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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青宛却笑道,“他既然不识字,自然不能写下情信,若是我说吴倩跟他情投意合,曾念过一首情诗,而他因为爱着吴倩,便把其中的某句给记住了呢?”羽再次看向宋青宛的时候有些忌讳,这心思弯弯绕绕的也太厉害了,可是这事儿要是真的成了,这半真半假的说词还真的会让世人相信的,若一个人真的爱上另一个人,在不识字的情况还真会为了某句情
诗给记住,何况对方是吴府的千金,不仅识字,还会诗赋。
宋青宛来到桌案前,叫宋秋云两人准备了笔墨纸砚,她执笔写下:“春蚕到死丝方尽。”这七个字笔画工整,不像平时宋青宛写得那么随意,像是故意写得这么工整的。
她放下毛笔,让开身子,看向羽说道:“羽护卫,你识字么?”
羽脸颊一红,他大老粗一个,杀人可以,执笔却是不行的,于是窘迫的摇了摇头。
“那就太好了,你上前把这句话抄一遍。”
羽一脸的莫名其妙,不知道宋青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是主子吩咐了,他不得不执行,于是好不自在的上前挽起了袖口,拿起了毛笔。
只是那毛笔在他手中握住的姿式却像拿着刀柄似的,一副要去行凶的模样。
宋青宛郁闷的摇头,“不成,至少得教你怎么握笔。”
于是用了一个时辰交会了羽怎么握笔,然后他才开始学着写字,可是那字却歪歪斜斜的,写出来根本看不出来是个什么明堂。
宋青宛只好又花费了两个时辰终于教会他把这几个字勉强写了出来,字迹还有点歪,但至少是个字,能认出来了。
宋青宛拿着他写下的七个字像宝贝似的吹了吹,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晾干了才把纸折起来,接着来到那具尸体前,把写了诗的纸和玉佩纳入尸体的怀中。
就这样过了一天,宋青宛眼看天色不早,于是吩咐羽夜里想法子把尸体挂在城南那边。
吴府住在南边向东,若是这尸体甩在了城南那边,恐怕吴府百口莫辩。
夜里羽带着几位功夫高深的心腹把尸体给运走了,没多会羽一伙人回来向宋青宛报了个平安,这事儿就这么办了。
第二日天才亮,城南那边就有百姓发现了尸体,那尸体衣着华贵,长相俊美,却直挺挺的挂在一棵大树上。
百姓很快跑去衙门里告了官,一伙官差匆匆跑了过去查探,尸体被人收。
转眼又过去了两日,大街小巷流传出一段佳话,说有一位贵公子喜欢一位贵女,却因为女方家时权势滔天,不同意两人的亲事,那位贵公子想不开便上吊自杀了。
而那贵公子身上居然有写给那位贵女的情信,情信上只写着一首诗的前半部:“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这首诗是前朝最出名的诗人留传下来,不少文人都知道,可是被这位贵公子临死前描下,纳入怀中,到死都要带在身上,那是一段怎样刻骨铭心的感情,却要被这权势所迫,做出这样以死相逼的结局。
京城文士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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