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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前膝头总离不开一些书,夹书签的没有几本,过去很喜欢各式精美的书签,每每翻开书,先要在书签上留连一会儿。爱书签甚于爱书了。后来又发现书签有点防碍我看书了,每天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感慨于中国字的魅力时,我竟忘记了书签的存在,直至现在,书签完全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了。
没有了书签,我便强迫自己记住头天看到的页码,再翻开时,却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的,不是我不喜欢书,单就数字是无论如何也走不进我的脑海中的,每次重拾起书来,我都要盲行一会,或是往前多看一点,或是往后落下一点,总是接不上先前所看的位置,叹气!
一本秋雨散文从冬日看到了春日,反反复复留连其中,却总为找不到先前的位置而苦恼着,我又爱极了书,看着光洁的书页,闻到清新的墨香,不忍让它落上一点灰尘,更不忍在上面折叠一下。然而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地下了狠心,在熄灯之前,用手轻轻地折了一道印痕,心想,我就不信明天晚上我还找不到今天的位置,赌气!
徜徉在书的世界里,书也会和我开个玩笑的,第一次把书页折叠了,只为能轻易地找到页码,可在翻书的刹那间,我竟清晰地忆起了头天晚上看到的位置。数字醒目地在我的大脑中忽闪着调皮的大眼睛,那神情仿佛在说,怎么样?傻了吧!呼呼呼,这算什么玩笑啊,看着被自己折叠的痕迹,懊恼不已,懈气!
再一次合上书了,这回我也不去用力气去记页码了,也不心痛地折叠了,明天再看时,能翻到哪就算哪了,反正我不会刻意去识记了,页码对我来说如同逝去的书签一般,弃之一旁了。没有变的,或是越来越清晰的,是别人文字中最深刻的思想,每夜里我会顺着一行行的方块字架设的捷径,感悟另一种人生,拾掇文化苦旅中的骨髓,然后重新审视和梳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