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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家的两个小子一个闺女,老三家的两个小子,一共四子一女,算得上是人丁兴旺了。”
顾晴颇为感慨道,就说大梁吧,生的多,但夭折的也多,头疼脑热一个不留神人就没了,最后只能烧香拜佛了,可惜了那一代一代的的孩子们,或许只能说是命了。
“对啊,咱们这辈算上媳妇女婿,一共八个,等下一辈这就十个了,咱们再多生几个,我信得过你教孩子,等老了带孙子们玩儿也挺好的。”
许朝阳充分的展示了未得陇望蜀,什么叫白日做梦,然后收获了几个隐晦的白眼。
“两位妯娌我便给这个银簪手绢,不起眼但是合适,公公与爷爷便是我自己做的鞋子,这鞋号是曾经你给的,都一年前的事了,原来你是早打听上来了。”
顾晴忽然想到一年前这人来过,到最后走了还留下了几个鞋号,没想到在这里等着呢。
“我们家爷们脚都差不多,基本上都能穿一个型号的,不过反正是为你添彩,当然是越完美越好了。”
许朝阳为自己的深谋远虑点了个赞,当初他只是偶尔提到了鞋码并未明说,但顾家却做好了准备,果然是聪明人啊,和聪明人打交道被坑一次也是甘之如饴了。
“婆婆又一双鞋和手绢以外等会咱们再添个红丝巾,大红带金纹那种,我以前看过可漂亮了。”顾晴忽然想到了一个丝巾,有点喜欢,摸起来的感觉和纱差不多,就是不大实用。
“对了,我那个亲娘估计给我买了,咱们还是别费钱了,买了也没用,还不如蚊帐呢,这个怕是一种材料。”
“不是一种,蚊帐是棉纺的,那种是真丝的,倒是不便宜。”许朝阳想着孝敬亲娘和疼媳妇不冲突,再买一条不就是了嘛。
“我不懂这些,回头把那条丝巾寄回去,顾晴说着就开始扒拉东西,果然在一个小布包里找出来一条大红丝巾,然后放到一旁。”
“你不喜欢吗?”
“还好,但喜欢也就是偶尔瞅瞅,不想戴出去,太打眼,我不喜欢人家盯着我瞅。”
这又是另一个毛病了,顾晴和陌生人说话总是别扭,虽然能笑脸聊上半天,但心里也不舒服就是了。
“好,送回去!”
他的媳妇哪能让别人总看,还是自己看的好,而且这大红色的估计媳妇不喜欢,就这一会他就知道顾晴什么都可以接受,但稍稍偏好素色多些。
“爷爷和公公两人便买些好酒吧,你这军用酒票,可以在这儿用了,这里的酒有好的你给直接寄回去,其他的布票留下咱们和第一个孩子的,其他的也都寄回去,我看着有不少呢,而且也没过期。”顾晴想着这应该合适。
“旧的我的和别人换了,粮票多余的我都送回家了,其他的票能换的换,不能换的送人或者邮回家。”
许朝阳手里东西多,他又一个人,家里因为老二老三不缺,尤其是老三手里更是不缺东西,而且为人谨慎的很。
“啧啧,咱们俩盘算这些东西都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你可真够富的。”
“嘿嘿,攒了十年可不就是要一股脑让媳妇吃穿不愁嘛。”
顾晴无奈的笑了一下,然后准备好要买的东西,一会去百货公司到时候将送回去的东西置办齐了。
“那咱们这就走?”
“等会儿,换身衣裳。”
顾晴不明所以,看了看自己露出来的胳膊有些受不了,便从床头柜里扒出来一件长袖白衬衫,把裙子换成了一条黑色长裤,脚下摆着千层底,走路自然舒服,但是和上面这一身有些不搭,然后就看到了一双皮鞋,这一双估计得用普通工人小半个月的工资。
顾晴将鞋穿上,果然不一样,踩在地上舒服又合脚,只是鞋重了一些,不过听说下雨也不透鞋底呢。
“行了,咱们走吧。”
许朝阳身上穿着军装,戴着大帽子,这大热天,顾晴都替他热的慌。
“你不热吗?”
顾晴脸上有些无奈,这是为了什么啊。
“你不懂,走吧。”
说着便拉过顾晴的手,顾晴手里则拿着一个手绢,里面细细的放着钱和票,害怕随手丢了,便塞在了许朝阳的衣兜里。
在这个时代,手牵手是有着出格的,但看到许朝阳一身干部军装,心里便对这人先入为主的有了好感,从审视变成了温和,当兵的疼媳妇无可厚非,这样两口子才能长久和美。
“等咱们回来就去那家大饭店吃饭,建国之前那里可都是高官洋人们住的地方,如今改为公私合营,就成了人民的饭店了,我去过一次,味道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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