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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讨厌别人抽烟,这习惯却因为一个人而改变了。
从家乡来到现在这所中学,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漂亮的校园,陌生的面孔,都让我时时体会到那种无言的孤寂。
我所在的办公室一共有14个人,最先和我熟悉起来的是一个小我两岁的靓仔。
说他靓,一点也不过分。1.80的个头,宽宽的肩膀,修长的双腿,属于“玉树临风”的那种。在他白皙的脸上,浓黑的眉毛、黑亮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构成了完美的组合,让人无可挑剔。能和这样的靓仔一起工作,当然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以前我也接触过一些靓仔,那些人总是一脸傲气,抬着高高的头,拒人于千里之外。他却不同。他性格开朗,为人随和。如果你遇上了困难,他会主动帮你出主意、想办法。于是,在这里我有了第一个朋友。
因为他的靓,我们办公室的女老师常常调侃他,说他当老师是浪费资源,还说他妻子对他肯定不放心什么的。他听了也不生气,总是笑嘻嘻的,有空的时候也和我们开开玩笑。
他爱抽烟。因为办公室里有空调,所以烟瘾来的时候他就会站在走廊上抽。刚开始,我觉得抽烟不好,总是半开玩笑地阻止他。但这毕竟是他长期形成的习惯,不会因为我而改变。慢慢地,我也不再说他了。一次我和他聊天时,他正在抽烟,我闻到那股淡淡的烟味,居然觉得那香味还不错,就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欣赏他抽烟的样子。
他喜欢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拿着烟悠闲地抽着。他的眼睛总是望着远方,眼神飘渺,不知在想些什么。烟头在他的手上一明一灭,蓝色的烟圈便袅袅地向上升腾,渐渐地变淡、变淡直到消失。喜欢看他抽烟的样子,他的忧郁也常常会莫名地传染给我。也因为他,我对别人抽烟也不再反感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爱屋及鸟”吧。
其实,人们对世间万物的喜恶原本就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说不出太多的理由。随着时过境迁,原本喜欢的也许不再喜欢,而原来厌恶的人或事物也可能变为心中至爱。这人世间的爱情不也是如此吗?人们常常祈祷爱情天长地久,但天长地久的爱情又有多少呢?君不见,那么多原本相爱的人,日后因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与其去祈求爱情的永恒,还不如好好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以后才不停地后悔和叹息。
想做什么就赶快做吧,喜欢谁就赶快和他说,朋友!因为我们现在还年轻,因为我们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