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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不再是家徒四壁了。工作之余,他将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家具的制作上。书桌、茶几、餐桌
餐桌是除了椅子之外,最先完成的。还没有人和他共用那张餐桌吃过饭。
他在等待唯一的一个客人完工当天,他曾经打电话给孟琉璃,想邀请她一起庆祝。那是周末,她应该有空。
她有事。哥哥的老同学要到她家吃饭。
这个客人很重要,需要全家到齐,一同招待。
对谁很重要?
他没有追问下去,草草结束通话。桌子看来简陋得很,和进口家具店里的昂贵餐桌根本无法比
整个下午,屋中轰隆轰隆吵个不停,也刚好房东夫妻都耳背,没上楼抗议。门铃响的时候,一开始他根本没去注意,清脆的鸟鸣声被手提电钻的噪音给掩盖了;接着是拍打门板的声音,任冠宇终于关掉开关,身上还沾着木屑,赤着脚走去开门。
“嗨,在忙?”孟琉璃笑得有点牵强。她到附近拜访一名保户,离这儿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就顺道过来了。
任冠宇也回她一个浅笑,拉开大门让她进来。这不是招待访客的好时机,地板上散列着各式各样的工具,还沾了许多木屑。见孟琉璃打算脱鞋,他立刻阻止了“地板很脏,别脱了。进来吧,乱得很。”
孟琉璃敏感的发现自己来的时机不恰当,而且不受欢迎。她本来也没打算要来的,谁知上了计程车之后,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个地址。“我看我改天”再来。改天她上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管住自己的舌头。
“进来!”任冠宇不大高兴兼且命令的语气。既然已经打扰了人,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她只好走进屋子里,想了想,还是把鞋脱了下来。她今天穿了一双细跟凉鞋,很容易伤害到原木地板。
“不是叫-别脱鞋了吗?地上乱七八糟的,也不怕扎了脚!等等,-别动!我找一双拖鞋给-穿!”
“你不也光着脚?!”她有点生气的反问。他今天是吃了炸药啦?这么凶!
“我脚底硬得跟象皮没两样,-要跟我比吗?”他找出一双拖鞋扔给她。
孟琉璃闷着头把拖鞋穿上,尺寸相差太大,穿起来有点滑稽,一走动,半个脚掌全跑到前头去了。“果然是大象穿的鞋”走动不得,她只好乖乖的在椅子上坐下,像个受到处罚的小孩。
“是-自己的脚小得离谱好不好?”任冠宇没好气的反驳道,低头扫了她一眼。她的足踝又白又细又小巧,连穿着一双十块钱的红色塑胶拖鞋都格外有一种性感的味道。“-小时候是不是缠过脚?”
“什么?”她一时反应不过来,接着才恍然大悟。这是在赞美她吗?她是有一双小脚,往往得去童鞋部才找得到合脚的鞋。“你还活在清朝吗?你的辫子藏到哪儿去了?”她开玩笑的回答。
“怎么忽然来了?没约会?”他指的是那位“贵客”
“有啊,一个保户住敖近,才会顺路到你这儿来。”她故意轻描淡写的,不想让他误以为她刻意来看他。
“成绩理想吗?”希望她没白走一趟。
“还可以。你呢?真打算全都自己diy啊?这可是大工程呢。那你怎么还有时间上班?”他也很忙,虽然忙的事和她完全不一样。“你们公司同事之间不会竞争得很厉害吗?容得你这样悠哉悠哉的?我觉得自己天天都像在打仗似的。”她半是羡慕,半是疑惑的。
“不加入竞争,自然用不着打仗。我并不在乎在公司的排名。”他双腿盘坐在地板上,手中拿着一张砂纸,细细的将掌心中的一个小玩意磨光。
“喂,你现在在做的是什么啊?”她好奇的问“好像是只鸭子”
“丑小鸭,送。”他轻轻的把那小玩意丢给她。
孟琉璃灵巧的接住了。“好啊!你什么意思?送我一只丑小鸭就不会雕一只天鹅送我吗?”话是这么说,她却是满脸笑意,爱不释手的把玩着那可爱的小鸭子。它长长的嘴噘着得高高的,微微扬起一边翅膀,像是正从暖被窝里头被母鸭子叫起来,赶进水里去,正一面呱呱呱的抗议着尼。
“我怎么可以送-天鹅?”他像是在开玩笑似的“那我这只癞虾蟆可不就永远吃不着了吗?”
孟琉璃只当没听出他的意思。“好啦,我得走了。只是顺路过来,我今天还要上课呢。谢谢你的礼物,虽然不大满意,还是可以接受。走喽,拜拜。”她站起身,小心的绕过那一堆杂物。
“忙着上课?还是忙着约会?”他话中微微带着嘲讽“相亲的对象让-很满意吧?”
孟琉璃顿住脚步,有些迷惑的低头看了他一眼,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不悦。就为了她留在家里招待高文彦,却不肯来看他的新餐桌吗?艺术家脾气!她转头又瞄了摆在墙边的餐桌几眼,看起来不只是件实用的家具,几乎是一件艺术品了。可是从头到尾她没有任何评论,一开口,肯定会让他太得意。“那个人条件的确不错,”她诚实的回答“随便哪个妈妈都很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不像你,唉,她埋怨的叹了口气。“这个礼拜六,他请我去听音乐会。听说门票在几个月前就都卖光了。”她有点愁眉苦脸的,担心自己会在音乐会上睡着,那可就糗大了。“喂,你们男生会不会因为女生在听一流的交响乐团演奏的时候还能听到睡着,就认定她没有气质?”她回到摇椅上坐下,很想听听他的意见。通常到这种情形好像都是男生才会担心的吧?
任冠宇露出一丝苦笑。她交男朋友,居然还来问他的意见?“-不喜欢音乐会就别去啊,又不是没别的事可以做。”话一出口,他立刻后悔了。他还想建议他们去做什么别的事?音乐会当然要去,再安全不过了,那个人顶多只能拉拉她的小手哼,说不定那男的早就拉过了
“我不是不喜欢音乐,我只是不喜欢现场演奏。你晓得的,要是我刚好不喜欢那首曲子,又没办法听到一半就跑掉,还得随时留意什么时候鼓掌,好累啊!还有,你知道吗?两张贵宾席的票价要好几千块,我真情愿他去买贝多芬的全套交响曲来送我算了。反正我也没那么高竿,听得出现场演奏和录音室的录音有什么不同。只除了现场音乐会可能会拉错音符,还可能有人咳嗽。”
听完她一堆牢骚,任冠宇莫名其妙的心情好了许多。“音乐会的曲目是什么?就是贝多芬?”
“就是那个第六号交响曲,叫田园的。听起来就好像很容易让入睡着的。唉,如果是第五号倒还好,当,当,当,当”她荒腔走板的哼了那四个举世闻名的音符“我就算睡着了,也会被吵醒。”
“别担心,第六号里头有暴风雨,还有打雷的声音,一定来得及在曲子结束前把-叫醒,-还来得及很优雅的跟着人家拍手的。”他微笑的说着,把工具都收了起来,然后拿了支扫帚清扫地板,没两分钟,屋子里看起来干净了许多。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取笑我喔。”她假装不满的说道,自动找了条抹布帮忙擦着地板。
“-不是要问我的意见吗?我不是帮-找出解决的办法了?”他正经八百的回道。
“这哪算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先一起把第六号听一遍,总算是个办法了吧?我还有点担心-会被打雷声吓得尖叫呢。要不要先习惯一下呢?在音乐会上尖叫,那才叫糗大了。”
“拜托!你忘了我是做那一行的吗?一天到晚在外面奔波的人,还会怕什么打雷!都不出门了吗?!”
“好啦,女超人,到底听是不听?不会真是怕被我发现,-真听得睡着了吧?”他已经走到床头音响旁,把cd片放进唱盘里。
“我刚不说我要走了吗?”她不怎么认真的说。
“听完再说吧,也不过半个钟头-到底打不打算给人家一个好印象?”他不大甘愿的加上一句。
还真是热心哪,她暗自嘟哝着。“既然免费,那当然是不听白不听喽。”
任冠宇立刻按下播放键,从迷你喇叭中传出的不是悠闲的田园乐章,而是那沉重的哆哆哆嗦他等着孟琉璃出声抗议,可她居然没有说话。任冠宇暗暗觉得好笑,想到她刚刚哼命运交响曲的调子,也难怪她会认不出本尊来。
孟琉璃知道自己留下来并不是为了听贝多芬伟大的交响曲,但她也不愿多想究竟是为了什么。安适的坐在摇椅中,轻轻晃动的节奏舒服得让她想把双脚蜷起来好好睡上一觉。那一定是什么雷声都打扰不了她的她不知不觉的踢掉鞋子,闭上双眼,优美的旋律从她耳边流过,她根本不在乎听见的是什么只要她是在这里,她身边的那个人是他
任冠宇也没有开口,他坐在地板上,双手抱膝,微仰着头专注的凝视着她仍带着微笑的小脸。
她在暴风雨与雷声中安然入睡。最后让她张眼伸伸懒腰的是一阵甜甜的奶茶香。蜷着的双足踩到地板上,她循着香味走到他身旁,流理台上放着两只冒着热气的磁杯。“啊,我最喜欢喝奶茶!”这个客人是不用等主人开口的,她自动端起杯子,放到唇边轻啜了一口。
“好鼻子!比-的耳朵灵光多了。”他嘲笑的说道。
“应该还有小点心吧?你这人这么会过日子”
“只有洋芋片,要不要?”他有点遗憾的说。早知道她会来,一定早早准备女生都爱吃的蛋糕等着她。
“真希望我拒绝得了,会被你害惨了。热量那么高,我又不像你常常运动”她边抱怨着,拿起他递来的洋芋片喀吱喀吱的咬了几口。这种垃圾食物,本来她是打死不碰,平常她也自认满有自制力的,但不知怎地,现在她就是拒绝不了。
“不说了要教-游泳的吗?”他无辜的反问“今天吞下的卡路里,立刻把它消除得一干二净,-偏要顾忌这个又顾忌那个。”
第一个顾忌是她不习惯光天化日之下穿得少少的,第二个顾忌是身边还有他。在他面前太过坦白是危险的,她所有的本能在她面前竖起了一个大大的红色惊叹号,她却常常视而不见。“我觉得慢跑比较安全。”
“-这是在侮辱我的专业。有我在旁边,绝对不会让-出事。”
才怪哩!孟琉璃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要不,她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来按他的门铃?总不光是为了像蓝歌鸲一样好听的门铃声吧?“我喜欢慢跑,礼拜天早上,和高文彦约好了去慢跑。他就是我哥的同学,现在是天威科技的经理。”她防卫似的说着,故意用一种炫耀的语气。
任冠宇沉默的看着她,没有说话。奶茶有点冷了,喝起来涩涩的。这种甜腻的饮料,只适合在热热的时候喝。
话一出口,她立刻就后悔了。她这是在干嘛?向他示威?因为自己找到了一张黄金打造的长期饭票?她不安的咬着唇,抬头迅速瞄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手指在马克杯上摩挲着,像是对上头的图案十分感兴趣。那是一个用抽象手法勾勒出来的人形,线条简捷俐落,两个人骑着协力车,迎风前进其实骑脚踏车比慢跑好玩多了
“跟-满相配的。”他漠然的评论道,刻意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口吻。
这句话让孟琉璃非常非常的生气。谁都可以这么说,除了他之外!她重重的把杯子往他那张亲手打造的漂亮餐桌上一摆。“我走了。”她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怒意,她知道是自己不讲理,但她偏就是要任性!她没有心情装出一张现代女强人知书达礼的嘴脸!
任冠宇任由她走到门口,并没有挽留,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说那个姓高的是衣冠禽兽?除了有钱,没一个地方配得上她?他还不明白吗?要配得上她,第一个条件,就算现在不必有钱,但将来也一定得要有。所以,就这样了吧,连再见都不必说了他疲倦的轻轻抚着下巴,没有听见铁门关上的声音。坐进她刚刚坐过的摇椅,空气中仿佛还留着她身上淡淡的芳香,然后愈来愈稀薄,终于什么都闻不到了
若有似无的香味忽然又出现了,他以为是自己的幻想困惑的睁眼,不只是幻想,他看到了幻影,然后幻影开口说话了“你送的鸭子忘了拿”
那只偷懒的小鸭子被遗留在餐桌上,仍-着一双爱困的睡眼,无辜的表情,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四只眼睛的焦点。“喔”他长长应了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紧紧交握着,免得它们伸出去抓他不该抓的东西。
“除了鸭子,你还会刻别的吗?”她找了个安全的话题问道。方才她几乎要走出公寓了,那最后一步却是怎么也跨不出去。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一走,他是不会再打电话给她的。难道她要去等那一年一度的公会连谊吗?他也未必会去参加啊。不甘愿却又莫可奈何的重新往楼上走,心中举棋不定,到底要拿他怎么办才好?一进门,望见搁在他肘边的木头木脑小鸭子,心里又气又想笑。到底是人像鸭子,还是鸭子像人?
“十二生肖都刻过了。”他唇边有忍不住的笑意,几乎有种死里逃生的轻松感。
“也会刻牛吗?我想你一定挺拿手的。那种其笨无比的大笨牛?”她指桑骂槐的问道。
任冠宇继续装傻。“-属牛的吗?那我刻一头送-好了。”
“你才属牛哩,不只属牛,还属鹅。这种东西你也刻得出来吗?”
“-喜欢我——自然就刻得出来。”他很狡猾的把标点符号放在自己想要的地方。“-喜欢牛头长了翅膀,还是鹅生了四只蹄?”
“谁会喜欢这种怪东西!”她抬起下巴,装作不屑的回答。
“愈怪愈讨人喜欢,-不晓得吗?比如我呀。”
“你,你不叫怪,叫懒散!和猫熊有得比。”她干脆直截了当的批评道。“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整天正事不做,就会弄这些没一点用处的小玩意,能当饭吃吗引你以后到底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不是很会赚钱其实不打紧,但总得要勤勉认真、努力打拚吧!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闲散的日子谁不爱?没含了根金汤匙投胎,就要认命。”
任冠宇沉下脸生气的道:“我没有浑浑噩噩过日子,我比谁都认真的在过我的每一分钟。什么叫做出头的一天?当公司的大老板,出门开进口名车,在五星级饭店吃饭,住的是阳明山的上百坪别墅,谁见到他都要鞠躬哈腰吗?再怎么有成就,每个人的一天仍旧只有二十四小时-也许认为我一点都不会打算,我却认为这只不过是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二十四小时的三分之一用来睡觉,其它的该如何分配?把它全拿来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这分明是赔钱的生意-觉得我很穷,我自认比谁都富裕,因为我的损益表永远维持在正数!我做我喜欢做的事的时间永远多过做我不喜欢做的事的时间,这样的人生才值得过下去!-可以不以为然,但这是我的自由,连我的父母都管不着。我既没有伸手向他们要钱,也没有欠了一堆债要他们帮我还!”
没错,这是他的自由,所以她只好答应高文彦的约会。孟琉璃一时无话可说,抿着唇怨怒的瞪着他。自由,他有的也只剩自由。这是一道高墙,把爱情和其它统统挡在墙外,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算我多管闲事。”她闷声说道。
这是真理,而他也辩赢了,任冠宇却没有任何胜利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说-多管闲事。我们是朋友”他对于这两个字忽然很不满意,蹙着浓眉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好吧,是朋友,偶尔见见面、聊聊天的朋友,她莫去管他如何过活,而她则继续和别的男人约会,否则就别再往来。最后这一项,她是完全不考虑的。这还有个很高尚的说法,叫做青衫之交。就算她和高文彦更进一步,他也管不着。他若是硬要有意见,那就换个对象相亲好了。她的条件也不算差,要找个旗鼓相当的男人不难
就这样吧。
“那我这个朋友可不可以留下来吃晚饭?我照样负责洗碗。但是你别再把我一个人丢在屋子里,害我被什么莫名其妙的影子吓个半死。等七月过后,我的胆子就会变得比较大一点。成不成?”
“当然可以。只要-别介意吃得寒酸,就一锅阳春面而已。最近忙着做家具,三餐都随便打发。”他老实说,若她就此被吓跑,他也没话好说。
孟琉璃耸耸肩。“谁叫我是不速之客?你没赏我一碗泡面,我就已经很感激了。而且我喜欢吃阳春面。”没错,她念国中时常吃的,还可以把妈妈给的午餐钱省下大半去买书买唱片。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她还记得那味道挺不错的。
任冠宇笑着看了她一眼,心想,真是一个很好养的女人。他转身走到炉台,把几样简单的材料拿出来处理。青菜、现成的肉燥和几颗卤蛋,完全谈不上浪漫的一顿晚餐,只提供了起码的营养。
她和那个什么什么经理的去吃饭,绝对不会是吃这样简单的食物。反正,现实就是:那个男的会请她上的餐厅,他请不起
虽然只是两碗阳春面,但他还是很用心的在圆形餐桌上铺了餐垫。汤豌不是什么考究的磁器,白色的底盘画了两枝交缠的浅紫色海芋,看起来十分清爽。他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开动了。”
孟琉璃接过筷子,心里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有钱,但还是可以过得有品味。她很认真的吃完大半碗面才停下来说道:“你的手艺真的很好,连煮碗阳春面都好吃。”或许不只是面好吃,更重要的是一起吃的人。唉,怎么她和高文彦一起用餐时,明明吃的都是高档的食材,就是吃不出什么好滋味。
任冠宇听得出她说的不是客套话。“我想-不是太挑剔的食客。”
她对食物是不大挑剔,对男人却太过挑剔。明明高文彦算是够完美的了,她对他还是不满意。别的先不说,至少他就煮不出一碗象样的阳春面。放下筷子,她忽然抬头恼怒的瞪了任冠宇一眼,都是他的错!这个一点都不符合标准男人条件的人,却成了她评断男人的标准。
任冠宇莫名其妙的遭了白眼,不由得奇怪的问:“怎么啦?盐巴没搅散吗?”就算是干炒的菜色,他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没啦。”她敷衍的回答,低头继续把面吃完。“喂,待会儿出去走走好吗?还是你要继续工作?”她指了指摆在墙边大大小小的木头。
任冠宇顺势说道:“当然是出去走走啦-也晓得,我哪有那么勤快。反正现成有张桌子吃饭就行了,其它的可以慢慢来。”
“那我们去哪儿?”她兴致勃勃的问道。这个人这么会玩,一定有很多好主意。
“去山上的公园看星星?”
“我以为你比较喜欢去夜店喝酒什么的呢。”
“喔,那种地方,我是好奇去过几次,可是实在太吵了。就算音乐还不错,却不是听得很清楚。所以已经很久没去了。”更重要的原因是,老是有人过来搭讪,男女都有,让他不胜其扰。“-要是想去,我就陪-去啊。”其实心里是不大愿意的,他情愿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天,就算不聊天,一起吹吹风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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