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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这种“垃圾”,都是很好接近的。
步兵走到傻四的身边,用隔着乳胶手套的手指划过了傻四那沾满污泥的粗糙皮肤,他明明是在挑选着下手的部位,可是这个傻四倒是很兴奋地加快了脱裤子的速度。步兵是个医学生,对人体再了解不过了。傻四因为激动,脖子上青筋暴出,这让步兵很容易就触摸到了他的颈动脉的位置。而此时,步兵的另一只手,已经从挎包里摸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手术刀。
经过上次的被打,步兵知道,兵器要是短,就必须锐利。
第一次杀人,步兵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甚至在下手的那一刻,他似乎又要改变主意。但是对社会垃圾的“仇恨”促使着他咬紧牙关,看准了傻四的颈动脉切了下去。
“噗”的一声,一大股热气腾腾的鲜血喷涌而出,伴随着傻四惊恐的表情,喷溅了步兵一头一脸。步兵知道颈动脉破裂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但是没想到喷涌的力度居然有这么大!不过,步兵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胆怯。那红色的血液一喷出来,就让他看到了他心中所谓的人体美学。他觉得那不是残忍,而是一种享受。
几十秒的时间内,傻四就失去了意识。步兵抬起头来,左看右看,这附近终究是个偏僻的所在,并没有人看见他的行踪。血液在傻四背后的桥墩上形成了一个扇形的喷溅面。步兵蹲在傻四的尸体旁边,欣赏着眼前的“血色山水画”,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低头看了看傻四脑袋旁边的巨大血泊,伸出了一根手指,蘸了蘸血,在扇形喷溅血的旁边,写了三个大字:“清道夫”。
不知道是自己发挥得好,还是血字本身就好看,步兵看着这三个大字,心头涌起了一股神圣的感觉。签上这个名字,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不仅仅是满足解剖的爱好了,还是在清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正义吗?这不就是只有自己才能完成的使命吗?他瞬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意义所在。
步兵按照之前预定的路线,逃离了现场,回到了自己家里。他在卫生间一边清洗着衣服和假发上的鲜血,一边回味着全部的过程。这个过程真的是太过瘾了,原来他不需要解剖尸体,就可以感受到死亡的刺激,何况这还让他感受到了理想实现的快感。他就是那个清理“垃圾”的清道夫,他是在为这个社会做贡献!
那段时间,步兵很关注傻四被杀案的相关新闻报道,途经案发现场的时候,他也经常能看见有警察在现场进行复勘。可是等了几天,并没有任何人怀疑到他。所谓的公安法医,也不过如此嘛,步兵得意地想着。
这些天里,步兵每天晚上的梦,都是自己肆无忌惮地砍杀着社会的“垃圾”,每杀死一个“垃圾”,自己的胸前就多一枚勋章。白天的时候,步兵也在总结着,如果每次都被喷一头一脸血,那么自己在逃离现场的时候,就会增加被发现的风险。尤其是他买的女装,还是白色的,清洗血液实在是太麻烦了。
他的作案方法,一定要再改进一下。想要一刀致命,除了颈动脉,恐怕就是心脏了吧。心脏虽然有肋骨保护,但是只要自己准确找到位置,下刀的部位是肋骨间隙,也是同样可以完成一刀致命的。而且心脏周围有心包、纵隔和胸腔的遮挡,即便有喷溅状血迹,也不易喷出胸腔。虽然少了一些喷溅状血迹的美感,但好歹可以降低他逃离现场的风险。
在选择下一个作案目标的时候,步兵接到齐老师的通知,要去云泰市出差,去云泰处理一起复杂、疑难的交通事故纠纷中的法医学问题。
对啊,为什么只清理龙番市的“垃圾”呢?这顺道去清理一下隔壁城市的“垃圾”,不也好吗?一是可以为周边城市做做贡献,二是可以让警察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主意拿定,步兵将装有勘查装备、女装和假发的密码箱,放进了自己的行李箱里,甚至还买了瓶香水,加强自己的伪装。
那一天夜里,步兵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露天睡觉的流浪汉,还是个秃子。这个秃子一下子就让步兵想起了那次见义勇为事件中的流浪汉。所以,别的点也不想去踩了,步兵决定无论有没有困难,都要把这个秃子解决掉。
同样在白天,步兵踩了点,摸清楚了没有监控的路线。让他觉得欣喜的是,这座城市的监控,比省城的监控要少很多,路线设计要容易多了。
按照同样的套路,步兵在酒店里打扮完毕,悄悄出了门,来到了秃头的栖息之地,故作妖娆地走到了秃头旁边,盯着他。毕竟秃头是个精神正常的人,不像傻四那般直接就开始脱裤子了。两个人对视了良久,秃头居然吞了口唾沫,问了一句:“多少钱?”
步兵心中感到十分好笑,这家伙这么笃定自己就是个卖淫女了?好笑的同时,步兵在自己的脑海中搜索着数字。毕竟他也不知道行情是什么,于是只能估计着秃头的经济实力,胡诌一个数字了。
步兵憋着嗓子,用嗲声嗲气的女声说:“五十。”
话刚出口,就见秃头两眼放光,说道:“可以!”
见猎物上钩,步兵就靠了过去。此时秃头已经解开了自己的衣襟,露出了胸前令人恶心的稀疏胸毛。步兵强忍着呕吐的冲动,伸出手指触摸着秃头的胸口。秃头没有意识到乳胶手套的异常,只是以为他正在调情,其实步兵正在数他的肋骨。
“噗”的一声,锐利的手术刀刺入了秃头的胸膛,只剩下几厘米的刀柄露在胸口。步兵快速拔刀,恢复了站立。
血液从细小的创口喷溅了出来,这一次,果真没有像傻四那样喷溅得哪里都是,他的身上也没有沾染到血液,这倒省去了清洗衣服和假发的麻烦。可是,没有那种大量喷溅的血液,让步兵觉得实在有些美中不足。
步兵站在秃头三米外的地方,看着秃头不可思议地盯着胸口不断溢出的鲜血,看着他翻着白眼倒在地上,看着他不断地抽搐然后断气。
他伸出食指,蘸着仍有温度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清道夫”三个大字。
回到龙番,步兵经过不少天的筛选,找到了一个行动轨迹比较容易被抓住的目标——成天在垃圾桶里找食物的红褂孬子。只要看住那几个垃圾桶,就能抓住红褂孬子的行踪。
虽然是个孬子,看到投怀送抱的女人,他也是毫不拒绝的。他一边吃着从垃圾桶里找出来的半个汉堡,一边宽衣解带。犹豫了一下,这次步兵还是选择了颈动脉。和傻四一样,那喷溅出一米多高的鲜血,就像是一朵朵盛开的鲜花。
这次,步兵把“清道夫”三个大字,留在了垃圾桶上。
这次作案虽然十分顺利,但是还是让步兵担忧了一阵。因为他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似乎被一个人看见了。自己的身上被喷溅了不少鲜血,容易被路人注意到异常。好在自己乔装打扮了,应该不容易被认出来。担忧了一段日子后,警方果真没能找上门来。这让步兵也就慢慢地放下了心。
紧接着,齐老师又接到了出差的委托,这次是要到森原市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尸表检验和两起工伤的伤残鉴定。毕竟出差一趟不容易,齐老师同时接了三起案件委托,去一趟可以拿到不少鉴定费。
这一次出差,步兵偶遇了省公安厅的命案勘查小组,和他们一起吃饭。见到他们,步兵的心情是五味杂陈的。很酸,很不屑。
尤其是那个胖胖的法医大宝,见了面就出言不逊,让步兵十分讨厌。
“啊哈哈哈,还有姓步的啊?我叫炮兵,幸会幸会。”大宝大笑,说,“不过,法医学的研究生去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啊?那不是大材小用了吗?”
“什么话啊!”秦明瞪了一眼大宝,说,“行行出状元,司法鉴定所的法医也很重要。”
“他说得对。”步兵淡淡地说,“我也觉得在司法鉴定所里当法医太浪费青春了,还是你们公安带劲儿。”
秦明见步兵有些不快,连忙打圆场,说:“也不是,至少你比我们有钱多了。”
“钱有什么用?”步兵夹了口菜,说,“钱比理想还重要?”
“那你怎么不考公务员呢?”秦明问道。
步兵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没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