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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公元2004年,某市一公务员去嫖妓。完事后,交完钱,正待走人。该妓女却觉得不爽,各位千万别以为这“不爽”两字是指心情不爽,而是指真正的不爽——没高潮,也就是说她觉得当妓女既要能挣钱还要自己舒服。于是她一怒之下叫来了110,可怜这公务员身败名裂,落下了个妻离子散、拘留罚款、开除公职的下场。可是这妓女也难逃进班房喂蚊子、浪费票子的命运。真可谓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过她一人进班房不要紧,害得所有的好色之徒都心存疑虑,该市发廊、桑拿房的生意一下子萧条了许多,而街上的性骚扰、强奸事件却呈上升趋势,真是害人害已啊!(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偶然。)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一个化名为阿芳的女子跳出来向媒体透露,她在北交大考研,靠着xìng交易从出题教授那里拿到两份专业课的考卷和答案,并考出了128分和137分的高分(150分满分),可惜自己英语成绩不行,想通过破格录取又没有成功,愤而揭露教授以专业课试题为诱饵诱奸女考生,并举报教授泄露国家机密。
事情的真假还需要调查取证。这几天,本人从经济合同法的角度“苦心钻研”发现该女生与老教授之间是一种口头的合同关系(这里假设教授出卖了试卷并接受了xìng交易),一个以肉体做交易,一个以专业课的考题和答案做交易,成交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只要教授出卖的是真考卷,女生的专业课考试通过了,教授已经履行完合同,女生就没有权利追究教授的违约责任。更何况女生是因为英语没过关,英语成绩并不在合同所订立的范围内,这就好比当妓女只有收钱的权利却不能要求一定要有高潮一样。这样一折腾,我们的研究生、硕导们、博导的形象在此事件中一落千丈,我们的考研大军将来还怎么扩大,这个产业将来还怎么发扬光大?
我在此没有丝毫为老教授开脱的意思,只是想来想去还是有一点不大明白的,就算她要报复教授,也犯不着把自己也搭进去,还公开自己提供肉体交易。既然她称自己还保留了那一条内裤,她完全可以告那个教授利用辅导的机会强奸她,她还可以像莱温斯基一样,出名一把,还可以出本书(诸如我与教授的——)挣点外快。再说她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她的父母想想,为她的母校想想。现在可好,除了身败名裂之外,她还能得到什么?我觉得这女生的智商有问题,这样的考生又怎么能混进我们的研究生队伍,我们祖国未来的交通大业如果交到这样的“人才”手里,肯定玩完。看来,北交大除了严肃处理之外,别无选择了。
呜呼!原来在大多数人眼中神圣的考研再也不洁净了!
200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