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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时尚来去匆匆,风格尚能永存
——香奈儿
时尚这个词汇在今天,无论从任何人的嘴里说出来,都必然带着一种“俗”味儿。本来嘛,天天吃鱼翅,也就会感觉鱼翅和粉丝没有什么不同。
时尚是什么?我的理解是,阐述某一生命个体对生活、世界等影像,经过独特的、自由的思考后,演绎为存在形态的个性化而沉浮于世。这其中的个性化不可避免地落实到衣饰上,成为滚滚红潮中一道鲜活的风景,并被世人纷纷赞颂而不仿效,人称:时尚。
但我不清楚当前的“时尚”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从拆文解字来看,应该是时而尚之?时下的高尚?时代的风尚?走在时间上面?有些晕,概念时代,每天几十万的广告信息,不懂不学亦不为耻!尽管我不懂,但我的大脑仍然被视觉神经传递来的信息冲击着,时尚,就像一场沙漠风暴。只看风暴来临,大漠里的蜥蜴、蝎子、蛇、沙鼠,红柳、沙柳、骆驼粪便;能飞的、善跑的,能说的、会道的,美丽的、丑陋的,好的、坏的,都半推半就地从容加入到这场风暴之中,都期望借风暴之眼,将其洗筋易髓,拆皮卸骨,焕发生机,彰显存在。
风暴过后,一片黄色,难辨雌雄!时尚?时尚!时尚就是一场由外至内、表里不一的“颠覆”这场颠覆最倒霉的莫过于肉体,偶尔你会在酒吧等夜生活场所看到某人身上满是洞与环的搭配,一个不小心,以为到了阿鼻地狱!此景此情,不可谓不心惊肉跳,半响后暗叹,时尚与庸俗就在这“颠覆”中尽显!这倒和中西方古时之风尚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久前装孝顺逛商场,欲给母亲大人买一双鞋。印象中想买一双跟脚、舒适、坚固的纯皮小方头,矮腰坡跟,宜远行宜逛菜市场。停停走走,也不过才走了一个专卖店和两个商场,正在口干心噪之际,入目眼帘的刚到之新货当场让我目瞪口呆,任友人拉扯而不去。那一排排的女鞋,分明就是古代女性缠足后,被骚人称之为“金莲”的模样。窄窄尖尖,满满鼓鼓,用尽词汇不能言其形状,分明就是过去酸腐之士视其为乐的用妇人新试之莲鞋可品酒,把玩上品金莲可吟诗之变态时尚的遗物。当年这曾被胡适先生称为与八股文、鸦片并列的中国“三大病症”之一的“金莲”、而小脚女人则称自己是“没脚蟹”是中国封建社会50亿男权主义者压制女性的产物。今天虽足未缠,但其形、其状、其风尚却又堂而皇之地登上大雅之堂、招摇过市。不可谓不是一种讽刺,不可谓不是对有识之士的无知行为的一次有力的“时尚”反击。
金莲好听,金莲好看,却是建立在“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之非人痛苦之上的。这在当年是“时尚”说白了也不过是取悦、刺激男性性行为的一次反人道的压榨!
且看:四岁缠足,用新宰之羊羔或温热之米糕先以暖脚,撒以明矾,后以蓝淀布包之,为了日后金莲的纤细可人!然后,除大脚趾外,4个小脚趾用力向脚心推进并被压在脚板下。脚心凹处以能塞入一个鸡蛋为准。开缠时,用自家纺的长一丈余、宽两寸半至三寸半的蓝布,从四趾,经足背、足跟儿,再至足背、足跟儿,一圈圈狠狠缠裹,五、七、九层不等,最后密密缝牢。其时,小女孩号啕之声不绝于耳。
以后,每3天拆开一次,拆开时双脚已皮肉溃烂,流脓流血。裹脚布与血肉粘在一起,缓缓撕开,痛不堪言。
“不烂不小,越烂越好。”越烂,脚的成形过程就越快。故有人早上起来把已烂的脚泡在臭水沟里,把虱子臭虫放在伤口上,把瓷碴、石屑、碎瓦片包进裹脚布中;或者干脆用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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