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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有什么事这么重要,非得现在走不可?”钟呈宇问。
“纯属私人事情,你就别再问了。”明谚淡淡一笑。“各位,我先离开了。”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不知怎么回事,慧珊却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
今天他穿了一件咖啡色的套头高领毛衣,底下是一件深色西装裤,再配上一件短大衣,整体看起来非常有型,加上他高挺的身型和帅气的脸庞,总是引来路人的注目,尤其是路过的女生总会多瞄他两眼。
见了三次面,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仔细地瞧着他。
“走吧!我们吃火锅去。”采婷朝慧珊吆喝了声。
慧珊即时回神,忙说:“呃既然他不去,那我也不去好了。”
慧珊所说的他是指明谚,采婷一听便知,于是她椰偷地道:“怎么了?人家明谚不去,你就没心情去了是不是?”
其实对于明谚的先行离去,慧珊着实有些讶异,因为她认为他应该是属于那种喜欢凑热闹,什么事总要调侃别人两句的人,为何他没留下来,倒令她觉得有些诧异。
“你胡说什么?才不是这样呢!”慧珊急着辩驳:“我是想,你们两个人吃饭,中间夹着我这个电灯泡好吗?”
“有什么关系!”采婷说。
“我可不想。”慧珊笑得有些诡异。“我怕我这支五百光的灯泡太亮了,到时候看见你们小俩口那副亲热模样,可能会受不了而身先士卒。”
“你少讨厌了!”采婷叫道。其实慧珊就是这种个性,不拘泥,不做作,就像现在,她不想去也不会勉强自己去,喜欢就是喜欢,讨厌的东西,她决不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说喜欢,这就是慧珊。
“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走了。”慧珊轻轻一笑。对于两位女生的谈话,钟呈宇根本插不上话,只好也朝慧珊笑了下。
“好吧。拜!”采婷挥了挥手。
天色愈暗,天气愈冷,慧珊拉紧大衣,迎着风走向街的那一头。
现在的时间还不算晚,慧珊打算逛完这条街,再买点吃的回家当晚餐,就算是给肚子一个交代了。
由于今天还有新年的热闹气氛在,因此大街上的人潮不断地涌进,而这条街有几家店是慧珊常去的,像是前头的这家饰品坊,再过去一点的精品服饰店,以及街尾的那家书店,这些都是她闲来无事常去的地方。
首先,她便朝那家摆满精美饰品的店面走去。
走进店里,看着眼前个个精致无比的饰品,她的眼睛便为之一亮,尤其是那些小巧的摆饰,她更是爱不释手。在店里逛了一圈后,她选了一串淡紫色的风铃结帐。因为当她第一眼看见它吊在那儿时,她就喜欢极了,于是决定把它买下来带回家里,而且连吊在哪里她都想好了。
走出饰品坊,又经过了几家店面,她来到服饰店,她在店里头看不到几分钟便又走出来了。原因是没有一套衣服是她喜欢的。
她的购物原则是这样的,喜欢才买,就算贵了些也值得,但要她捡便宜,买些自己不喜欢的,她宁可不买。
当她走出服饰店,站在大街上时,就那么巧,她的视线不期然地见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那不是陈明谚吗?
他坐在对街的咖啡厅里,隔着淡淡的茶色玻璃,她竟然能看见他,这点令她非常惊讶。接着她又发现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位短发女子,看得出来两人正在交谈,只是不晓得谈了些什么?
她霎时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私事,就是和女朋友约会。
约会就约会,还怕别人知道,这种人真是虚伪!说来还真奇怪,连续两次都让她碰见他正和女朋友约会,一次是在pub里,一次就是现在,而且还是不同人。这种男人最要不得了,把爱情当游戏,女人全让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恶!
思及此,她也不想再观望下去了,于是她朝着书店方向继续逛下去。
走进书店里,她随手翻了几本书,最后在架上选了一本名人传记翻阅,这一看,大概过了一个多钟头,直到她的肚子咕噜咕噜作响,她才觉得应该要回家了。
于是她拿起手上这本名人传记到柜台结帐,旋即走出书店。
看看时间,都九点多了,对于还没吃晚餐的她,似乎有点晚了,于是她走到街角一处摊子旁,买了一份炸鸡排和一碗面线羹后,便走向马路边,准备坐计程车回家。
由于春节假期,外出逛街的人潮很多,因此每部计程车都载有客人,慧珊等了有好一会,都拦不到车子。
忽然间,一辆银色跑车打了方向灯,好像朝她的方向驶来。
果然,车子真的就停在她面前。对方按下车窗,露出一个熟面孔,心中那份诧异令她脱口惊呼:“陈明谚,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会错的。她明明看见他坐在咖啡厅里和女朋友聊天的,不是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等你啊!”他看着她,眼底藏有一抹笑意。
笑死人了,说谎也不打草稿!方才分明和别的女人约会,现下一出现,竟然大言不惭说是来等她?
“私事办完了?”她意有所指。
“没错,所以才能来等你。”他也没反驳,顺着她的意思说。
她微微一笑,不领情地回道:“谢了,我自己会坐车回家。”
“快来吧!”他将车门打开。“这里人多,你拦不到计程车的。”
被他这么一说,她犹豫着。寒风一阵袭来,她缩了缩身子,看了下马路上急驰而过的计程车和来来往往的人潮,再看看手中拿的香鸡排和面线羹,她的心有些动摇了。
“好吧!”她提着大包小包坐进车里。搭他一次便车,还不至于欠他什么人情吧!
他满意地笑了下。看着前方问道:“回哪里?”“内湖。”她说。
他没再开口,直接往内湖方向开。
过了闹区,车潮也较减少。明谚一路上专心开车,并没有和慧珊交谈,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这感觉令慧珊觉得不太自然,或许她该试着先开口才是。
“呃你住哪里?”她的眼眸一转,瞧见他正专注地开车,两眼平视前方,使得浓密的双眉看起来更有神,而高挺的鼻梁则划出一个好看的侧脸,那神态令她一时无法克制地盯着他说真的,他的确很帅。
他忽然侧首看了她一下,没想到对上她贪恋的眸光,于是他唇角微勾,坏坏地说:“想到我家去?”
“谁想到你家去!”她随即不悦地回道。这男人真是坏透了,一开口总要占她便宜。
“我家离这儿很近的,车程十五分钟。怎么样,有兴趣吗?”没有看她,只有唇边淡淡的笑意。“没兴趣。”她大声回道:“拜托你好不好,别以为自己长得帅,每个女人就该对你投怀送抱。”才对他有一点好印象,没想到持续不到三分钟就破灭了。吱!
“哦?这表示你还挺注意我的。”他看着前方,双眉微挑。“看来我这趟是没白送了。”
又是那副欠扁的表情!慧珊瞪了他一眼,才道:“随你怎么说。”
“看来你心情好多了。”他说。
慧珊明白,他指得是在ktv里,她放声大哭的事。其实她是很干脆的那种人,一旦是自己不是,她绝对会承认,所以现下她也完全不否认。
“我很少这样的,希望没破坏你们的兴致。”她略有歉意。
“你和采婷他们一起吃了什么?”他转了个话题。
“我”她不想说因为他没去,所以她也就不去,是怕被他拿来当笑话嘲笑;当然,她可以想象他会说些什么调侃之类的话语,所以干脆一语给他带过。“我去了,只是先离开。”
“哦?看你手上拿了大包小包的,好像买了不少东西?”他瞄了她一眼。
“是啊,我到饰品店买了一串风钤,好漂亮喔,你要不要看?”才说着,慧珊就忙着将袋子里的风钤取出,拿到他眼前晃了几下。“你听,清清脆脆的声音,好好听对不对?”
“你送我这么漂亮的东西,这怎么好意思呢。”他厚脸皮地说。
“你臭美,谁要送你了!”她赶紧收回手,将风铃放回袋子里。“我只是让你瞧瞧而已。”
“这么小气啊,唉!那么美的风铃,我还天真的以为你要送我咧。”他看着前方,俊脸稍稍一垮。
慧珊一听,有些愕然。没想到他也喜欢这种小东西。“你当真这么喜欢这串风铃啊?”如果真是这样,那就送他好了。
他唇边带着淡淡的笑意。“我喜欢风铃,但更喜欢风铃的主人。”
此话一出,慧珊却愣住了。这个男人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啊,这样很容易让人误会耶!
“我肚子饿了,你手上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可以填肚子?”不理会呆若木鸡的她,明谚皮皮地看向她手上香气四溢的东西。
才一会功夫,现下他又谈起民生问题了。
她看了看手里提的食物。这可是她的晚餐耶,她的肚子也是饿得直叫着,不过看在他送她回家的分上,加上她不愿欠人家人情,就忍痛把她最爱吃的鸡排送给他好了。
“喏,给你。”她递上去。
“真是太棒了!”明谚看着香喷喷的炸鸡排叫道:“我都快饿昏了,快,快喂我吃。”
有没有搞错啊!要她喂——他——吃?慧珊瞪大了双眼,递上鸡排的手停在半空中。
看出她一脸的疑惑,明谚玩味地笑道:“你瞧,我正在开车,双手摆在方向盘上,怎么吃东西呢?”
“带回家吃,不会喔!”她没好气地说。尽管他刚才说得还满有道理,但是这种暧昧行为她才不愿做呢!
“唉——”明谚叹了好大一口气。“古人说得没错,天下间,真是最毒妇人心,想不到我好心载你回家,你竟然狠心让我饿肚子。”
“你胡说什么!”慧珊怒意陡然升起,朝他斥道:“你这人还真奇怪,有时间喝咖啡,没时间填肚子,见了女朋友都可以不吃饭了,现下你竟然怪起我来!”她把手中的东西往旁边一摆。“要吃不吃随便你!”
像是被刺中要害似的,刹那间,明谚眉心一拧,戏谵的态度全隐藏在沉默静谧之中。他继续开着车,却不再言语。
车内沉寂了一会儿,慧珊才把眼帘稍稍抬起,偷瞄了他一眼,竟发现他那凝神的表情又出现了。
他生气了吗!不会吧,这么小气,才说了他两句,他就那副死样子,教人看了都有些不知所措。“唉,生气了?”她再度瞄了他一眼。
他依旧不语。
“我这个人说话就是这样,快人快语的,没什么恶意,你别生气。”她试着跟他解释。
以她的个性来说,能跟一个她不太有好感的人这样低声求好,今天算是破天荒的了。如果采婷在场的话,一定会认为她是头壳坏掉。
够诚意了吧!她觉得。他可能会因为她的解释,而畅快一笑,甚至还会拿起鸡排感谢她一番呢。
她干脆睨着他,看他怎么回答?
孰料他看着前方,只有低声一句:“内湖到了,你该准备下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