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艺术和情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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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上花一丛,龙不翻身不下雨,雨不浇花花不红”这是陕西民歌里的一段(估计是秦腔),不知道大家听后的感觉如何,我是在肉麻的同时,受到了强烈的艺术感染。相同的例子在民间艺术中还有很多,街上随处卖的二人传光碟就不用说了,很多内容都是黄水泛滥,但许多针砭时弊的节目同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作用。我有一次偶然看了一出二人台光棍抖威风,台上一个人女扮男装,粘着胡子叨着烟,开襟扇风,历数做光棍的好处,唱间黄语迭出,台下轰笑满场。但我分明从中体味到了光棍的凄凉,心底不禁向曲目的作者和演者致敬。
可以说民间的艺术形式总是离不开色情的。这缘于艺术团体的生存需要,更是因为广大受众的精神需要。鲁迅先生曾说过“道学家也有子女,可见他们也并非永远的道貌岸然”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类的色情需要与生俱来,只能因社会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而克制,而不能因人类的进化而根除。这里有一条所有生物共同恪守的定律,在生命的一切工作中,生殖是最高理想。现在的游戏规则是,配偶间的色情受法律保护,非配偶间的色情要受道德谴责。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说允许小范围的色情,而禁止广域的、大众的、传播的色情。可见人类规制色情不过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而绝非人的本能。人类规制欲望本质上只是为了防其泛滥而导致秩序失控和种族灭绝(古巴比伦便因此灭族)。
民间的艺术正好切合了人类的这一心理,也就符合了市场法则。于是乎便有人整天站出来叫嚣,有卖的,有骂的,却不知道他们私底下生了多少子女。
我无心用道德的观点探讨艺术与色情结合的对错。我只想陈述这样一种事实:古往今来,艺术和色情从来没有分开过,将来也不可能分开。我只想表述这样一种观点:艺术与色情的结合,是所有个体人的本能需要,同样也是艺术的需要,因为艺术的最终目的,是为人类服务。
真正的艺术,总是要匍匐在泥沙中闪烁着美丽的色彩,这并不是艺术的悲哀。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泥沙的存在而使金子更加闪亮,使艺术更富蕴内涵,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走的更远,使更多的人能够在疲累的生命历程中体味到艺术的安慰感。白沙在涅,更见白沙的皎洁;蓬生麻中,更见蓬的柔美。艺术不存在完美,也不需要完美。罗丹的断臂雕塑,曹雪芹的未完红楼,贝多芬的聋人音乐,都因其不完美而更具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色情的存在而导致的不完美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可惜,古往今来的艺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认为艺术必须是从罂粟壳中提炼出来的海洛因,于是自作聪明地充当起了制毒的催化剂。他们把民间的东西无耻地制定格式,编制规程,据为案头。可笑的是,在现实中占据他人财物的人是小偷和强盗,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而窃取和强劫人民艺术的人却俨然成为艺术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以说所有的艺术形式都来源于民众,来源于劳动,没有那种艺术是从天上掉不来的;可大部分的艺术最终都脱离了民众,成了小部分人的专利,这就是所谓艺术家的丰功伟绩。
艺术的繁荣,不在于举办了几个艺术节,不在于培养了多少才华横溢的艺术工作者,更不在于被部分人自私地套上“高雅”的外衣;而在于劳动者的信口歌唱和随声附和,在于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喜爱和拥护,在于广泛地存在于通俗和庸俗之中。一个人的艺术永远不能代替多人的艺术,部分人的艺术永远不能代替大家的艺术。
匍匐在泥沙之中,这就是艺术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