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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她绝不会让江景笙喜欢上秦夕夕。
打了个电话交代Zeno安排她进入《乱世》剧组,顾央直接切断通话阻止了手机那头Zeno的魔音骚扰。
顾央简单地煎了个鸡蛋夹在土司中间当作早餐,拉开落地窗的浅紫色窗帘,任由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映进来。
这是顾央回国后新买的公寓,处于城市比较幽静的地方,安保措施和绿化设施都做得很好,因此住着很多有名的艺人。
不过顾央选择这个高级公寓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江景笙也住在这里,而且就住在这间公寓相邻的公寓里。
顾央淡淡看着右侧隐隐露出的阳台轮廓,仔细整理分析着脑中关于江景笙的资料。
江景笙是个孤儿,因为容貌出色被星探看中了才进入娱乐圈。只是他从来不屑于靠一张脸吃饭,努力演戏提升演技,有时甚至可以为了揣摩一个场景的感情投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有些磕磕蹒蹒,但他硬是一路凭着高超的演技走到了如今的地位。
而原主顾央的经历却恰巧与江景笙完全相反。
因为是名门顾家的女儿,顾央不像江景笙要靠自己争取,算是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公司分配的很好的资源。
顾央第一部参演的就是一个电视剧的女二号,只用两年时间就凭着饰演一个著名导演的电影女主角成为了金影奖上最年轻的影后。
绝好的资源和过硬的能力让顾央在这条路上比江景笙走得更顺畅。
其实说起来,顾央和江景笙同属于L.Y.公司,还可以算是前辈和后辈的关系。
只是顾央息影前江景笙还没有红,二人在公司里几乎没有碰过什么面,顾央息影后江景笙才真正红起来,而那时顾央已经出国了,两人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顾央微微眯眼,喝了口玻璃杯中的柠檬水。
一个孤儿,就算如今怎么成功,应该还是极度渴望又惧怕着温暖吧。不然也不会在原剧情中因为秦夕夕迷糊无害的关心就这样喜欢上了她。
言城觉得秦夕夕最近几天都很兴奋,不,是极其兴奋。
连拿到《乱世》剧组的女主角色都没有这么兴奋过,兴奋得都将他彻底无视了!
终于,在去往《乱世》剧组开机仪式的保姆车上看到秦夕夕两靥生红,神游天外,并且对他彻底无视之后,言城终于忍不住冷冷道,“怎么,这是要去见你的小情人?”
一分钟后。
“呵呵呵呵……”秦夕夕傻笑中。
保姆车中的温度急剧下降。
“呵呵呵呵呵呵……”秦夕夕继续傻笑中。
男人咬牙切齿,“秦!夕!夕!”
到了场地言城和秦夕夕一前一后下车,在外面秦夕夕还是努力维持着清丽活泼的形象,守在那里的媒体记者看见她立即就要围上来。
“秦小……”后面的话卡在言城嗖嗖的冷气下,记者们眼睁睁看着这个当红小花旦被自家经纪人攥着手腕扬长而去,捂着受伤的小心肝哭晕在厕所。
嘤嘤嘤嘤嘤嘤……麻麻,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不要做记者了!我要回家!!
这时会场外又停下一辆宝蓝色的轿车,从副驾驶座的位置走下一个穿着淡粉色西装配T恤衫的男人。男人走到后车门,体贴地打开,然后极其骚包地做了一个中世纪绅士“邀请”的姿势。
认出男人就是流影的金牌经纪人Zeno之后,众记者眼眨也不眨盯着车门。
一声鞋跟撞击地面的轻响,首先落地的是穿着淡蓝镂空高跟鞋的一只玉足,待人想顺着那白皙的脚踝向上一探究竟时,长长的纯白裙摆阻隔了所有的视线。
女子依旧披散着纯黑的波浪卷发,略显素雅的打扮让她一贯逼人的绝艳中透出几分奇异又和谐的柔婉。
所有人都觉得受伤的小心肝瞬间治愈,满血复活。
“是顾央!”一声尖叫。
至于抚琴之技,顾央本身自然是不差的,而原主则在被送来摄政王府前习过一段时日。顾侍郎觉得这短短时间里顾央在诗书画上出不得什么彩,便只请了夫子教她歌舞,从未想过这分明就是在教一个艺妓伶人,而不是一个女儿。
第十六日傍晚,顾央抱着琴踏出了自己的小院子。
此时,卿鸢卿卉等人自然不会怀疑顾央是想要借机“偶遇”摄政王,要有这个心思早就该出门了,更何况顾央还是向更偏僻之处走。
然而她们不知,或者说大多数人都不知,苍豫偶有空闲之时,便会在夜里由南总管推着到王府最偏僻的湖边走一走,后来那里更是成了张嫣对苍豫诉说心事的地方。
顾央并未直接向那湖走去,而是一路走走停停、兜兜转转,最终才到了那湖边。
湖边岸地由玉石砌成,青碧色的湖水通透如翡翠,湖并不大,湖面在夜色下粼粼波光,远远望去似一弯碧色的新月。两三座凉亭于湖旁错落排布,与不远处的紫竹相互映衬,恬淡清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