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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亲眼看着那个人是怎样的反应:他的肌肉会如何抽搐,皮肤会如何紧绷,眉梢眼角会如何变化……他不想放过任何一点细微之处。
“来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于谦和抬头,正看见丁树海和方煜文从二楼慢步而下。寿星翁今日的气色比往常好很多,额头很有光泽,两边颧骨透着红色,连皱纹都似乎少了许多。
于谦和明知道那一声“来了”不是对着自己说的,却还是不能控制地弯起了嘴角:“是啊,终于来了。”
雷诺和叶知远刚进刑警队的大办公室,李兰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前来。
“雷队,”她手上抓着一份资料,有点儿惊悚也有点儿慌乱,“于谦和的背景资料,他妈……他亲生妈……”
一向伶牙俐齿的人竟然也说不出来话来,叶知远也不觉紧张起来。
李兰白着脸,很没形象地把资料干脆往雷诺怀里一塞,好像那是个烫手山芋似的:“您快看看吧!”
雷诺便也不多言语,直接翻开。
四个人在客厅里坐定,于谦和便将礼物放在茶几上,轻轻推到了丁树海的面前。
丁树海微觉意外地望了他一眼,道了一声:“客气了。”便示意保姆来收走。
保姆刚弯下腰,便听于谦和道:“丁先生不看看是什么礼物?”保姆只好停住,抬头望向主人。
丁树海望了于谦和一眼,暗暗地皱了一下眉头。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今天好像格外招人厌。猛一看像一潭死水,可是再仔细地看一会儿,便又能从那死水之下感受到一种汹涌。想把谁一起拖入那汹涌里,翻腾撕扯成碎片,再和他一起归于死寂一般。
丁树海朝保姆点一下头,保姆便自觉地退下了。
“你太破费了,”他客套着,“只不过来吃顿便饭而已。”
于谦和笑着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何谈破费,一文不值。”他并不是客套,而是真的一文不值,“不过,礼轻情义重。”
丁树海搞不清他的意思,疑惑像一层雾气隐隐约约地浮现在脸上。别说方煜文和丁浩然,连保姆都听得出于谦和的意思并不像他说的话那么简单。
丁树海垂下眼睛,看着那只包装得一丝不苟的礼盒,鲜红的绸缎花像有生命力一样地怒放开来。也许是那夺目的红色刺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暗暗地想:也好,就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又抬头看向于谦和,礼貌性地一笑:“好,那我就先谢谢你了。”说完,便伸手要拿礼盒来拆。
却不料于谦和陡然伸手,啪的一声,将他的手牢牢按住。
所有人的目光一瞬间集中到了于谦和的身上,但是于谦和视若无睹,只定定地看着丁树海。因为丁浩然的关系,两个人见过不少面,这却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丁树海很不喜欢这种接触,无论是眼神还是皮肤,立刻抽了一下手,竟然没有抽出来。他不觉一愣,又加了几分力气狠狠一抽,方勉强抽回。
手背上有点儿发麻,残留着些许疼痛,仿佛已被剥去了一层肉眼看不见的薄皮。
“也不用这么着急么,丁先生,”他的不适却让于谦和勾起了嘴角,“在您拆开礼物之前,我想先跟您讲讲这个礼物的由来。”
方煜文不觉弓起背,插入道:“你要干什么?”
连丁浩然也嗅到了一丝令人不安的味道:“你到底怎么啦?”今天的于谦和实在是太古怪了。
于谦和便也抽回手坐好,安抚似的朝他笑一笑,可是回答的时候却又将脸转向了丁树海:“没什么,想讲个故事而已。”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可能有点儿长。”
丁树海略微一静,便道:“好,你讲。”
以下便是于谦和的故事。像很多故事一样,包括我们一开始讲过的那个故事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这里的人们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惨淡,也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精彩,只觉得这里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朴素却也愚蠢。
忽然有一天,从小小的汽车站里走出了一个穿旗袍卷头发的女人。旗袍是大红锦缎的旗袍,胸口上绣着碗大的银白牡丹,太阳光底下一照,老远就能看见银光闪烁。头发刚及肩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简简单单将一边别在耳后,烫了微微蓬起的一道卷。
小县城的人也不懂这叫古典还是叫时尚,只是一看见便觉得眼前一亮。
女人独自拎着一只小小的箱子,买下了一幢民国时期遗留下的两层楼的小洋房,从此便在这里安家落户。
那幢小洋房的隔壁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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