外,会议室里还有一个从没见过,也不像在这里糊口饭吃的红衣大美女,神情倨傲,盘手凝视窗外,看起来脾气不太好。
“蓝小姐,坐。”会议桌上,是一架架液晶荧幕。“因为人手不足,有个小型展览酒会必须请你上阵处理,主题是这个。”
他按下遥控器,液晶荧幕上立刻出现一柄剑?
她按捺住想要揉眼睛的冲动。“这是”
“铸剑艺术。”冯少谦略带兴奋地说。“我璎息得到这把剑,铸剑师不详,所以想开个展览酒会,推广铸剑艺术,最好能引出铸剑师本人。”
“噢。”她喃喃应著,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你确定要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一个新手?”
“这个工作已经算是‘不太重要’的了。”
“是吗?”她明显不信。
冯少谦对她微笑。“放心,我对你有信心。”
蓝惟欢直觉不太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她总觉得冯总的笑容假假的,有点狡猾的味道。跟他比起来,曹介勋好太多了,虽然没什么表情,也没见他笑过,但怎么看都比冯总顺眼多了。怪了,她谁不好比,竟然比到还不熟的曹介勋身上去了。
“你办得到的,这只是一个小小的case,何况有我坐阵指挥。”他拿起一个公文袋。“这里面有些资料,你先拿回去看看,列出几个方案,我们再来讨论。”
窗边的女人转过头来,腮帮子鼓著,拢了拢卷发,一脸不耐的表情。
“好了,先这样,你出去吧。”冯少谦补追一句叮咛。“每个case都有机密性,记得别跟其他同事提起。”
就这样,她接过公文袋,比进来时更迷糊地走了出去。
门板合上后,卷发美女迫不及待地开口问:“交给她去办,妥当吗?”她的唇色与洋装一样,红艳诱人。
“当然妥当。”冯少谦从墙壁拉出一个小暗格,倒出两杯威士忌。“就因为她没经验,什么都不懂,才不会问东问西,保证妥当。”他信心满满地将酒一乾而尽。
她不知道该指控曹介勋,抑或是她自己,让生活变得乱七八糟。当她发现,曹介勋寄住在她家的时间不是一天、不是两天,也不是三天,而是“不一定”的时候,她再也忍不住,熬夜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的宣言。
重点很多,族繁不及备载,总之最强调的是:她平常真的没出过糗,请不要因为她误抓了他的头发,就把她看成是呆瓜一个。
写宣言已经够累的了,但是要把三大张宣言背得滚瓜烂熟,还能讲究抑扬顿挫,你知道最惨的是什么吗?
是那个应该聆听宣言的人,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气死人了,我看他根本是存心躲我!”
不要怪她妄想症作祟,她真的觉得他在躲她,不然,对门而居的两个人,为什么生活作息都错开?
她下楼吃早餐,他刚好出门,椅垫上还留有余温,她回家吃晚餐,他恰好有事耽搁,她才回到房间,就听到他跟其他人的交谈声。
一开始,她还很庆幸,不必去面对“现实”但是,两、三天下来,她开始烦躁起来。
“妈,那个曹什么的呢?”
“你这个蓝什么的。真没礼貌!不会叫一声曹大哥吗?”蓝妈妈转身忙去。
侦测敌情,第一回合,宣告失败!
“爸,你那个拜把兄弟的儿子呢?跑哪去了?”
蓝爸爸一脸严肃。“叫人家一声大哥会怎样?他有要事在身!”
“什么要事。在身?”
“哼!这事关你这小孩子什么事!”蓝爸爸把头埋进报纸里,不说!
侦测敌情,第二回合,还是失败!
“大哥,你跟爸那个拜把兄弟的儿子,不会刚好也是拜把兄弟吧?”
“现在还流行这一套吗?”蓝义阳的口气有点冲。
司空见惯啦,大哥总不能辜负“火爆浪子”之名吧?要是他很温柔,全家上下都得去喝符水收惊啦!“那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她满怀希望地问。
“他就站在你后面。”蓝义阳讥诮地下巴二抬。她急急转过身,却发现身后空空如也。
“如果你再追问曹介勋的下落,很快就会有人以为你在暗恋他了。”
“才怪!”蓝惟欢红了脸颊。“你自己才小心点,老是把小莲拐在自己身边,小心被谣传你们是‘兄妹恋’!”
她小跑步离开,没有听到身后一个声音桀骛不驯地响起:“兄妹恋就‘兄妹恋’,恋的人都不怕了,讲的人有什么好忌讳的?”
下班时间,只要一想到行踪莫测的曹介勋,她就头痛。
今天他再不滚出来,那三大张宣言就要从她脑海里消失得一乾二净了!
出了火车站,走在返家的路上,她垂头丧气,想抄近路早点回家,便走进一条较暗的巷道。
对面有个男人,用黑夹克蒙住头,动作鬼祟,行色匆匆地快走过来。
或许是她太专注于背诵宣言,一点也没注意到危险靠近。对面的男人猛地撞过来,她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一只粗手就往她胸口拧了一把,痛啊!她弯下腰,被吓傻了一时反应不过来。
“靠!摸到男人啦,实在有够一哀,这次打牌一定输到当裤子!”咒骂声后,重重的跑步声隐去。
蓝惟欢慢慢地直起身,站在原地,脸上痛苦的表情全部消失。
她双眸发寒,动也不动,手上的包包砰地一声,掉在地上。
那个家伙,那个混帐变态的家伙,他刚刚说了什么?
那个家伙偷袭了她的“胸部”还把她误认为“男人”?
原本平静的胸口,因为激动的喘息,而剧烈起伏了起来。
她脾气好,长年不愠不火,但一被踩到痛脚,肯定山崩地裂!
她抄起地上的包包,裙摆一撩,拔腿就去追人。
她非把那个该死的、不长眼的、手没触觉的烂男人槌死不可,她一路狂奔,转了个弯,一个一身黑的男人出现在她眼前。
“太好了,终于远到你了!”她眯起眼睛,扑上前去,不分青红皂白地杀红了眼。
“你这个大色狼,我打死你,我揍死你,居然把我误认成男人!”踢踢踢。
“你竟敢摸我的胸部,谁准你这么做?我未来老公吗?不要脸!”踹踹踹。
“我胸部小必你什么事,要你来多嘴,摸过还把我当男人,去死吧你!”槌槌槌。
“还有,你捏破了胸罩里的水球!你知不知道这对特制胸垫有多贵!”
黑衣男子任她又踢又打又槌又骂,始终不还手,也不还口。
直到她踢累了、踹累了、槌累了,披头散发,还在想要怎么进行第二波武力攻势,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钻进耳朵里“小姐,冷静一点。”
“你叫我怎么冷静?你刚刚说我是男人耶!你偷袭我的胸部,还敢说我是‘男人’?!”她的女性自尊都被摧毁殆尽啦。“你、你、你、你简直不是人!”
像她这种“小而美、小而挺、小而默默流眼泪”的女人,最大的痛脚就是“小、小、小”而这可恨的偷袭者更该死,他直言她很“平”“平”得跟“男人”一样!
噢!她又用力跺了跺脚。“现在终于知道要叫我小姐了吗?”“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小姐’。”
一个简单的反制动作,她被对方制伏了。
“不过,我想直接叫你‘惟欢’你会比较清醒一点。”
她愣了一下。这声音还真是该死的耳熟。
“是你曹介勋!”她瞪圆了眼。啊咧,混帐怎么变成他?
“刚才有人非礼你吗?”他郑重地问,眉心缠成一个结。
“有呃,不,没有。”她迅速改口,丢脸的事,还是少说为妙。
“我刚刚看到一个行迹可疑的男人,往那边冲过去,我去追。”
她赶紧拉住他。“不,不用了,没事。”
这才为时已晚地发现,他穿的是一件黑色长背心,跟偷袭她的那个黑夹克猥琐男,根本不是同一个人。而且他精干高挑多了
咦?她刚刚是气昏了头,怎么都没发现这些?
那他发现她的“痛脚”没有?
想到他“通盘皆知”她心里就难受得紧,满腔怒火就像被冰水滋一声浇了上去,整个人泄气到底。她万念俱灰地开口:“很抱歉,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凭她的花拳绣腿,想伤他?还差得远!
“那我先走一步了,再见再见!”最好以后都不见!她转头往夜色中奔去。
太丢脸了,真是愈想愈丢脸!看来那三大张宣言要撕掉重来!唯有五大张论述,才可能消弭他对她的成见,但是奇怪了。她这么在意他的观感,到底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