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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辆车去撞,如果你没有被撞死,我就跟你交往。”漂亮的手指向校园道路外的那条繁华道路。
“啊?”
“走!”少女动手拉他,想要往那条道路走去。
一时不察,被她拉着走了几步,猛然醒过来,着急地挣开她的手“许许同学”
“你不证明,我怎么相信你是真的喜欢我?”少女拎着书包认真地望着他“我要一个可以用生命来喜欢我的人,你是吗?”准备拽着他继续走。
“那个我”可怜的无辜少男,脸蛋涨得通红,不知所措,他是很喜欢她没错,可是,不必要用这样激烈的方式来表达吧?
“我、我还有事,先走了。”少年飞一般地跑走了,他、他错了,他不该喜欢这个校园里闻名的魔女,人家知错了啦。
少女定定地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抹嘲弄之色浮现在她白皙的脸蛋上,让她精致的五官,在那一瞬间变得娇艳无比。
转过身,往回家的路走去。
从头到尾,都没有望向那个嚣张地停在路边的跑车,当然,更加没有注意到车里的人。
陆飞扬紧紧地盯着少女的背影,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她说的那句话“我要一个可以用生命来喜欢我的人,你是吗?是吗?是吗?”
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她,而她,甚至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可是却在一个不经意间,狠狠地叩动了他的心。
二十岁的陆飞扬,正是青春年少,光芒四射,含着钻石汤匙出世的他,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不凡的命运。
也许,他的五官不能说是俊美,但是混血儿天生就拥有更为立体深刻的五官。他的眉里眼间全身上下,每一分每一寸都有着强烈的个人风采,英姿飒爽,站在人群中,总是有一股特别的潇洒。
他聪明嚣张,读名校、开名车,成绩一流,还要命地家世优到不行,从小到大,他的崇拜爱慕者无数,他也乐得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恣意地挥霍着老天爷的恩宠。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像一个情窦初开的青涩男孩一样,每天都默默地跟在自己心仪女生的后面,观察她、喜欢她,却不敢上前跟她说一句话。
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告诉他,他会做出这种丢脸的事情,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拳头伺候。要知道在美国,他可是麻省理工的风云人物,运动学业一把罩,多少火辣性感的洋妞争先恐后地扑向他。他一天光是用看的,眼睛都可以花掉。
可是现在,在他看着那抹单薄纤细的身影时,心跳的频率告诉他,陆飞扬,你完了,你怎么就这么轻易地心动了呢?心动于一个这样的女孩子。
依然是那一身朴素的校裙和那一个陈旧却洗得干干净净的书包,他一整个月的默默观察,也不是没有成果的,至少他知道她的名字叫许漫雪,就读于这所公立高中。这还是在她无数次利落地打发掉那些白目的告白者之后,得到的讯息。她的吸引力,在这一个月里完完整整地展示在他面前,每天都有苍蝇飞上来表白,她也真狠,每次都有办法干净爽快地打发掉他们,手法多样,连眉毛都不曾皱过一下。
她的家住在离学校大约四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可是她每天却用自己的双脚走回去,她家的条件,很不好,这是他亲自跟踪过后得出的结论。
越了解她,他就越喜欢她,只是每天这样默默在观察她,他都可以觉得非常开心,变态一点地说,他甚至享受起这样一种安静地看着她的感觉,只是看着,就觉得生命是丰盈的,心里全都满满的。
“你搞什么?伤成这样还要跑到这种地方来干嘛?”柏凌风对于好友的执着感到非常奇怪。明明暑假已经过完了,而陆家大老不断地打电话过来催他回美国,可是这个陆飞扬,理都不理,每天待在这南部小镇,谁都请不动。
当初,陆飞扬是跟他一起回到台湾,所以如今,他得负责把人给带回去。真是够了,就因为他陆飞扬不知道搞什么鬼天天待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他柏凌风就倒霉地陪他耗在台湾,天知道,他要处理的事情,早就处理完了,可是却天天在这里浪费时间和生命。
昨天要不是与严君尧他们一起跑过来将陆飞扬架走,只怕他还在这小镇上不肯动一步,可是也不知道该说幸还是不幸,他们是成功地将陆飞扬拖走,跑去飚车刺激一下。可是这小子完全状况外,频频出现失误,到后来,还大意地连人带车都撞上了安全岛,搞得右腿小腿骨骨折。
刚在医院打好石膏,他就嚷着要回小镇上,陆飞扬固执起来,无人可以与之抗衡。无奈,他只好开车送他回来,可是明明受伤要好好休息,放着豪华大饭店不去住,陆飞扬却要求他将车子开到这个一看就知道是贫民窟的地方,不知道在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