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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威廉贝克,这是我的本名。
不过这并不重要,毕竟已经有十几年没有用过它了。我的另外一个名字或许你有所耳闻弗林特马尔科。
我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生活的环境也十分的混乱糟糕。比起如今的地狱厨房,或许二十几年前的日子才能被称作地狱。
死亡,疾病,毒/品,军火,饥饿……,种种荒诞混乱的事交织在一起发生在我的童年,并和我的一生纠缠不清。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成了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虽然我没有发觉和之前母亲还活着的时候有什么不同,从来没有人管束过我。
哦,忘记说了,我的母亲死了某种性病。究竟是哪一种我也说不清,毕竟人已经死了,导致她死亡的原因即便知道了也毫无意义,反正也没有人在乎在这条街上,哪天不死个七八个人呢!
从那天以后,我加入了一个黑帮,变成了一个街头混混。
虽然说是最底层的街头混混,但我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妥。正相反,这样的日子惬意极了。
平日里跟着老大看场子收保护费,偶尔在街头给那些个瘾/君/子散散货,要不就是跟别的帮派起冲突的时候站站台,撑一下场面。反正真动起手来,随便应付一下就好了。
就这样,我每周都能收入100美元,偶尔甚至能达到150美元。
当然,不要以为我会把钱存起来,把钱存在银行无疑是最愚蠢的选择。那些个银行家看似彬彬有礼,颇有绅士风度,实际上他们就是一群贪得无厌的吸血鬼。
他们挥霍着我们的血汗钱,过着奢靡无度的上等生活,攫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到了最后却只肯为此支付给我们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利润,甚至还恬不知耻的高喊着回馈民众资本主义的丑恶嘴脸展露的淋漓尽致。
听说东方某大国实行共产主义,虽然不怎么明白,但想来那里的人民的生活肯定比这儿好上百倍。
唔,好像扯远了,这不是我应该关心的问题,还是说说我自己吧。
是的,既然不存钱,那就要把它花出去,不然它就是一张废纸,拿它来擦屁股都嫌太硬。
酒吧、地下赌场、赌黑拳、女票女昌……,各种各样的乐子丰富了我的生活。
当然,我是从来不碰毒的。每每看到那些几乎不成人形的家伙抱着我的大腿哀求我的时候,我都感到不寒而栗毒,真毒!
现在我不禁暗自庆幸,这些家伙的惨样让我对毒/品避如蛇蝎。虽然我现在的生活被我搞得一团糟,但起码我还是个……半个人。
但这样惬意的日子并不长久,等到我十八岁的时候,我已经换了大大小小七个帮派了!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一次大规模的黑帮械斗,我参与其中。
那一天,连天上落下的蒙蒙细雨都是红色的。
幸运的是,我没死在那一天。
不幸的是,我被关进了监狱。
大抵是因为那次造成的混乱和伤亡太大,紧急关头,在纽约市政府的主导下,警方和军方联合行动,干脆利索的控制住场面。
在监狱里待了有整整五年之久,或许是良心发现,亦或是畏惧死亡,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嗯,等我出去,要好好做人。
等我出来后,我已经二十五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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