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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惊怖返走,人狗亦随婢后,至家庭中,举家避走。婢问狗:“汝来何为?”狗云:“欲乞食尔。”于是婢为设食。并食食讫,两头人出。婢因谓狗曰:“人已去矣。”狗曰:“正巳复来。”良久乃没。不知所在。后家人死丧殆尽。
译文
南朝宋武帝永初三年的时候,谢南康家中的一个女仆人,在街上碰见了一条黑狗。那黑狗对女仆人说:“你看看我的背后。”女仆人抬头一看,只见有一个身高三尺的人,长着两个脑袋。女仆人惊骇恐惧转身往回走,那两头人和那黑狗也紧跟着女仆人身后走。到了谢南康家的庭院里,全家人都躲避了起来。女仆人问那黑狗:“你为什么要跟着我来?”那黑狗说:“只想要讨些饮食吃而已。”女仆人于是为它们弄来了饭菜,那两头人和那黑狗一同吃完之后,两头人就走出去离开了。女仆人因此对黑狗说:“那两头人已经走了。”黑狗说:“正巳这天会再来。”过了很久那黑狗才消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后来谢南康家里的人死亡得一干二净。
壁中一物
原文
宋襄城李颐,其父为人不信妖邪。有一宅,由来凶不可居,居者辄死。父便买居之。多年安吉,子孙昌炽。为二千石,当徙家之官,临去,请会内外亲戚。酒食既行,父乃言曰:“天下竟有吉凶否?此宅由来言凶,自吾居之,多年安吉,乃得迁官,鬼为何在?自今已后,便为吉宅。居者住止,心无所嫌也。”语讫如厕1,须臾,见壁中有一物,如卷席大,高五尺许,正白。便还,取刀斫之,中断,化为两人。复横斫之,又成四人。便夺取刀,反斫杀李。持之坐上,斫杀其子弟。姓李者必死,惟异姓无他。颐尚幼,在抱。家内知变,乳母抱出后门,藏他家。止其一身获免。颐字景真,位至湘东太守。
注释
1如厕:上厕所。
译文
南朝时期宋国的襄城公李颐,他的父亲为人一生不信妖魔鬼怪。有一座宅院,因闹妖魔鬼怪而无人敢居住已经很久了,敢居住的人个个都死了。李颐的父亲却买来居住,住了很多年都平安吉利,子孙昌盛兴旺。李颐的父亲当了一个二千石俸禄的官吏,要举家迁往官府去赴任。临行之前,宴请自己的内亲外戚,酒宴一开席,李颐的父亲就对大家说道:“天下到底有没有吉利灾祸?这座宅院历来都说要发生灾祸,自从我来居住之后,这么多年来都平安吉利,还能得以升官,哪里存在妖魔鬼怪的事?自从现在以后,这座凶宅就成为吉宅了。要想居住的人住在这里,心中就不要再有所嫌疑了。”他说完就去上厕所,不一会儿看见墙壁上出现一个东西,像卷成筒的席子那样大,约有五尺高,纯白色的。李颐的父亲就立即回来,取了一把刀去砍那东西,从中间砍断,那东西变成了两个人;再横着砍那东西,又变成了四个人。四个人就来夺取李颐的父亲手中的刀,反过来将李颐的父亲砍杀了。四个人持刀来到宴席上,砍杀李家的子弟。凡是李姓的人肯定被杀死了,只有异姓的人没有受到伤害。那时李颐本人还年幼,在襁褓中。李家内室家眷知道发生灾变后,奶妈抱着李颐从后门逃出,隐藏在别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李颐字号景真,做官位至湘东太守。
狗变形
原文
宋王仲文为河南郡主簿,居缑氏县北。得休,因晚行泽中。见车后有白狗,仲文甚爱之。欲取之,忽变形如人,状似方相,目赤如火,磋牙吐舌,甚可憎恶。仲文大怖,与奴共击之,不胜而走。告家人,合十余人,持刀捉火,自来视之,不知所在。月余,仲文忽复见之。与奴并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译文
南朝时期宋国有个叫王仲文的人任河南郡主簿,家住在缑氏县的北面。有一天他闲暇无事,因此就在夜晚去低洼地行走散心,看见车后面有一条白色的狗。王仲文非常喜欢那白狗,想把它捉住。忽然那白狗变成像人的模样,相貌酷似方相神,眼睛红得像火一样,磨着牙齿吐着舌头,非常令人讨厌。王仲文非常恐惧,与仆人联手去打那怪物,没打赢而只得逃走。王仲文回到家里告诉家人,纠集十来个人,手里拿着刀举着火把,自己又来查看那怪物,那怪物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过了大约一个月,王仲文忽然又看见了那怪物,他和仆人一起逃走,还没有到家,都倒在地上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