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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答应了鲁西西去学校陪她守株待兔——等着梁帅哥上门。但林妙也跟她说清楚了,刚刚应聘上的人,不可能第一天就请假不去,新开的茅厕还三天香呢,所以,星期一,她乖乖地6点起床赶去广告公司上班了。
楼下等电梯的时候,远远地就见盛聪踩着白色高跟鞋施施然地走来,林妙正准备闪到人群后面去,眼尖的盛聪已经看见了她,像多年老友一样朝她挥手。
于是两个人一起走进电梯,盛聪很体贴地问:“看你填的家庭住址在五马路那边,过来要一个多小时吧,那你不得6点就起床?”
“是啊,没办法,怕迟到嘛。”
盛聪“啊”了一声:“难道Boss没跟你说吗?我们平时都是9点上班的,你7点起来就可以了,老是6点,谁受得了。”
林妙看了盛聪一眼:“那盛副经理怎么这会儿就来了呢?”
此时电梯已经到了9楼,盛聪边走边说:“我习惯早起,而且来早点可以收拾整理一下办公室,烧点开水啥的。你不知道,Boss每天早上一来就要喝咖啡的,咖啡对他就跟早餐奶一样……”
听着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妙突然发现自己不讨厌她了。她如此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名义上是副经理,实际上连秘书和打杂小妹的差使也兼着。这样的袖珍公司,工资不可能很高,其他各项福利保障之类的多半不全甚至没有,职务上也没有任何发展空间。是什么令她如此尽心尽力呢?除了对夏以南的爱,林妙想不出别的了。
其实林妙起床后就想起了夏以南说过9点上班的话,她还是没有磨蹭就出门了,想的也是早点来做做卫生。虽然是独女,来自农村的父母可没有惯她,从小就培养她做家务,所以在80后的女孩子中,她可能算比较能干的,一般的家务活都会。林妈还总是教育她:“一个勤快的人走到哪里都比懒人受欢迎。”或者“一个人的讨厌程度跟他的懒惰程度是成正比的。”
事实证明林妈的教育是成功的,林妙跟室友关系一向就处得很好,大学时候是,现在跟鲁西西也是。
等到夏以南来上班的时候看到了就是这副情景:他的办公室窗明几净,他的办公桌椅纤尘不染,他的水晶球闪闪发亮,他的烟灰缸纯洁如新。
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睁大,放射出异样的光芒。
他的办公椅旁,一个女人正撅着圆圆的翘翘的臀部在椅子下面忙活着。
努力按耐住蠢蠢欲动的情绪,他含着笑问:“你在干嘛呢?”
“哦,我在擦椅子腿。”这一点很明显好不?不明白经理大人为什么要她回答如此白痴的问题。
“老天,你这么勤快,我是不是还要付你清洁工的费用啊?”
“如果你乐意付的话,我当然……很乐意收,嘿嘿。”说完,林妙抬起头朝夏以南一笑,脸儿红得跟苹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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