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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抱着她入睡,当然自己也就可以不必再在半夜起来冲冷水澡。在寒流来袭的这几天,他冲冷水澡的次数,居然没让他感冒,也属奇迹
既然如此,为什么心中有股沉重的失落感呢?
“唉!”
“怎么啦?”听到她惋惜的叹息声,浩杰忍不住开口问。
“假期‘还是’结束了!”
“任何事情有开始,就一定有结束!”
“我知道,不过总是有些会不得!”逸嫣频频回顾小木屋,哑然的说。
“等你结婚时,可以和你的先生一起来呀!”
“或许!”逸嫣意兴阑珊的说。
她怎能告诉他,她舍不得是因为陪他的人是浩杰,又怎能说,她在乎的是两人所共度的记忆;她怀念他温暖阿护的胸膛;只有彼此的两人世界?她怎能!
“若有一天你结婚了,你会带新婚妻子到这里玩吗?”逸嫣忍着心悸的感觉问。
“不一定!看对象。”
逸嫣的心中闪过一抹失望。她希望他的回答是“不会”原因是他珍惜彼此在此的记忆,但看来他并不像她如此在乎。
浩杰则想着下一次再路上溪头,除非结伴的人是逸嫣,否则他是绝不可能再旧地重游,这里有他们太多美好的记忆。
从小木屋起到逸嫣最最着迷的竹林、耸立二千八百年的神木。有着拱型竹桥及池水的清莹碧透的大学池、可以享受森林浴并听鸟鸣的赏鸟步道、还有树木标本图,他们利用六天的时间,从各处不同的时间去欣赏溪头。他们几乎踏遍了每一处游览地点,足迹还遍布杉林溪。
“我们直接回台北?”
“先到鹿谷停一下。”浩皆拼着脸上有难舍之情的逸嫣说。
“哦!我知道了,去买鹿谷苟茶,洞顶乌龙茶。”逸嫣兴奋的说。
“没错!”
“现在是十一月份,我们买的是冬菜还是春茶?”逸嫣偏着头问。
“只要喝起来感觉适合,春茶、冬菜、又有何关系?”浩杰笑着反问。
“对,只要适合就好。”逸嫣别有所指。
想到相处了整整六天五夜,没有外人干扰,连电话也没有,他们独处的同一房间牵手而眠,居然没发生任何不轨的行为,逸嫣不仅要自问是自己魅力、影响力不够,还是他对自己一点兴趣也没有?别说发生关系,连真正的接吻部没有,他们的接触也只限于唇碰额的晚安吻!
“我一定是长得很丑!”
“傻丫头,你很漂亮!谁敢说你丑?我去找他理论!”
听到浩杰的话,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把心中所想的,脱口说出。
傻丫头?看来自己在他心目中,永远只是“邻家的小女孩”是妹妹、是傻丫头。
“怎么闷闷不乐?谁惹你不高兴了?说你丑的那个人吗?”
逸嫣整个人靠在椅背,偏着脸看浩杰的侧面。他深邃凸显的五官、健硕的体魄,每次一见到池,都可以联想到希腊的神像雕塑。
若以现在的形容词而言,他有布鲁斯威利的性感、阿诺史瓦辛格的体魄与正义气息,她甚至还认为她就如“猫王”般,让人有种不由得受吸引的魅力。
“小嫣?怎么都不说话?”
“没事!”
“我刚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问题?”逸嫣回想了一下,才道:“你是指谁说我丑?”
浩杰边开车,边点头。
“没人说我丑,是我自己这么觉得!”逸嫣赌气的说着。
“怎么会,你人如其名,超出寻常范围的可爱,而现在更多了份少女的娇柔!”
逸嫣讶异的望着浩杰,她知道他向来护着她、疼她、庞她,但从来没有一次像现在如此赞美她。她不知该如何说出自己的感受讶异,大概是最贴切的形容。
“怎么啦?嘴巴张这么大?”浩皆拼着有些目瞪口呆的她。
“喔!”她愕然的闭上嘴。“有些人都不知道‘嫣’的解释。”
“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应该是我知道你名字那一天,我特地去查的。”
他还是有心,而且在乎她,逸嫣有些高兴的想,随即又想起,那至少是十四年的事了。十四年可以培养强坚的感情,却也可以改变人对人的感情。
“想一想,我们也认识了十四年了!”逸嫣感叹的说。
“错,我认识你十五年了。”
“怎么可能!我六岁入学,今年廿岁,没错嘛!”逸嫣怎么算都该只有十四年啊!
“你在中正国小寄读时,我就看过你了!”
“真的?”
浩杰满含笑意的回想说;“我还记得那时候你发长及腰,有时编两条麻花瓣,有时绑马尾、公主头,有时候还梳两个小包包在头上!”
逸嫣想起以前,也笑着说“我看你大半都在注意我妈在我头上的杰作!”
“没错,那时候只觉得你一定有位疼你、爱你的妈妈,才会愿意每天花那么大时间在你的发型上。”
她一听浩杰讲话的语调,就知道他一定又想起自己的妈妈,而且也做了番比较。但她不喜欢他那种黯然又羡慕的语气,干脆改变气氛,轻快的说:“你应该说,感谢我外婆才对。因为以前我妈妈也是让我外婆这样梳理头发的。”
“你很幸运!”
“你也是啊!”“我?!”
“你认识了我,也多了位妈妈、爸爸疼你,我弟弟也很崇拜你呢!”
浩杰想一想,自己的确很幸运,他从逸嫣的家中得到了许多爱,也弥补了不少父母不在身边的缺憾。
“我的确很幸运,我还记得你满喜欢哭的!”浩杰戏谑的说。
“我?”逸嫣指指自己“你一定记错人了,我一点也不爱哭。”
“喔!那是谁下课看不到爸、妈来接,就偷偷的掉眼泪?”
想到第一次“注意”到浩杰,正是如此的景象,她要赖不得,只能腼腆的说:“偶尔!”为了避免涪杰再调侃她,她转变话题说:“等一下到台北时,我们绕去永叔那!”
“好呀!我也很久没看到舅舅了!”
回到台北,他们来到位于内湖一栋戒备森严的欧式别墅。
这栋别墅占地约一千余平,房子只占三百平左右,其余则为花园、游泳池、车库等。在外人看来,这只是富甲一方的商业巨子所居住的地方,绝没想在此住的主人,竟然可以号令全台湾黑社会的龙头老大。
逸嫣第一次来到这时,还笑着说:“永叔,还好你是混黑社会的,兄弟众多,要不然,光请警卫、保全人员,设置安全系统,就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那时的于永明,虽还称不上是龙头老大,但也是当时黑社会中的翘楚,被一位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如此谈论,还真有些哭笑不得呢!他只脑凄笑带过,他对逸嫣又爱又怕。
他除了喜欢逸嫣的个性爽朗、果决外,再者她还有位年轻富幽默感的妈妈。每次只要摸到接近大腿根部的咬痕时,他就想起逸嫣,因为这正是她留在他身上的记号。为此,他怕她,也疼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