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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沈二哥——沈二哥……”
尤氏看着马车没有停下,急的小跑几步就要去追。
胡美娇一把拉住她,恨恨的看了那远去的车子一眼,道:“娘,你干啥呀?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咱们吗?咱们还去讨那臊去干啥?”
尤氏急道:“干啥?你说干啥?搭车呗,咱们有没钱雇车,就靠两只脚,得猴年马月能走回去啊?”
“走不回去就不回去呗,反正咱们在农安也没房子没家的,干啥非要回去啊?这边比咱们农安繁华多了,留在这里找点活儿不也一样过日子吗?在哪都是过日子啊!”
胡美娇的意思就是,反正她们也没有回农安的盘缠了,与其讨饭回去,还不如在附近找个城镇住下,就在这边安家算了。
在京城安家肯定是不行了,京城虽然然富庶繁华,但是她得罪了湛王爷,那位王爷那么可怕,怒起来跟个罗刹似的,她可不敢再留在京城,万一留在京城里遇见了他,他再想起她是谁,要杀她可咋办啊?还不如离开京城,在找个别的地方安家呢!
农安那个又穷又破的地方有啥值得留恋的,也就娘一门心思的想回去罢。
其实,娘的心思她知道,就是还惦记着沈大春呢,因为从打离开靠山屯儿,她不止一次看见娘拿着沈大春从前给她买的东西发呆、掉眼泪,一看就知道是想他了,想他从前对她的好,想有他的时候她们娘俩过的安逸日子。
但是,胡美娇却一点儿都不怀念那段时光,也一点儿都不同情她娘,沈大春不过是个庄稼汉,土里刨食的下等人,给她们娘俩那仨瓜俩枣的,也就勉强够她们糊口罢了,她从前觉得沈大春挺好的,但是自从看到了京城的富庶、繁华,特别是看到了那个让她又害怕又爱慕的男人,她就在也瞧不起沈大春那个庄稼汉了。
她觉得沈大春要是像湛王那样尊贵富有,俊美非凡,娘想想他还值得,可他就是一个穷嗖的鳏夫,还背叛了她的感情了,有啥好想的?那样的男人,白给她她都不要,娘还惦记他?真好笑!
她虽然惧怕湛王,怕他怕得要死,但是在心底还是喜欢他这样的男人的!
要是她也能找到这样的男人,哪怕是做妾、做通房、哪怕是做外室,她也心满意足了……
尤氏一听她女儿的话,立刻反驳说:“那怎么行?虽说咱们在那儿没房子没家的,但是咱们都是在那儿生在那儿长的,咱们的根儿就在那儿,娘都三十来岁了,可不想老了老了还背井离乡,四处漂流。”
胡美娇撇撇嘴,冷笑说:“就是回去了,咱们不也一样四处漂流吗,在那儿生的在那儿长的又咋样?还不一样要房没房要地没地的,连个亲戚朋友都没有,又有啥可留恋的呢?何况,咱们又没有盘缠,想回去也不能够啊?总不能一路走着要饭回去吧?要我说,还不如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说不定咱们在这边儿能过得比在那边儿好呢。”
“再说,这边儿也没人知道您从前那些事儿,谁都不认识咱们,就不会有人瞧不起咱们,欺负咱们,我以后要是找婆家,就不会被从前的事儿影响了。”
没有娘的坏名声影响,她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找个好人家嫁掉了,说不定还能找一个像湛王那样优秀的男人呢。这里离京城近,不少王爷皇子都在这边有庄子,她留在这儿,肯定有机会遇到好男人!
她也一天比一天大了,找女婿的事儿也该筹谋起来了。可娘光顾着想她的相好的,一点儿都不为她打算,她就只好自己替自己打算了。
尤氏听她分析得头头是道德,也看出了她的决心,低头想了想,觉得她们身无分文的,想回到千里之外的农安,确实不大可能,就只好接受了女儿的建议,寻个地方暂时先安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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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时,沈若兰一家子赶到了京城百里之外的一座镇子上,因为这座小镇是北方进京的必经之路,每天的客流量极大,这个得天独厚的好处,大大的带动了镇上的经济繁荣,使镇上的商铺家家都生意兴隆,户户都财源广进,各种商铺一家挨着一家,鳞次节比,简直比一般的县城都要繁华。
马车子啊街道上哒哒哒的走了一会儿,找到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客栈,沈德俭吩咐车夫停下,进去看了一遍,觉得里面也挺干净整齐的,很满意,就带着一家人住了进去。
沈家人住进去了,淳于珟那些负责保护他们的侍卫自然也跟着住了进去,客栈里一下子来了二十多个人,顿时把给住满了。
客栈掌柜的见来了这么多人,自然喜不自胜,一面吩咐小二的给客人打水洗脸洗手,又叫打杂的赶着去卸车喂马。
大家都安顿好后,便又回到厅堂里吃饭,晌午时忙着赶路,一家人的午饭是在车上吃的,很简单,就是吃了点儿点心垫补垫补,根本不顶饱的,现在安顿下来了,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吃顿饭了。
能够从京城出来,往后再也不用担心荣嘉大长公主的迫害了,穆氏和沈德俭的心情都挺好的,虽然女儿失恋他们挺心疼的,但是在他们的心中,兰儿跟湛王根本就不是良配,所以,就算是他们分了,他俩也只是心疼女儿失恋伤心而已,并未觉得有什么遗憾的。
所以,心情大好的沈德俭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把客栈里的好菜都点上了,打算一家子美美的吃一顿,庆祝一下。
竹儿和菊儿的心情也很好,只有沈若兰心里酸酸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在心头泛着。
但是,看到大家都这么高兴,她怕自己扫了大家的行至,便也强颜欢笑的陪着大家。
沈德俭兴致勃勃的说:“等咱们回去把吉州那边儿的买卖都兑出去,爹和娘就带你们去南边走走,给你们长长见识,正好爹也跟着长长见识。”
大家正开开心心的讨论着出游的事,又有一伙儿人进来了,为首的,是一个英俊的男子,这个男人的气质很特殊,笑起来嘴角的弧度带着点浪子不羁的风流,但是不笑的时候看着又平添几分军人的坚毅沉稳。
而他的身边,跟着一个一身白衣的女子,细看之下,竟是一身孝服。
都说‘若要俏,三分孝’,这女子本就长得极美,简直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貌,在穿上这一身孝衣,更加美的不染纤尘,如不食烟火的人间仙女一般了。
沈若兰赞叹的看了两个人一眼,正要收回目光,那个美人儿忽然看到她,如花的盛世美颜一下子露出了几分惊喜,道:“姑娘,是你?”
沈若兰怔了一下,她虽然看这姑娘十分眼熟,但是一时间还真没想起她是谁,正懵着呢,美人已经向她走来,亲热的拉起她的手,道:“你不记得我了吗?”
“她是谁啊?”鲁元问道,说话间眼神温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安安郡主道:“鲁大哥你有所不知,之前在吉州时,有一天我贪玩,扮了男装跑上街去,结果喝茶时忘了带钱,当时好尴尬哦,好在这位姑娘帮了我,替我付了钱——”
鲁元淡淡看了沈若兰一眼,然后就接着注视着安安,轻声道:“既然遇上了,我帮你把钱还人家吧。”
说完,从顺带儿里拿出一张银票,没等他递过来。
沈若兰终于想起这个美人儿了,但是她可你没打算让人家报答她,看到递过来的大额银票,沈若兰连连摆手,拒绝道:“不必了,相逢即是缘,我不过是举手之劳,二位不用挂怀的。”
然而安安却不肯轻易放过她,眼波一荡,抿嘴道:“那,总该让我也请姑娘吃一顿饭才好,姑娘那会儿帮了我那个大个忙,我不表示下心意,心中过不去。”
沈若兰连忙推辞:“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跟我家人在一起吃呢,姑娘就不用破费请我了,再说那件事儿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儿,姑娘就不要再当回事儿了…。”
然而,安安郡主看着温柔,但实际上却是个说一不二甚至有些独断专行的性子,她要请沈若兰吃饭,当然容不得沈若兰拒绝。
“姑娘可千万别拒绝我,我这个人最不喜欢欠别人的了,姑娘要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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