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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 你想学剑术吗?”
很久以前,当爱德华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小男孩的时候, 曾有一位和蔼的老妇人这样问过他。
她坐在春日和煦的花园中, 膝盖上摊着一本厚重的大书, 书上尽是些打斗图画,配有男孩看不懂的文字。他曾问过老妇人这是什么东西,她说这是古代人写的武术指南书,她正在破译其中的密文, 希望能作为一位传承者,将古人总结出的实战经验在现代复原。
不远处, 一个银发男孩正拉着家里的狗在园子里没心没肺地疯跑。不久前他才搬到爱德华家里来, 跟祖孙三人同住。爷爷说他父母过世了,他们有义务照顾这个可怜的孩子。爱德华跟银发男孩不太熟,不怎么愿意跟他搭话, 所以一天中的大部分时候,银发男孩就只能去骚扰家里的狗。
“您很喜欢吗?”爱德华问。
“我?我当然喜欢啦。谁年轻时没做过骑士和公主的梦呢?”老妇人笑了笑,“可惜我现在老啦, 只能做一做案头工作,实战什么的还是让年轻人去摸索吧。”
爱德华对剑术其实无所谓, 在他看来, 那不过是一种体育运动而已。这种运动和那种运动,有什么区别吗?但对于老妇人而言想必并非如此。在谈到剑术的时候, 老妇人金边眼镜后的双眸焕发出光彩, 和她满是皱纹的苍老脸庞极不相符, 仿佛有一个年轻的灵魂正在衰老的躯体中冉冉复苏。
“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的样子。”爱德华说。
“那么你要试试吗?老头子刚刚买来两把练习剑,不过我不准他用,他一不小心打断自己的腿怎么办。”
“我要试!”
“你们在说什么呢?”银发男孩牵着狗跑过来。准确地说,是拖着狗,因为狗很不情愿跟着他乱跑了好半天,看起来快累吐了。真不晓得他从哪儿来的这么多精力。
“在说剑术。”爱德华昂起头,略有些傲慢地说。
“哇,好厉害!”银发男孩兴奋起来,“你要学剑术吗?”
爱德华看了看老妇人那充满期待的脸,鼓起勇气说:“当然啦,爷爷奶奶是专门研究这个的!”
银发男孩背着手扭了扭,有些害羞地问:“那……那我也能学吗?”
“你学这个干什么?”爱德华瞪着这个突然闯入他生活的陌生人。
“因为你不是也要学……”
“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好烦哦!跟屁虫,学人精!”
“人家想跟你当好朋友嘛!”银发男孩委屈了。
老妇人笑起来,摸了摸两个孩子毛茸茸的脑袋:“那你们就一起学,好不好?有个朋友兼竞争对手,你们就能共同进步了。”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爱德华乖乖地说。
“可别是因为我让你学你才勉强学的。”老妇人说,“如果有一天你厌烦剑术了,一定要说出来哦。我不会怪你的。我不想逼你做你不乐意的事。”
“我没有不乐意嘛!”
于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下午,少年们拿起了剑。
之后,直到老妇人与世长辞的那一天为止,少年一次也没说过“我讨厌剑术”。
***
爱德华的瞳孔猛然放大。
只有一次机会的骤死赛,只需一次呼吸的工夫,就能分出胜负。
所有压力化作一柄无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他头顶。
从他拿起剑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十多年过去了。他经历过荣耀,也曾落入低谷,失去了重要的人,目睹过杀戮和战争,自以为变得铁石心肠,但是在梦里,那一天的情形总是历历在目。
少年时代黄金般闪闪发亮的日子。
他已经永远失去了的时光。
在想什么呢爱德华!他警告自己。想那些无用的东西干什么?专注眼前的敌人才是最重要的!
裁判一声令下,骤死赛开始。两个人谁也不敢轻易出手,就这么僵持着。
一滴汗水流进爱德华的眼睛里。
他用力眨了眨眼,试图把汗水挤出去。
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罗曼突然欺近身前!
爱德华本能地执剑格挡。罗曼伸手握住双剑相交的位置,竟是要夺剑!
岂能让他得逞!
爱德华连忙转动剑柄。两个人暗中较劲,谁也不肯放手。他们都知道,一旦放手就会失去武器,而在骤死赛中,失去武器等同于失败。
爱德华猛地一扯长剑,罗曼突然放开武器,而爱德华由于用力过大,一时收不住,在扯落罗曼长剑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剑给甩出去了。
观众席上一片哗然!谁能料到决定生死的骤死赛居然能演变成空手格斗战!接下来控制赛场的就不再是“先中者胜”的规则了,而是摔跤的规则!
“跟我比摔跤?!”爱德华边笑边吼道,“你是不是找死?”
***
“臭小子!你找死!”高大威猛的少年一拳击中罗曼的脸,将他打倒在地。
他的同伙——一个打扮成熟的少女——揪住艾丽莎的辫子,女孩疼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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