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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只是这样,”聂晶道,“你们接着往下看。”
其他人也被吊起了胃口,全往杨忠泽的身边靠拢过来。
杨忠泽迅速地往下翻了几张,另一个熟悉的人出现了,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是他?”
但是聂晶似乎准备了无穷无尽的惊诧给他们,又道:“继续翻。”
杨忠泽和胡晓明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接着翻下去,又出现了一个最近才见过的面孔。两个人不禁异口同声地道:“还有他?”
聂晶:“再翻。”
杨忠泽和胡晓明差不多要心惊肉跳了。一翻到下一张照片,差点儿连话都不会说了。抖了一会儿,还是胡晓明挤出一句:“这……这怎么回事儿啊!”
自从解开了心结,于谦和的睡眠变得好多了。虽然还是会时不时在工作室熬夜,但一沾上枕头就能很快睡着。在工作室里做起事儿也比以前有效率得多。以前总是会怀着一种自我厌弃的心情,可是又无法停止手里的工作,常常处于一种矛盾痛苦的状态。可是现在已经完全不会了,他几乎可以用一种自我欣赏的态度,一连做上十来个小时。
就像昨晚,他不小心又做过了头,开门出来,才发现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满室的光明刺得他眼睛都在阵阵作痛。
只有到这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的精力透支了。毕竟也快三十岁了,和前几年不好相提并论。那时,就算自我厌弃着,也不会觉得这么累。
岁月真是不饶人啊。
只好一面暗叹着年华老去,一面拿了一条毯子盖身上,准备打个盹儿。
朦朦胧胧的,就快睡着的时候,却好像有人在叫他起来。于谦和挣扎了一会儿,只好慢慢地张开了眼睛。原来真的来了客人。
一个亭亭玉立的白衣少女正笑微微地站在他面前。一头微卷的长发,大而深的黑色眼睛,比一般人更为挺直的鼻梁,嫩红的嘴唇也比传统审美中的樱桃小口略显丰厚。她穿了一身雪白的蕾丝连衣裙,脚上是一双浅金色的小羊皮凉鞋。这样的打扮也的确很适合她的长相,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西方童话中走出来的娇贵公主。
不认识她的人,常常会误以为她是一个混血儿。
而于谦和却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因为他正好就是一个认识她的人。
少女的笑容很纯洁,如果不是她身后一片黑暗,简直像教堂壁画里的天使。她向他伸出了一只手。那只手皮肤细腻,骨骼修长。说它是玉雕的,可它比白玉更光洁,说它是水做的,可它比泉水更清灵。
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手!于谦和暗自赞美:连蒙娜丽莎也会自叹不如。
他慢慢伸出自己的手,像接纳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它握在手心。柔软、细腻,连触觉都美妙得不可思议,似乎鼻间还能嗅到些微的花草清香。
于谦和不知不觉就起了身。他没有问她要去哪里,只是跟随在少女身后。
她带着他走进了一片黑暗,长长的、深深的、幽幽的黑暗。只有少女是清晰的,连她白色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都能看到。他仿佛迷失在了混沌当中,只知道握紧那只洁白美丽的小手,任凭少女将他带到任何地方。
不知走了多久,前方渐渐地出现了一个光点,一点一点地扩大,变成许多白色的光线刺破了深沉的黑暗。
眼睛微微有点儿灼痛,于谦和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遮挡住双眼。
他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轻笑。那种从鼻子里冷哼出来的、稍纵即逝的轻笑。他连忙睁开了眼睛,但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强光,只模模糊糊看见一片白色当中依稀有一个高挑的女人背影。
然后那女人说了话,嗓音优雅而悦耳,透着猫一样的慵懒,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冰冷得让人心惊:“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于谦和用力眨了眨眼睛,女人的背影逐渐清晰起来。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腰上还有一圈细茎绿叶的刺绣,越发衬托出纤细诱人的曲线。脚上蹬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细细的鞋根越发衬得小腿修长洁致。她倚在窗前,轻微地扭着细腰,一条腿站得笔直,另一条腿微微弯曲,只有脚掌轻轻点地,却翘起细细的银色鞋根。优雅妩媚当中透露出一些随性。
他站在原地仰望着她的背影,似乎女人的个子要比他高得多,可是又丝毫感觉不出粗壮。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女人察觉了他的视线,自发地转回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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