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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
“哦,这么说你要带她走?弗兰德,你疯了!”
思凯奇惊讶地挑了挑眉。弗兰德在华夏栽了的消息已经传遍了米国的大街小巷,他手下的那些地盘几乎都已经被瓜分殆尽了。那些平日里受他压迫的人也欢声庆祝并且重新分配了地盘,最然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但是这时候的弗兰德与之前已经有天壤之别。一旦被人发现他安然无恙的回来,恐怕第一件事不是庆祝,而是彻头彻尾的杀了他!
而且思凯奇想不明白,弗兰德到底有什么理由不去一枪杀了这个女人?
弗兰德摇摇头,低声在思凯奇的耳边说了几句。
思凯奇立即摆手,示意根本行不通。
两人正在低声讨论着什么,一旁的薛美怡却星眸低垂,她的身份已经暴露,再留在这里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不动声色的向窗边移了两步,薛美怡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提供脱身的机会。在弗兰德身边卧底的日子,她对这个男人的性格已经非常了解。薛美怡可以肯定,落在他手里,自己活着会比死了还难过上很多。
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的动机被发现,身体被猛地推倒。
薛美怡暗咒这十几公分的高跟鞋简直要命,让她的行动受到了巨大的限制。
弗兰德走到她的面前,用手捏起那精致的下巴。
“你知道我的耐心有多少的,再乱动只能说明你是自己找死,我可是养了不少优秀的宠物,或者你愿意尝试一下?”
薛美怡被眼前人眼神中的冰冷看的打了一个哆嗦。
弗兰德的爱好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个人与其说是喜欢各种各样的宠物,不如说是喜欢看人被它们生生撕碎捕食的样子。
不止一个卧底曾被他喂给几条异常凶猛的藏獒,甚至一头狮子!
如果有一个词能形容弗兰德,那就是丧心病狂。
薛美怡不止一次怀疑过为什么这个人长着一张偏于东方的面孔,却能做出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情。
出发前专案组曾经对他的定义就是凶狠,暴力,毫无人性,所以才会一再叮咛自己小心。
弗兰德自小在贫民窟长大,母亲是一个胡建偷渡过来的妓女,虽然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并且为他生了孩子,但是似乎那个整天沉浸在酒精和赌博中的男人并不认为婚姻和爱情是什么好东西,他回家之后唯一的行动不过就是伸手朝自己的妓女老婆要钱。
这个女人最后是染上艾滋而死,死状残忍恐怖。
她用这一生照顾了自己的儿子,让他在这个贫穷破旧,肮脏不堪的家中得以苟活。那个名义上的父亲对女人的死没有丝毫的同情,很快他就将注意打到了弗兰德的身上,甚至故意将他扔在车上来骗取钱财.
从小生活在这种畸形家庭中的弗兰德几乎每次见到的都是醉醺醺,残忍暴戾的父亲以及带着各种各样轻蔑表情的嫖客。有时候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去搞些小偷小摸的动作来骗取点钱财,直到有一天他被人打个半死,而酒鬼老爸因为他拿不出足够的钱扬言要让他去卖身的时候,被欺压已久的孩子终于忍无可忍,用一把匕首结束了那个醉鬼的生命。
因为弗兰德知道,这个男人对然不养育自己,但是他一定能说的出做的到。
之后这个男孩就过上了逃亡的生活,他在米国最肮脏的地方奋力地挣扎出一席之地,过程中经历的危险、背叛数不胜数。多少次他差一点就魂归地狱,但是都苟延残喘的挺了过来。
弗兰德曾有一个至交好友,是他在流亡的时候遇到的遭遇类似的小伙子。
两人也因此一见如故,亲如兄弟。这对于从来没有过多少亲情的弗兰德来说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但是后来这个人竟然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利益就将弗兰德推进了敌人的圈套里,让弗兰德苦心经营出来的一切都毁于一旦,受伤之后在一个肮脏的垃圾堆里藏匿了整整半个月,差点因为伤口感染变成了街边的一摊烂肉。
自此之后弗兰德彻底改变了性格。即使是在人种歧视相当严重的米国,认识弗兰德的人也没有一个敢不把他放在眼里。他们都知道,这个人已经到达了疯狂的地步,曾经有人给过弗兰德一个评价:他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他是从地狱中走出的魔鬼。
“弗兰德,你回来还是个秘密,你要怎么带走这个女人?”
思凯奇看着薛美怡的目光早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炽热,薛美怡来的目地很明显,多半是与自己有关,所以在得知弗兰德暂时不会杀了她的时候他的心中多少是有些不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