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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金丝熊,在我家取名为“毛毛球”)在我家生活有段日子了,喜欢上这个生灵似乎不需要时间,更不需要心理过程。而最喜欢小熊的,当属我的儿子了。
家有独子谁作伴?晨晨把小毛毛球当成了他的小伙伴。每天早晨起床后都要和它打招呼,问小熊昨晚睡得好吗,吃得香吗,有没有冻着,甚至问它做梦了没有。出门前打招呼,放学回家更是要先和毛毛球聊一会儿。
每天晚饭后首先要把毛毛球放出来,儿子会小心地用手托着它,让它薄薄的、嫩嫩的小爪子踩在他的手心上,然后儿子会问我,毛毛球的手为什么这么凉,它的“房子”是不是太冷了,它是不是感冒了。每次,晨晨都心疼地让毛毛球在他身上玩一会儿,好让自己的体温温暖这个小生灵。
小熊到我家的第二周,真的感冒了,因为给小熊买了个新“家”里面有无声滑轮。小熊兴奋地在滑轮上玩得没完没了的,累了就下来抱住饮水瓶开始猛灌一阵,那样子就像刚从沙漠中逃出来似的。许是太过贪玩累着了,结果,毛毛球感冒了。
小熊生病的日子里,晨晨像大人照顾孩子似的给它喂药并整理卫生。小熊咳嗽,晨晨的脸上立即布满阴霾,小熊稍有好转,晨晨便兴奋地告诉我,高兴的样子像是有什么天大的喜事。
有一天,我看毛毛球还咳嗽,无精打彩的样子,便告诉晨晨说,咱把毛毛球换了吧,换一个没有病,而且特活泼的。
晨晨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沉下脸来转身蹲在毛毛球的“房子”前,低声问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把小熊换走,一连问我好几遍。
我发现晨晨的声音有些不对劲,再一细看,晨晨眼圈红了。我马上笑了笑说,因为这个小熊总生病,体质又差,还不活泼,一点都不好玩。
听我这么一说,晨晨似乎反应过来了,马上阴转晴说,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了,我知道了,妈妈不会把毛毛球换走的,一定不会的。
我的聪明儿子,后知后觉才明白我是在试探他。儿子是知道我的,就像我知道他一样,不管毛毛球体质有多弱,也不管它的性格如何的沉闷,它早已成为我家的一员了,我们谁都不舍得放弃它了。
现在,毛毛球好的差不多了,儿子的心情也晴朗起来了。当初小熊来时,很怕人,从没来离开过笼子,用手稍微一碰,就吓得蜷缩成一团,胆子特小。
可现在,只要晨晨把手伸过去,毛毛球便睁开黑豆似的眼睛,挺直了身体,慢慢地爬上晨晨的手心,然后,晨晨会把脸贴上它绒绒的皮毛,和它来一个亲密接触。而毛毛球也会乖巧而幸福地闭上眼睛,享受着这份亲密。
有时,毛毛球从晨晨的手心下到晨晨的身上,逍遥自在地踱着方步,时不时的还打个喷嚏,结果,把自己给喷了个跟头,起来后晃晃头又接着散步。可爱的样子惹得晨晨哈哈大笑,这笑声,溢满了屋子。
毛毛球给儿子带来了欢乐,尽管也有忧伤,但独生子女的年代里,给孩子找个小伙伴,让孩子在与小生灵接触的时光里,学会同情,学会爱惜,学会照顾,人身体里那些逐渐淡化的美好情感自然地走了出来,全都晒在阳光下,那么,人生,缺失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少。
想飞20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