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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灿灿的阳光总算将客厅照亮,孟祁岳回过头看到丁晨夕还站在原地,不耐烦的说:“还愣着干什么,进来啊!”
“嗯!”丁晨夕慢条斯理的换鞋,不小心碰到脚背,她痛得“嗤”了一声。
手上和脚上的烫伤她一直没管,以为过几天就会好。
可不曾想,不但没好,反而越来越严重,水泡破了之后流了些脓水,整个创面红肿得厉害。
丁晨夕的目光不自觉的看向客厅巨大的欧式雕花茶几。
就是在那茶几上,她有了他的孩子。
那一夜的凌乱记忆,让丁晨夕心痛如绞,没有多看孟祁岳一眼,径直上了楼。
她坐在床边,把薄丝袜脱下来,脚背的烫伤惨不忍睹,似乎已在溃烂。
孟祁岳在药箱里找出酒精和烫伤膏,拿上楼,丁晨夕正看着她的脚伤在发呆。
“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你这样笨手笨脚!”孟祁岳的嘴似乎说不出好听的话,总是以打击丁晨夕为乐。
丁晨夕瞪了他一眼,倒床上,拉扯被子盖着头,懒得理他。
“早晚有一天会笨死。”孟祁岳半蹲在床边,拧开酒精的盖子,用棉签沾了些许,然后手伸进被子,把丁晨夕的脚抓了出来:“别动!”
丁晨夕气不过,奋力一脚踹在了孟祁岳的脸上。
他一个重心不稳,坐倒在地,打翻了身侧的酒精,实木地板泡湿一大团。
“野蛮!”孟祁岳瞪了捂着被子的丁晨夕一眼,起身去了浴室,脸被脚踹,虽然没有留下伤痕,但总感觉不舒服。
洗把脸,孟祁岳阴郁的回到卧室,见丁晨夕像小猫一般,蜷缩在被子里,似乎还在瑟瑟发抖。
隐隐约约,有呓唔声传出。
孟祁岳大步走上去,掀开被子,看到丁晨夕脸白如纸,额上布满了冷汗,他的心口又是一阵钝痛。
“肚子又痛了?”孟祁岳在床边落座,随手抽了张纸巾,擦拭丁晨夕额上的汗。
“哼!”丁晨夕别开脸,不领情。
这几天总是会时不时的肚子痛,血就像不要钱似的一个劲儿的往外涌,再多几天,恐怕她体内的血就要流干了。
本就身子弱,即便是做了最不伤身体的超导可视无痛人流,丁晨夕的身体依然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身体的创伤之外,她的心理压力也非常的大,低落的心情,就像一双无形的手,卡住了她的咽喉,无时无刻不将她折磨。
“想不想吃东西?”孟祁岳没有一走了之,耐着性子,试图安抚丁晨夕。
她默不作声。
孟祁岳在丁晨夕的眼中,就是空气,没有存在感。
“一定要这样和我闹别扭吗?”孟祁岳把湿透的纸巾扔进垃圾筒,语重心长的劝道:“身体是你自己的,何苦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不要你管!”丁晨夕终于开了口。
她的嗓子又干又哑,像一把破旧的小提琴,演奏不出美妙的音乐。
“你以为我想管你吗?”孟祁岳嘲讽的勾起唇角:“我只是在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如果你没有怀我的孩子,就算你死在路边,我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丁晨夕反唇相讥:“冷血动物,假仁假义的混蛋!”
“是,我是冷血动物,我是假仁假义,至少表面的功夫我还愿意去做!”孟祁岳真有拿热脸贴人冷屁股的感觉,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砰!”猛烈的摔门声,连房子也在颤抖。
丁晨夕静静的躺了许久,才坐起来,给脚和手的烫伤涂药,然后收拾了打翻在地的酒精,又躺回床上。
傍晚的时候,孟祁岳请的佣人来了,给丁晨夕做了三菜一汤,全是补身体的菜肴,送到卧室,让她坐在床上吃。
吃了睡,睡了吃,早晚得变猪。
丁晨夕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看电视,摸摸胀鼓鼓的肚子,好久没吃这么饱了,肚子里的东西还没消化,佣人又端着红枣莲子花生羹进来。
硬着头皮把一大碗红枣莲子花生羹喝了下去,丁晨夕撑得动弹不得,躺在床上伸懒腰。
孟祁岳忙完手中的事,发现夜幕已降临,看看时间,九点一刻,他给陆霏霏拨了通电话:“今晚我临时有事,就不去你那里了,早点儿睡!”
陆霏霏乖巧的说:“好的,有空给我打电话,爱你!”
……
离开公司,孟祁岳驱车赶往世外桃源。
路上,丁晨夕苍白倔强的脸一直在他的脑海中萦绕。
他就没见过这么臭脾气的女人,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知不觉收紧,锐利的眉峰,聚拢出触目惊心的弧度。
听到脚步声由远而近,丁晨夕也不看门口的人是谁,就哀号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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