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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擦,我以为是谁呢,小智啊,怎么换号码了?”
“公司的。听说你回来了,晚上我去找你,咱俩喝点啊,都好久他妈的没见了。”
我答应了小智并约定晚上一起去开发区那边的一家鱼馆吃鱼。
晚上本想叫上莫柒柒一起去,可是回过头一想兄弟之间还是有许多事情不能让老婆知道的,所以就告诉她晚上有点事,不能接她下班。
她也很配合的告诉我说今晚她陪陪她好友逛街,说是这几天光陪我了,都没有和女友在一起。
下了班,我一下楼就看到他那辆被刷的跟新车一样的奔驰suv,和驾驶座位上那个戴着细细的金链帅气的他。在街道上,这车和人总是显得很扎眼。
小智有钱,我觉得很正常,像他对钱的追求追得那么极端的人,怎么可能没有钱。只是这小子不怎么走正道,老是一天到晚的瞎整。
我打开车门坐在柔软的座椅上。
“怎么换这车了,你那辆旧的呢”
他理了理手腕上的黄金闪闪的劳力士说“哥们还能老开那破车啊,怎么不得换辆差不多点的啊,这车怎么样啊”
“挺大气的,就是和你这个年纪显得有点不符,我觉得开这车的都该是四十岁以上的,你开就跟个司机似地。”
他听我这么说似乎有些生气,但没有理会我,用力的踩下油门,让我们奔驰而去。
来到这家依旧火爆的鱼馆,我和小智找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今晚我们要注定醉。
一家饭店火爆的原因只会有一种那就是他的菜做的特别的好吃。
而一个朋友是好朋友的原因却通常会有两种。
第一,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帮助你。
第二,在你最想喝酒的时候陪你喝到天亮。
我和小智正是从第二种慢慢发展起来的,我曾经一度怀疑过,这小子上辈子是不是没喝过酒啊,一定要这辈子补上呢。
在过去的日子里,有那么一段时间,当太阳即将升起的时候,酒桌边上,是喝得烂醉的我和小智还有一排排空着的酒瓶子。
每个人都会有醉的理由,可是我想我们每一次的醉都是那么的自然。
有时候,我们不是喜欢喝酒,只是喜欢醉了的感觉。
虽然很沉沦,可是很怀念,谁让李太白曾经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样的名句呢。
老规矩,我和小智要来了两箱啤酒和一壶白酒,我一直觉得这的白酒特别的好喝,虽然度数很高,虽然只卖二两半。
记得波兰有一种伏特加据说是世界上度数最高的酒,有96度吧,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这才符合一个男人的精神。
在我们喝光了一壶白酒和一箱啤酒后,我们的话也越来越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