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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辰在离开前,嘱咐梁成文在给祺贵嫔叶惠莉换脸后,就马上出发回宫,七皇子不能少了他的助力。
“你始终是殿下的人,离开太久以免多生其他意外。”
“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终究放心不下泰常山的人。”泰常山是傅辰让梁成文租下了这个山头后,改的名字,所有他们救下的难民都居住在山上。
“你选择几个可信的人,另外我到时候会去山上一趟的,叶惠莉的脸成功几率大吗?”
“那敢情好,山上的人都想见见他们真正的恩人。叶惠莉的情况根据你说的办法,在天气转凉后才动的刀子,处理的及时也没感染,成功的概率很大,你打算什么时候要用到她?”
“至少一年后,她需要出现在京城。”傅辰说道,看向外面,“我必须走了。”
“等等,辰子,你若是有需要定要想到我,无论是我还是老刘太监,我们把你当自己的孩子看,在不背叛殿下的前提下我会力所能及帮你。虽然我必须听从殿下,但在宫里还有两个徒弟,他们的天赋很好。”
傅辰顿了顿,“我明白,不会让你难做。”他需要属于自己的部署。
梁成文看惯了宫里的事,也许他出现在卢锡县的时候,就多少猜出来了吧。
“你需要我帮忙让你离开那只商队吗?”说的是李變天的队伍,在梁成文看来傅辰几乎是完全被这群人监视着的。
“现在还没到离开的时候。”他还有很多事没做。
……
傅辰跟着李變天等人,甚至没来得及收敛老夫妇的遗体,因为阿一等人发现被人跟踪的气息,他们马上离开了,这里依旧是晋国的地盘,哪怕是李變天是龙,恐怕也只能盘着。
中途,阿三掀开布帘,冷风灌了进来。他领着一个鸟笼过来,犀雀虚弱地躺在笼子里,到了冬天不适应这般天气的它奄奄一息,嘴巴甚至被绑了起来。
在这之前傅辰一直没看到过,他猛然想到刚醒来那会儿听到的熟悉鸟叫,因为后来没再听到便没再在意,“主子,这鸟儿恐怕快死了,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时不时暴躁一番,在这么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了。”
他的血……才让犀雀那么激动!
犀雀是热带鸟类,一般人就算捡到也无法饲养,但从犀雀攻击他到现在,都过去大半年了,显然李變天主仆是懂得养殖这些鸟类的。
那瞬间许多记忆充斥入傅辰脑海中,他眼睁睁看着那笼子里想麻雀大小的犀雀朝着他的方向叫唤。
显然,它是漏网之鱼。
傅辰知道自己摧毁了所有对自己攻击的犀雀,但如果是根本没攻击自己的呢?
那日就在李變天离开傅辰后,在护城河边捡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犀雀,犀雀乃扉卿所育,相当珍贵,常人无法见得。
而后,这只犀雀却成为硕果仅存的一只,其他犀雀全军覆没。
李變天救下了这只犀雀,只是这只鸟似乎饮用了某个人的血,进近来总是处于狂躁的状态。
犀雀……沈骁!
这个男人就是沈骁背后组织里的人!
那么似乎都解释的通了,为什么李變天身为堂堂戟国的皇帝会千里迢迢来栾京,像沈骁那般人物又为什么能臣服在他腿下,宫里十几年来的暗桩还有在京城的布置,丝丝缕缕的蚕食着晋国的权力中心,这世上还有谁有这番能力和资本!
沈骁、蒋臣……扉卿……李變天,在他们身上
“在想什么呢?”李變天磁性低沉的声音在傅辰耳边响起,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转了过来,两人只有一拳的距离,随着刚才打开的布帘,发丝被狂风撩起,吹到傅辰脸上,带着入扣的麻痒。
傅辰的目光一直放在那鸟笼的方向。
“喜欢?那便送你吧。”李變天随意道。
阿三不敢相信地看了眼主公,又猛地低下了头。犀雀有多珍贵,他不相信主公会不知道,这可是扉卿大人亲自饲养的,它的珍贵之处在于稀有,这会儿为了哄自家徒弟,连这种昏招都使出来了,当年的沈骁可是直接被丢到军队里磨练成人的。
傅辰一脸惊喜,一改之前的颓废与沉默,从不甘不愿的阿三手中接过了鸟。
当天晚上,他们要外宿在丛林里,李變天正坐在篝火边,看少年一脸抽搐小心翼翼,有些好笑地望着他,招了招手,捏了捏少年被冻僵的柔嫩脸颊,“怎么了,哭丧着脸。”
难得看到少年这般表情,李變天觉得很有趣。
傅辰把藏在身后的犀雀尸体摊开,鸟死得无知无觉的模样,“对不起……您送给我……”
李變天到了嘴边的笑意渐冷,依旧温和,“左右不过是只麻雀,死了便死了吧。”
轻描淡写地揭过了这件事,如果不是知道这是极为珍贵的犀雀,傅辰恐怕也被李變天给糊弄过去了。
当仆从当久了,自有自己一番生存之道,比如会在达到目的的时候顺便试探一下主子对自己的容忍底线,找好自己的定位,只是曾经是邵华池,现在是李變天。
一路往西北,又走了大半个月,天气越来越冷,罡风吹得脸颊生疼,像被一把把刀子生生割裂皮肤。
李變天的表情越来越凝重,“我们被跟踪了,对方是高手。”
傅辰闻言一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半月前。”
半月,都一直没出手,对方为了什么,是嵘宪先生派来的吗?还是别的什么人马,又或者是发现李變天的身份。
而且阿一等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能让他们追踪不到的,应该能力相当强悍了。
傅辰想了许多,只是配合着李變天一行人,加快了回程的路。
他与阿一等人一同在外骑着马,这还要归功于曾经同在监栏院院子里管理马厩的杨三马,让他不至于出糗。
傅辰没待在马车里享福,反倒自己到外面活受罪,这到让原本排斥他的阿一等人有些刮目相看。
想要融入一个集体,就首先要展现自己的价值并与其他人做一样的事。
在宫里几年养得细皮嫩肉就这样毁了大半,路上他们运气还算不错,还没遇到羌芜人驻扎在西北区的打家劫舍队伍,更没碰到草寇山匪。
只是越走,心越是荒凉。
路有饿殍,时不时在雪地里踩上一脚,就有可能下方是一具早已冻僵的尸体。
在这个时代待得久了,连自己都没发现已经能够感同身受,不然为什么心中是沉甸甸的痛和无能为力的无奈。
他们到的是一座相对富裕的村庄,村里人一看到他们只是路过的商队,满脸的警惕,不容陌生人轻易踏入。
直到他们拿出了食物才勉强让他们借住几个夜晚,是一个老村长主张同意的,这个村落可能因为经常与盗匪打交道,壮丁都显得比其他地方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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