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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淇睡醒了,只觉得身体像被裹了起来一样,束缚得很,于是先长了长身子,然后睁开了眼睛,可是却看到了屋梁,又扭头看了看周围,也都是陌生的摆设。他没有立即起身,而是想着这是什么地方,究竟是怎么到的这里。记忆的大门忽然洞口了,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喊杀声、马蹄声,他忽然记了起来,魏军晚上偷袭巨岗镇,而且已经占领了此地。“我不是跟着丰将军回到军营了吗?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如何到的这个地方呢?”
云淇慢慢坐起身来,仔细回想着能记起来的情节。
“云壮士,你醒了?”
云淇正在努力回忆的时候,从门外走进一个老者,端着一个脸盆,笑吟吟地走了过来。黝黑的皮肤,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结果,斑白的头发则是风吹日晒的杰作,脸上的皱纹分明就是沧桑留下的痕迹,忠厚的笑容绽放出乡村风气的淳朴。
“您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哪里?您怎么知道我姓什么?”云淇一口气连问了四个问题。
“才输了当头炮——慌什么哩,年轻人,先洗把脸,等会儿我会慢慢都告诉你。赶紧洗过脸,我们就吃饭去,你已经昏睡一天了。”老者把脸盆放在案上,回头说:“老汉叫廉骧,这里是承廉庄,大部分的人都姓廉。”
云淇下了床,洗了洗脸,之后跟着廉骧走出了房门。
站在门口,云淇看到了久违的绿色。廉骧的房子在村边,周围围了一圈竹篱笆,透过篱笆,云淇看到了生机勃勃的庄稼,充满活力的绿色不请自来地飞入他的视野。一望无垠的绿浪,随着风姿翻滚着,是那么自由和洒脱。初生的太阳,红红的,大大的,像一个少女羞红的脸颊,正想用云霞遮住这份矜持。庄稼中间,偶尔看见几颗茂盛的大树,树下还连绵着小土丘,那应该是长眠于此地的人的住所。丘上如伞盖一样的林木,衬着远处的朝阳,让人切实地感到生命的活动的轨迹。几声鸟鸣,划过晴朗的苍穹,悠远地飞向了天际。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轻轻闻上一下,沁人心脾,仿佛世间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咕咕咕”,耳边传来热闹的声音,原来是篱笆边一只母鸡正领着自己的儿女在寻找食物。
“这景色太美了!”云淇看到这样的景色,心情大为舒畅,忍不住发出了感叹。
廉骧听到云淇的话,开心地笑了,“这有什么好看的,我都看了几十年了,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美的。走吧,赶紧吃饭吧,吃饭才是正事儿。”
听到廉骧的话,云淇也微微笑了起来,心道:“真是身在田园,而不知田园之乐趣无穷啊!”
吃饭的过程中,云淇顺便打听了些情况。廉骧有一子一女,女儿已经出嫁到几十里外的农村。儿子叫廉恪,以前当过兵,后来在打仗中负伤,腿被打瘸了,如今已经成家,妻子廉李氏,如今他们膝下有两子。廉骧的老伴已经不在了,可是廉骧的母亲廉康氏还健在。一家四代六口人生活在一起,虽然艰苦,可是看起来也其乐融融。
吃完饭后,休息了一会儿,廉骧和廉恪要下地干活,云淇也高兴地要去,他想走进田园好好欣赏一下。
到了地里,廉骧和廉恪开始干活。可是云淇虽然能拿的起锄头,却掌握不好力度,锄地像刨坑一样,而且草没有掉几个,庄稼倒是岌岌可危了。廉骧一看,笑着说:“哈哈,酒盅里拌凉菜——施展不开呀。看你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少爷,不是干农活的人。像你说的,你就欣赏风光吧。”
云淇虽然不好意思,也只有丢下了锄头,站起来看看周围的风景,不远处的树木像一道绿色的屏障,挡住了远望的视线,环视一下,农民们都在认真地干活,站起来悠闲欣赏风景的大概也只有他了。云淇一个人欣赏了一会儿,觉得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回到地里,弯下腰,拔起草来。有的草瘦长,一把抓住,轻轻一薅,就拔了起来,感觉挺容易的,谁知道拦腰就断了,还得重新握住,费很大劲才能连根拔起。最可气的是有种草,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平平地贴在地上,好不容易抓住了,使劲一薅,叶子都掉了,根还顽固地存在。然而再去薅时,叶子都掉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怎么抓也抓不好。云淇抬头看了看,好像这样的草还不少,不禁有些泄气了。
正在无奈和无聊的时候,他忽然觉得眼前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仔细一看,竟然有一只很小的兔子趴在不远的地方,灰褐色的毛和周围的枯草颜色一般,不仔细看的话,还真发现不了。云淇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而且一边惊叫着,一边俯身去捉这只幼兔。它可能是太小的缘故,也可能云淇的动作太大把它吓坏了,它根本跑不快,虽然本能的灵敏的“Z”字形跑着,可还是被云淇轻而易举的捉住了。
云淇两手微微隆起的一合,正好可以把它扣住,像一个有点儿密封的笼子一样。大拇指处留一个缝,正好可以看见它灵活的小眼。这样可爱的动物还真是他平生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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